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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马戏团的狮子被我咬了一口以来,我在我们镇上便成了一名英雄。其实我当时只是认为狮子和我一样,只是另一种狗罢了,就是个儿大一点儿而已。但是这个情况除了我以外,别人谁也不知道。
首先告诉你们,我的名字叫“花点儿”,并且像大多数狗一样,我也有一个属于我的男孩子,他的名字叫“雀斑”,他父亲沃尔森医生在镇上开药房。
镇上没有一条狗像我一样有一个那么好的男孩子,雀斑不管是游泳、爬山,还是赛跑都远比与他身材大小差不多的男孩子强。
自从我咬了马戏团的狮子以后,雀斑就到处吹嘘(xū)我多么勇敢,简直就是一个天才,镇上所有别的男孩子和狗都有点儿崇拜他。他们认为他拥有我这样一条狗是真够幸运的。
在我咬狮子之前,我总是尽量想当一条和气的狗,我一直对男孩子、大人和狗这三者都客客气气的。但是我成了英雄和天才以后,必须得变一变。我马上明白,人家认为我不应该再对别人太和气了,所以我会时时咆哮几声。人们总以为一条敢咬狮子的狗必定有一点儿凶猛的想法。
最糟糕的是,我得做到名副其实。过了一两个星期,人们又开始期望我再干出一些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来。一天,雀斑组织了一场马戏,收到一些作为门票钱的别针和弹子,他甚至还收到几分钱。当然我是马戏的主要演员,我被关在一个笼子里,笼子上面的一块牌子上写着:花点儿,打败过狮子的狗。
我的老朋友马特·马利根真妒忌我。我坐在那儿,名气大了,待遇也越来越好,我那个笼子里的肉多得两条狗都吃不完。一天马特慢慢蹭(cèng)到笼子边上,闻来闻去的。我用鼻子把一块肉拱到笼子外给它,马特狼吞虎咽全吃了下去,但是它一点儿也没感激我。
“镇上来了一条新狗。”马特说,“样子挺凶猛的,它身上有很多打架落下的伤痕。”
“得了,马特。”我说,“要说伤疤嘛,我身上也有一些呢。”
那天晚上吃过晚饭后,那条新来的狗溜溜达达地走过来了,我还从来没见过一条狗身上的皮绷得那么紧的!许多狗是根本不会同这条狗斗的,但我是英雄和天才狗,我得去同它斗。我不能说那条狗确实把我打败了,因为逃跑的毕竟是它。雀斑用棍子一打它的肋骨,它马上就逃跑了。
这以后,事情就不大妙了,镇上到处传说我让别的狗打败了。为这事儿,雀斑没少和其他男孩子打架,可是后来他也全糊涂了,一个星期天,他甚至同女孩儿们玩儿起来——竟然会这样!
那天我们看见威尔金斯家的孩子们在他们院子里玩儿,三个女孩儿轮流推着一辆独轮手推车,她们一岁大的一对孪生弟弟和一只大洋娃娃坐在车里,我们刚走过他们身边时,车轮子掉下来了。
雀斑帮她们修理了车轮,然后他们都到楼上去玩儿一些傻女孩玩儿的游戏。过了好一会儿,威尔金斯太太向楼上喊了一声,说她要出去一会儿,要她们好好照顾孪生小弟弟。
嗯,这对我来说没多大趣味,但是我必须坚守在雀斑身边,因为狗无论怎样,也应该坚守在它的男孩子身旁。但是不久,我便在雀斑的身边睡着了。我当时一定是睡得相当死,并且还睡了特别长的时间。
在睡梦中我突然被一股浓浓的烟味给呛醒过来,这时我感觉到我几乎要被呛死了。我身边的人都走光了,只见满屋子都是烟!房子着火了!
