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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签署《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从有利于全球性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角度看,历史进步意义很大。从跨境电子商务纠纷解决面临的困境出发,《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使大型跨境电商企业又增加了一条解决纠纷的途径。但对于参与跨境电商数量较多的中小企业和个人来说,意义不大。中国的企业要发挥非诉手段解决争议的优势,并在跨境电商规则的制定中积极完善和推进网上争议解决机制,以便捷、高效地解决跨境电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