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文化服务贸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已经成为我国服务贸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分析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的问题,并就如何实现我国文化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出相关对策,以期促进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的新增长。
关键词:文化服务贸易;现状;对策
本文索引:朱丽华.<标题>[J].商展经济,2021(23):-031.
中图分类号:F7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245/j.issn.2096-6776.2021.23.10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越来越重视“软实力”建设,文化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文化服务贸易也具备了一定的发展基础,拥有良性的发展趋势,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的整体水平在持续提升。同时,应当对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特别是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的困境,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策略,推动我国文化服务贸易改革、创新和发展,努力提高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文化服务贸易上新台阶。
1 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文化服务贸易主要是指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文化产品(Cultural Goods)和文化服务(Cultural Services)的贸易活动,包括电影音像、文艺演出、广播电视、广告宣传、新闻出版、娱乐性体育等服务领域。学界普遍认为我国文化服务贸易产业发展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一是20世纪80年代,我国处于改革开放初期,文化服务贸易以中外文化交流为主要表现形式,实现了量的初始性积累。二是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文化服务贸易兼有了商业服务活动,中国一些优秀传统文化类节目走向国际市场。三是从21世纪初到现在,文化服务贸易走向多元化发展,贸易规模实现了快速增长,文化服务贸易在服务贸易中的占比不断提高,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1.1 文化服务贸易具有后发优势,发展势头良好
2008年以来,国家和各地对文化服务贸易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将文化服务贸易纳入服务贸易发展的整体战略当中,特别是2014年文艺工作座谈会召开之后,我国文化产业步入了改革创新发展的轨道,使文化服务贸易的整体发展模式不断优化,而且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随着国家和各地对文化服务贸易的理解和认识的不断加强,文化服务贸易的占比不断增加,文化服务贸易的“主导性”和“火车头效应”也在不断加强,同时带动国内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根据商务部的数据,2018年,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总额达1370.1亿美元,同比增长8.3%。可见,对外文化服务贸易总体发展势头良好。
1.2 文化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增长迅速
我国文化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持续增长,具有一定的优势。数据显示,从2001—2010年,我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规模分别增长了2.8倍和8.7倍。根据商务部服贸司统计的文化产品进出口情况数据(如表1所示),2008年中国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是433.0亿美元,同比增长13.2%。2019年文化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1114.5亿美元,同比增长8.9%。与2008年相比,2019年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增长了2.5倍以上。
从表1数据可见,我国文化产品出口贸易的增长幅度较大,增长速度快,规模与效益也在逐年提高,这表明我国的文化服务贸易得到了重视,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1.3 文化产业呈现多种新兴业态
互联网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创新发展,促进了文化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文化产业模式的改革。《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21)》指出:文化与数字科技的深度融合形成众多新的增长极,带动各行业推进文化艺术生产消费与互联网、大数据、5G等技术的全面融合,催生出多种新兴业态。2020年前六个月统计数据显示,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比2019年同期增长约18个百分点。尤其是疫情期间,各类文化数字科技产品与服务带动了“非接触经济”文化新兴业态的快速发展。
2 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存在的主要問题
尽管我国服务贸易具备一定的后发优势、增长迅速,文化服务贸易的规模与潜力也在不断扩大,但从促进文化服务贸易可持续发展、提高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以及打造文化“软实力”的角度进行研究与分析,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1 文化服务贸易产业结构不够完善,国际竞争力不强
近些年,国家在服务贸易“顶层设计”方面加大了力度,但一些地方在落实政策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偏差,特别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注重产业结构改革和创新,文化服务贸易仍然停留在浅层次上,直接导致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中国文化软实力研究报告(2010)》显示:在国际文化市场中,美国文化服务贸易和欧盟文化服务贸易共占世界文化市场比重达到77%,亚太地区占19%,排名第三。但在这19%中,日本文化服务贸易和澳大利亚文化服务贸易分别占10%和5%,中国在内的其他亚太地区仅占剩下的4%。近些年,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出口主要是市场调查和广告,占比高达80%以上,而文化娱乐休闲和版权转让及许可出口占比只有3%和12%左右。《全球服务贸易发展指数报告(2021)》指出: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指数排名位居全球第14位,较2020年提升6位;结构指数从第67位上升至第53位;出口增长较快的领域是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增长34.3%。因此,文化服务贸易的结构有待完善,国际竞争力有待提高。
2.2 文化服务贸易发展模式比较传统,发展体系不够完善
虽然国家在政策引导方面加大了力度,但一些地方、一些企业在这方面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导致文化服务贸易的整体发展水平仍然比较薄弱。目前,我国从事文化服务贸易的企业大多是中小型企业,企业规模、整体经营与发展能力不强,国际影响力比较弱。文化服务贸易发展模式比较传统,一些企业不注重文化产品的延展性、创新性以及个性特色化建设,部分影视产品同质化问题严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没有完全融入影视作品当中。一些企业在发展文化服务贸易的过程中也不注重品牌建设,在构建科学和完善的品牌发展模式方面相对比较薄弱,文化渗透能力不强,文化服务产品的内涵不足。此外,在发展服务贸易过程中,还没有建立比较科学和完善的竞争体系与法律体系,文化服务产品附加值相对较低,无法打造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