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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河北省外经贸厅副厅长李友灿因受贿罪两年前被判处死刑,李友灿在担任河北省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兼河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掌管河北省汽车进口配额审批分配的职权,先后转让了1249个汽车配额,获利4723万元人民币。
国外进口车要进入中国市场,需经两道门槛:一是关税,二是配额管制。因国家允许进口的汽车数量有限,供不应求,所以每拿到一个汽车进口配额就意味着取得一笔丰厚利润。李友灿案显示了这样一个事实:长期以来,中国进口汽车价格的畸高,并不完全是关税方面的原因,而是由于意在保护民族工业的进口汽车配额被盗用,广大消费者的血汗钱大都落到了李友灿之流的贪官污吏的口袋中,而没有真正纳入国家的税收体系里。可以说,进口汽车管理制度与中国各大城市出租车行业公式化垄断相似——出租车司机被迫将大部分的收入作为“份钱”缴纳给公司,而公司实际上并不真正尽到什么“管理”的义务。本来完全可以改革此制度,让出租车司机自己经营、自己纳税,但旧制度依然岿然不动。仅在北京一地,政府每年因此就丧失数十亿的税收。由此可见,虽然中国早已加入了世贸组织,但中国计划经济时代在诸多领域遗留下来的行业垄断状态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李友灿是一名颇有想象力的贪官,在贪污的过程中,他对现金“情有独钟”,为了便于搬运现金,他甚至向有求于他的商人直接索取一辆银灰色高尔夫轿车作专门的“运钞车”。一次,某公司为李友灿准备了1640万现金,李友灿开着“运钞车”分三次才将整整十六袋用旅行包装着的现金提走。他专门在北京购买了一套五十多万的普通住宅,把这套不起眼的住宅用来存放巨额现金。
学者苏姗·罗斯·艾克曼在《腐败与政府》一书中提出“盗贼统治的国家”的概念,她指出:“盗贼统治者把产业管制制度视为个人财富的源泉。他们不需要有任何正当理由就可以颁布法规制度,其目的只不过是为了人为制造一些企业不得不通过行贿来避免的‘瓶颈’。”李友灿正是这样的制度的受益者之一,他不必费尽心机为行贿者办事,只需要把一批许可证通过变通的办法转让一番,巨款就到手了。
李友灿的想象力建构在一套制度上,如果这样的制度不从根本上改变,仅仅处死一两个李友灿,不足以威慑无数的效仿者。腐败在公共资源向成本的分配过程中引入了低效和不公。同时,腐败还表明政府体制不能有效地引导私人利益。如果一个政府容许某些人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来为自己赚取超量的收益,那其合法性会遭破坏。在这样的背景下,杀一两个贪官易如反掌,但要根除产生腐败的制度环境则难于上青天。而千里之行的第一步也许是权力的透明化和舆论监督,如艾克曼所说:“现存的任何一种政府体制都能够进行严肃的反腐改革。如果政府对公民发表独立的批评意见设置障碍的话,那么想让人民相信政府会认真提高自身的公正和透明程度将会难上加难。”我认为,这才是决策者应当汲取的经验教训。
国外进口车要进入中国市场,需经两道门槛:一是关税,二是配额管制。因国家允许进口的汽车数量有限,供不应求,所以每拿到一个汽车进口配额就意味着取得一笔丰厚利润。李友灿案显示了这样一个事实:长期以来,中国进口汽车价格的畸高,并不完全是关税方面的原因,而是由于意在保护民族工业的进口汽车配额被盗用,广大消费者的血汗钱大都落到了李友灿之流的贪官污吏的口袋中,而没有真正纳入国家的税收体系里。可以说,进口汽车管理制度与中国各大城市出租车行业公式化垄断相似——出租车司机被迫将大部分的收入作为“份钱”缴纳给公司,而公司实际上并不真正尽到什么“管理”的义务。本来完全可以改革此制度,让出租车司机自己经营、自己纳税,但旧制度依然岿然不动。仅在北京一地,政府每年因此就丧失数十亿的税收。由此可见,虽然中国早已加入了世贸组织,但中国计划经济时代在诸多领域遗留下来的行业垄断状态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李友灿是一名颇有想象力的贪官,在贪污的过程中,他对现金“情有独钟”,为了便于搬运现金,他甚至向有求于他的商人直接索取一辆银灰色高尔夫轿车作专门的“运钞车”。一次,某公司为李友灿准备了1640万现金,李友灿开着“运钞车”分三次才将整整十六袋用旅行包装着的现金提走。他专门在北京购买了一套五十多万的普通住宅,把这套不起眼的住宅用来存放巨额现金。
学者苏姗·罗斯·艾克曼在《腐败与政府》一书中提出“盗贼统治的国家”的概念,她指出:“盗贼统治者把产业管制制度视为个人财富的源泉。他们不需要有任何正当理由就可以颁布法规制度,其目的只不过是为了人为制造一些企业不得不通过行贿来避免的‘瓶颈’。”李友灿正是这样的制度的受益者之一,他不必费尽心机为行贿者办事,只需要把一批许可证通过变通的办法转让一番,巨款就到手了。
李友灿的想象力建构在一套制度上,如果这样的制度不从根本上改变,仅仅处死一两个李友灿,不足以威慑无数的效仿者。腐败在公共资源向成本的分配过程中引入了低效和不公。同时,腐败还表明政府体制不能有效地引导私人利益。如果一个政府容许某些人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来为自己赚取超量的收益,那其合法性会遭破坏。在这样的背景下,杀一两个贪官易如反掌,但要根除产生腐败的制度环境则难于上青天。而千里之行的第一步也许是权力的透明化和舆论监督,如艾克曼所说:“现存的任何一种政府体制都能够进行严肃的反腐改革。如果政府对公民发表独立的批评意见设置障碍的话,那么想让人民相信政府会认真提高自身的公正和透明程度将会难上加难。”我认为,这才是决策者应当汲取的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