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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阻碍公民离婚自由一直是离婚冷静期制度的争议焦点,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在于公众对于公民自由还没有准确的认知.在有限自由视域下,离婚冷静期符合公民自由这一基本原则,这一制度本身就具很大程度上的意义,如保障离婚登记的自由、限制离婚自由的滥用以及使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达到平衡.但是我国对于离婚冷静期没有明确规定且若设立,也存在些许不足之处.因此对于冷静期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如冷静期应设立的期限,以及什么情形不适用冷静期提出建议;针对家庭纠纷和困扰,提出利用婚姻咨询师缓和矛盾,改善家庭关系;为解决冷静期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矛盾升级甚至家庭暴力,提议招募社区志愿者为弱方提供帮助;以及出台工作人员手册加强离婚审查,以应对利用登记离婚便利谋求不法利益的情形;最后为保障当事人利益提出针对冷静期的救济赔偿方式,以期冷静期制度为个人和社会带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