我站起来开始往楼下跑,可是却被一捆灰色的东西给绊了一下。“那是雀斑的东西。”我想,“是他最喜欢的那件灰色毛衣,我还不如拿下楼给他。”
我用嘴叼着毛衣又往楼下跑,突然我觉得这件毛衣重得不得了,于是我就把它撂(liào)在一楼阶梯上,然后我又回到楼上去往窗外看,我想看看为什么窗外有那么大的声音。
全镇的人都在院子里和街上,人群中有威尔金斯太太,她大喊大叫,简直就像个疯婆子。威尔金斯先生跳着蹦着喊道:“孩子在我这儿!孩子在我这儿!”他一只手里抱着一个真孩子,另一只手里抱着的却是一只大洋娃娃,但是他激动得误以为手里抱着两个婴儿。
后来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孩子们当时认为她们出来时把两个孪生小弟弟都抱出来了,但是其中一个其实是洋娃娃,另一个小弟弟却被留在屋里了。
这时火越来越大了,我做了决定:“我最好赶快离开这儿,这地方确实着火了!”我跑下楼梯,又遇上那捆灰色的东西,所以我就把它叼了起来。我从后门出了楼房。
那捆东西叼在我嘴上摇来摆去的,我又绕到前面院子里,赶快把那捆东西放下,那东西里面发出婴儿的啼哭声。
“我的孩子!”威尔金斯太太大声喊道,她吻了我,我用脚爪擦去了她的吻。
“为花点儿欢呼三声!”大家高声喊道。我看得出来情况在向什么方向发展,于是我摇晃着尾巴汪汪叫了起来。
我不是说我当时知道那捆东西就是丢失的那个小弟弟,但是我也不是说我当时并不知道。不管怎么说,镇上的人都以为我知道,这一点是最要紧的,这是当英雄的关键。不是吗?
就这样我又当了一次天才英雄,我的男孩子和我又开始沿着街走来走去,这回这条街都属于我们的了。我们走到沃尔森医生的药店时,那个肉店老板拿了一大块汉堡牛排走进来,那是一种有人已经替你把它都嚼碎了的牛排。肉店老板说:“里面还掺了鸡肝。”
我吃了汉堡牛排,可是,一边吃着,一边还朝肉店老板汪汪地叫起来。
首先告诉你们,我的名字叫“花点儿”,并且像大多数狗一样,我也有一个属于我的男孩子,他的名字叫“雀斑”,他父亲沃尔森医生在镇上开药房。
镇上没有一条狗像我一样有一个那么好的男孩子,雀斑不管是游泳、爬山,还是赛跑都远比与他身材大小差不多的男孩子强。
自从我咬了马戏团的狮子以后,雀斑就到处吹嘘(xū)我多么勇敢,简直就是一个天才,镇上所有别的男孩子和狗都有点儿崇拜他。他们认为他拥有我这样一条狗是真够幸运的。
在我咬狮子之前,我总是尽量想当一条和气的狗,我一直对男孩子、大人和狗这三者都客客气气的。但是我成了英雄和天才以后,必须得变一变。我马上明白,人家认为我不应该再对别人太和气了,所以我会时时咆哮几声。人们总以为一条敢咬狮子的狗必定有一点儿凶猛的想法。
最糟糕的是,我得做到名副其实。过了一两个星期,人们又开始期望我再干出一些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来。一天,雀斑组织了一场马戏,收到一些作为门票钱的别针和弹子,他甚至还收到几分钱。当然我是马戏的主要演员,我被关在一个笼子里,笼子上面的一块牌子上写着:花点儿,打败过狮子的狗。
我的老朋友马特·马利根真妒忌我。我坐在那儿,名气大了,待遇也越来越好,我那个笼子里的肉多得两条狗都吃不完。一天马特慢慢蹭(cèng)到笼子边上,闻来闻去的。我用鼻子把一块肉拱到笼子外给它,马特狼吞虎咽全吃了下去,但是它一点儿也没感激我。
“镇上来了一条新狗。”马特说,“样子挺凶猛的,它身上有很多打架落下的伤痕。”
“得了,马特。”我说,“要说伤疤嘛,我身上也有一些呢。”
那天晚上吃过晚饭后,那条新来的狗溜溜达达地走过来了,我还从来没见过一条狗身上的皮绷得那么紧的!许多狗是根本不会同这条狗斗的,但我是英雄和天才狗,我得去同它斗。我不能说那条狗确实把我打败了,因为逃跑的毕竟是它。雀斑用棍子一打它的肋骨,它马上就逃跑了。
这以后,事情就不大妙了,镇上到处传说我让别的狗打败了。为这事儿,雀斑没少和其他男孩子打架,可是后来他也全糊涂了,一个星期天,他甚至同女孩儿们玩儿起来——竟然会这样!
