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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落实农村三种土地权能,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提出明确的目标、策略和行动措施,其意义重大深远,对于推进新形势下的四化建设,稳妥有序地推进新兴城镇化建设,在农村和农民的经济活动中实行市场决定原则,公平、公正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提高农村农民的经济能量,确保十八亩耕地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稳定大局,有着重大深远的意义。我们必须以此为今后农村工作的长期指导方针,正确分析解决面临的问题,促进“三农”工作长期持续稳定地发展,以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