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公民价值追求:自创生价值观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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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以塑造现代公民为基础。自创生的价值观以独立理性、自我创生、和谐共生为最高价值追求,以自创生的价值观来塑造理性、自由、独立、自信、平等、自尊的和谐社会理性自觉的公民,对于推进我国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和谐社会;自创生;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09)01-0064-03
  
  和谐社会的建设对于推动我国现代化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要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建设,必须从塑造具有现代意识的公民着手,对于人的塑造来说,价值观是根本,而确立什么样的价值观,就会形成什么样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生存范式,进而形成不同的文化模式、文明类型。有什么样的人就决定了有什么样的文化和文明,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人不只是生理人,而更重要和更具有界定意义的是文化符号和行为方式上的理性人。就确立什么样的公民价值观而言,我们认为应当界定为自创生的价值观。
  
  一、自创生价值观的基本内涵
  
  所谓自创生的价值观,是指和谐社会当中的个人应当是一个理性实践存在物,以自由的状态而存在,以理性实践知识的有效发挥为自我确证,具有独立自尊的人格和平等自信的信念,以追求独立理性、自我创生、和谐共生为最高价值追求。这种价值观充分尊重人的理性自然,尊重每个人的理性自决权,尊重每个人的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负责的自主精神。它充分高扬人的自由旗帜,展现每个人理性实践的作用。
  世界的存在和变化是遵循自创生的规律的。现代自然科学理论认为,整个自然界生命的进化是基于自创生体之间的共生系统作用的结果。“自创生”(Autopoiesis)由希腊语“Auto”,即“自我”和“Poiesis”,即“制造”构成。自创生指的是所有生命存在的动力学的自我产生和自我维持的活动,意指物质系统的活的特性,主要指系统所具有的自我塑造和自我维持的性质。“这种不同物种之间的联系的根本机制就是所谓‘自创生’,即所有存在的动力学的自我产生和自我维持的活动。”
  自然界生命的进化规则对人类构建社会。促进社会发展具有借鉴作用。社会的发展主要依靠人,更重要的是人的理性,人的理性实践知识,人类正是依靠理性实践知识的积累和运用从蒙昧走向文明,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地向前迈进;人类社会的进化是在无数理性个人在交往中汇集、聚合、衍生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知识过程中进行的,人类在产生知识的过程中既改造世界,同时也改造人类自身,是在以知识为中介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双向改造,实现了人类社会发展速度的几何数增长。因而,社会的发展关键在人,关键在于人的素质,从人的符号性特征而言,根本的在于人的价值特征。
  在一个依靠人的理性实践知识推动发展的人类社会中,人必须作为一个理性实践存在物而存在,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思考,辨别是非,发现知识、会聚知识、创新知识,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理性实践人;这种理性实践的人,以自由的状态而存在,理性人的最大特征是在实践和交往中产生、汇集、聚合、衍生知识以进行改造世界,所以自由是保证其思想开放,在交往中交流意见和观点,碰撞思想火花,推动认识发展,衍生、创新知识,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状态环境和必备条件。
  