那天我们看见威尔金斯家的孩子们在他们院子里玩儿,三个女孩儿轮流推着一辆独轮手推车,她们一岁大的一对孪生弟弟和一只大洋娃娃坐在车里,我们刚走过他们身边时,车轮子掉下来了。
雀斑帮她们修理了车轮,然后他们都到楼上去玩儿一些傻女孩玩儿的游戏。过了好一会儿,威尔金斯太太向楼上喊了一声,说她要出去一会儿,要她们好好照顾孪生小弟弟。
嗯,这对我来说没多大趣味,但是我必须坚守在雀斑身边,因为狗无论怎样,也应该坚守在它的男孩子身旁。但是不久,我便在雀斑的身边睡着了。我当时一定是睡得相当死,并且还睡了特别长的时间。
在睡梦中我突然被一股浓浓的烟味给呛醒过来,这时我感觉到我几乎要被呛死了。我身边的人都走光了,只见满屋子都是烟!房子着火了!
我站起来开始往楼下跑,可是却被一捆灰色的东西给绊了一下。“那是雀斑的东西。”我想,“是他最喜欢的那件灰色毛衣,我还不如拿下楼给他。”
我用嘴叼着毛衣又往楼下跑,突然我觉得这件毛衣重得不得了,于是我就把它撂(liào)在一楼阶梯上,然后我又回到楼上去往窗外看,我想看看为什么窗外有那么大的声音。
全镇的人都在院子里和街上,人群中有威尔金斯太太,她大喊大叫,简直就像个疯婆子。威尔金斯先生跳着蹦着喊道:“孩子在我这儿!孩子在我这儿!”他一只手里抱着一个真孩子,另一只手里抱着的却是一只大洋娃娃,但是他激动得误以为手里抱着两个婴儿。
后来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孩子们当时认为她们出来时把两个孪生小弟弟都抱出来了,但是其中一个其实是洋娃娃,另一个小弟弟却被留在屋里了。
这时火越来越大了,我做了决定:“我最好赶快离开这儿,这地方确实着火了!”我跑下楼梯,又遇上那捆灰色的东西,所以我就把它叼了起来。我从后门出了楼房。
那捆东西叼在我嘴上摇来摆去的,我又绕到前面院子里,赶快把那捆东西放下,那东西里面发出婴儿的啼哭声。
“我的孩子!”威尔金斯太太大声喊道,她吻了我,我用脚爪擦去了她的吻。
“为花点儿欢呼三声!”大家高声喊道。我看得出来情况在向什么方向发展,于是我摇晃着尾巴汪汪叫了起来。
我不是说我当时知道那捆东西就是丢失的那个小弟弟,但是我也不是说我当时并不知道。不管怎么说,镇上的人都以为我知道,这一点是最要紧的,这是当英雄的关键。不是吗?
就这样我又当了一次天才英雄,我的男孩子和我又开始沿着街走来走去,这回这条街都属于我们的了。我们走到沃尔森医生的药店时,那个肉店老板拿了一大块汉堡牛排走进来,那是一种有人已经替你把它都嚼碎了的牛排。肉店老板说:“里面还掺了鸡肝。”
我吃了汉堡牛排,可是,一边吃着,一边还朝肉店老板汪汪地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