  二、以自创生价值观塑造的和谐社会公民的基本特征
  
  1.以理性实践确证自己。社会的前进是依靠理性实践,人的存在以理性实践确立。人的存在的依据是理性实践,和谐社会需要的公民应当是理性实践的公民。“正义原则也是康德意义上的绝对命令。因为康德把一个绝对命令理解为一个行动原则,这个行动原则是根据一个人作为自由的、平等的理性存在物的本质而被运用到他身上的。”个人具有实践理性的能力,因为理性使他能够进行判断而且还构成了他行动的动机。所以,人应当以理性实践而确立。
  2.具有自由个性。自由是理性个人存在的状态。事实也证明自由促进了理性个人的产生,在自由状态下形成了理性个人汇集创造财富的源泉,只有在自。由状态的社会里人才生活得更美好,社会才能得到充分的良性发展。“自由对于财富的生产特别有利。反之,你会看到专制对于财富的生产特别有害。”一个人不受制于另一个人或另一些人因专断意志而产生的强制的状态,这种专断他人理性的做法是极其有害的。理性个人遵循的是自生自发的自然法原则,他不屈从于机械的强制。“自由意味着始终存在着一个按其自己的决定和计划行事的可能性;此一状态与一人必须屈从于另一人的意志的状态是成对照。”这里的强制是指对他人理性能力的扼杀和戕杀,强制之不存在是从这个角度讲的。自由最有利于理性个人实践知识的最大化效用发挥。它是个人理性实践知识充分展现的前提。个人自由是人充分发挥能动创造性的前提,是理性人确立的前提,是社会进步的前提的前提。正像罗尔斯所说的:社会的发展是在“无知之幕”的社会运作中进行的。社会秩序是自生自发的秩序,社会的整个运行不是个人或群体完全能掌握的,是处于一种“无知之幕”的非理性作用下,是遵循自生自发的原则的,人们对于决定他人的行为的客观情况存在着不可避免的无知,而这些情况决定下的其他人的实践和知识则是我们得以不断从中获得助益的源泉。正是这样,无数个人的理性知识的交互作用形成一个充满变数的社会发展运动。社会的发展就是在个人知识相互叠加、几何增长中不断取得的。唯有当个人有自由运用他们所拥有的知识并与其环境或其他人的知识相调适以实现自己的目的时候,社会进步才可能发生,在这个意义上,个人自由赋予了文明创造力,并赋予了社会以进步的能力。正像哈耶克所说的,个人自由不仅因为它能使个人享受到惟有自由市场秩序所能提供的各种助益而成为个人获致幸福的必要条件,而且也是个人拥有或把握一种默会的能力或默会的知识的前提条件。
  3.具有自我做出判断的能力。人类创立了文明、文化、制度、传统,但作为理性成果的文明、文化、制度、传统不能任意否定任何个人的理性。每个人应当具有理性自决权,即独立判断是非的能力。“每个人在运用他们的头脑时,大部分只倚靠一己的理性努力。”这就是充分尊重了个人理性。理性的个人之间、个人的理性之间应当是影响、互动、碰撞、相互生发的过程,而不是互相障碍的过程,互相压制的过程,要摈弃暴力和专断。“大家都时时以自己的理性进行判断,认为它才是真理的最明显和最近便的源泉”这种思维习惯是一个现代社会理性公民应当具有的基本素质。我们中国古代也不乏这样的思想。“王守仁把‘良知’解释为人人先天固有的是非之心。良知是个是非 之心、好恶之心,是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良知人人俱在,自圣人以至愚人,无不相同;人人同俱良知,人人有个判断是非善恶的自家标准。这就是承认个人的理性自觉。
  4.充满自信心。和谐社会的理性实践公民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有独立理性和自立能力,充满自信。明代王阳明就说:“‘致良知’本体功夫包括立志自信与克己精察……;所谓立志,是要确立必为圣人的志向;所谓自信。是认定自己所有的良知与圣人相同,无所亏欠。……立志,就是要树立真切为己之心,立足于自己对生活的真实感受,而不依赖于他人或外在因素,彻底返回自己的真实本原。”这就是理性个人依靠理性能力自我确证,立志自信。在这一方面,美国人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每个人充满自信,相信自己有理性,有能力解决现实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例如托克维尔所说:“由他们认为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一切小困难不经他人帮助完全可以解决,所以他们容易由此断言,世界上的一切事情都是可以解释的,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为人的智力所不逮。”“每个人都力图自立自理,并以凡事自有主见为荣。”作为和谐社会的理性实践人,应当树立自信自立意识,培养自信、理性、独立的公民。
  5.具有自律能力。和谐社会的理性实践的人能认识到个人与社会是完全统一的,能自我约束和对自己和别人、社会负责。也就是说理性的个人不会滥用自己的理性,在追求自我利益时能从与他人和社会统一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做到自立、自励、自律、自我约束、自我负责、对他人负责。理性的人认识到人为他人服务也是在为自己服务,个人的利益在于为善。理性人有自决权,同时他也对自己的决定和行为负责。自由不仅意味着个人拥有选择的机会并承受选择的重负,而且还意味着他必须承担其行动的后果,接受对其行动的赞扬或谴责。理性公民对捍卫自己的权利包括私利是毫不讳言的,大胆地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因为他知道这种个人利益是群体利益的基础。同时,每个人在与他人协作过程中都要让出一部分自身利益,属于自己的权益决不能被侵犯,应该自己牺牲的利益,主动奉献。例如像托克维尔所说:“我不认为我们全体法国人的利已主义大于美国人,我们和美国人在利己主义、上只有一点不同,即美国人公开主张利己主义,而我们则口头上不说但实际上奉行。每个美国人都知道牺牲个人的一部分利益可以保全其余部分。我们是要把全部利益都保住,而结果往往是全部丧失。”可见理性实践的公民是遵循理性规律,自我约束和自律的。
  6.具有平等的理念。自创生的理性个人在理性独立、理性自决权、理性能力上是平等的。在这一方面,王守仁说“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人的良知,是圣贤与凡人相同的,人和人在道德上是平等的。平等还指理性个人在自由权利面前是平等的,自由是每个人展现自我理性实践知识的存在状态,每个理性人在要求得到自己的存在状态上是平等的。“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融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自创生价值观的平等还应当是崇尚对个人创造价值和创造能力的尊重,认为每个人应当具有平等机会和权利,每个人的自创生的理性能力都是平等的,而不是指劳动结果分配的均等和平衡。
  7.崇尚人的尊严。一个理性的人,必然要求是自由的人,一个自由的人,必然要求是自律的人,一个自律的人,必然是自尊的人,只有一个最终的原因:理性的人永远将人看作是最终目的,这是人自律、他律的道德前提。“将人本身看作目的,不能将它看作达到目的的手段而改变他的地位,因而赋予任何人以最高的价值,这个原理叫做康德人类尊严原理。“是人类行为的最高制约。”与人的关系伦理:以每个人为目的,尊重每一个人。康德的人类尊严原理也就是说:“‘人自身就作为一个目的而存在,本身就具有绝对价值’,因此,‘绝对的部分’便是‘你一定要这样做:无论对自己或别人,你始终都要把人看作是目的,而不要把他们作为一种工具或手段。’”理性、自由、自律相伴而行,自由、自律、自尊相辅相成,自由应当导向一种互尊和自尊的伦理学。一个自尊的个人是理性的,一个由自尊的个人组成的民族是理性的,一个崇尚理性自由的民族也是极具自尊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的。
  
  三、自创生价值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要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必须推进人的现代化进程,没有人的现代化是不会实现国家和民族的现代化的,没有人的现代化,物质、体制、制度、思想的现代化都难免流于形式或者出现现代化的扭曲,可以这样说,人的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的瓶颈制约因素。
  当前我们在由经济体制改革进而推进到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了攻坚的两难境地。这两难境地的症结就在于国民现代化的程度不够,而最根本的是理性、自由、独立、自信、平等、自尊、自律的国民素质没有培养起来,人没有实现真正的现代化,物质、制度层面上的现代化必然受到限制。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中国现代化推向全面和深入的阶段,要想解决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深层矛盾,必须从塑造具有现代意识的公民着手,即要建设和谐社会,必先建设能够构建和谐社会的公民,和谐社会的公民应当首先是一个理性独立人,并且能将自己的理性实践知识有效有益地发挥出来。只有建立了理性、自由、独立、自信、平等、自尊、自律的公民,才能奠定建设民主法制社会的基础和载体。
  自创生的价值观是根据自然界生物自创生发展的规律而提出,目的就是要塑造新时代的中国当代公民,奠定民主法制基础,推进民主法制进程,促进社会政治经济相协调,突破发展障碍,实现社会发展与和谐。自创生的价值观既不是西方的自由主义,也不是个人主义,它是立足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情,从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活力,推进中国社会民主法制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而提出;它既强调人的自由与权利,也强调人的责任和义务;既反对社会对个人的压制和约束,也反对个人脱离社会滥用实践理性;它强调富有个性的个人与他人和社会的共生共荣,以和谐共生为最高价值追求。所以自创生的价值观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利于加强民主法制,加强对腐败的治理,有利于协调社会矛盾,有利于适应知识经济的社会发展的潮流,有利于激发全民族的创造力,增强民族和国家创新能力,适应全球化浪潮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形势,加快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和速度。
  总之,培养具有现代意识和精神的公民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建设当代中国和谐社会是实现中国现代化的现实目标,培养理性自觉的公民意识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那么培养和谐社会的公民,确立自创生的价值观,激发每个公民的创造性,确立理性、自律、负责的公民,才能建设和谐社会。
  
  [责任编辑:陈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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