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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建筑工程中,招投标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但是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行为,扰乱了招投标的行业秩序。基于此,文章就此进行分析。
【关键词】 工程招投标;问题;措施
1.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目的和原则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要有一定的目的和遵守一定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通过不断的总结、分析,逐渐提高管理水平,以便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需要。
1.1目的
招投标是引入竞争机制以求达成交易协议和订立合同,它兼有两种性质,即:经济活动和民事法律行为。其目的是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引进竞争机制,择优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建立、工程总承包等单位,以保证节约建设投资,提高工程质量。
招投标通过竞争机制,实行交易公开,保证交易的公正、公平。招投标鼓励竞争,这样可以防止垄断,又能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从而使得建筑工程可以较好的实现投资效益。
1.2原则
(1)公开原则。此原则是指招投标的活动应具有较高的透明度,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的信息、条件、程序、结果均要公开。(2)公平原则。这里说的公平是指民事主体的平等,所以要杜绝在招投标或是在订立合同前进行无理压价等违反平等原则的行为。(3)公正原则。此原则是指要按照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标准,切实的做到实事求是地进行评标和决标。(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指的是真实和合法,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违反诚实原则的行为都是无效的,而且要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和损害承担必要的责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都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2.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2.1低价中标
在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中,招标单位对于投标企业的技术、管理与价格都要衡量,而有一些项目招标的业主过于关注价格,认为价格越低越好,在进行投标评分时对于价格的比例甚至给到了80%,对于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情况几乎就忽略。一些投标单位利用业主这样的心理,能够以较低的价格中标,且投标单位也不去建筑区域进行勘察,没有核算施工成本,随意给价,这样就可能造成后续施工过程中使用低廉的原材料导致施工质量下降。还有一些中标单位,根本不具有施工能力,而是将施工工作直接再分包下去,从中获得一定的利益,分包的公司或工程队,为了降低成本,施工质量在较低价格的要求下更难以保证。
2.2化整为零,逃避招标
在我国建筑法中有明确规定,提倡对于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对其分解分别承包。而在招标投标法中也规定,对于总投资超过50万的项目或是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项目都要采用招投标形式发包,且严格禁止业主对于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而逃避招标。但实际上,一些业主和开发商,对于改建、扩建项目等均进行肢解,化整为零,逃避招标。
2.3多头管理监督缺位
虽然我国建立了《招标投标法》,招投标管理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地区还是存在管理漏洞,招投标管理制度不健全,职责规定不明确,实际操作中存在多头管理、监督缺位问题,当发生问题时,难以追究监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严重。同时,由于招标投标工作专业性强,对于监管人员要求的素质很高,但监管部门人员的能力有限,很难在招投标的前期、中期、后续工作中都进行监管,难以做到全程跟踪与监管,对于招标投标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难以发现,使得监管缺位。
3.加强招投标管理的改进措施及对策
3.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市场体系
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招投标市场体系,是有效防范建设工程领域犯罪的制度保证,要针对招投标中的薄弱环节和部位,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一要建立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对项目建设中信誉好、实力强、工程质量优的企业,应积极鼓励其参加招投标;对违反规定的企业除记入不良记录(黑名单)外,还应给予相应的处理。二要规范招投标行为。对于不同的建设工程项目除按规定采用合理的方式外,还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制定的相应实施细则进行。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应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来制定;在发布招投标信息时,打破地区、行业封锁,使具有能力的企业平等地参与竞争;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严格按照中标的结果,而不能擅自更改实质性内容,私下签订阴阳合同;对于泄漏标底,采取化整为零、串通围标或以其它方法规避招投标的行为都要严格监管和制裁。
3.3强化招投标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和管理,包括:从信息发布、资格预审、招标方式等方面进行事前监督;从评委抽定到开、评、定标等方面进行事中监督;从中标公示、合同签订、工程实施至验收等方面进行事后监督。明确各阶段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形成“有始有终”的全过程监管。一要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活动监管。严厉打击招标代理机构挂靠出让资格、泄密、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定期进行动态考核,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從业人员审核备案管理制度,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坚决清理出招标市场。二要严厉惩处违纪违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要给予严厉惩处,并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3.3规范承包商行为和职能
1)加强法律执行力度。加大对在招投标活动有违规行为企业的惩罚力度,将责任制度落实到人,提高企业职工的监督意识,增强企业法人代表的法纪意识。2)加大信用机制建设。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信用不良者无从立足,将企业业绩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防止投标企业造假,从而保证评标的公正性,真正实现信用体系在招投标中体现“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机制。同时,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将投标单位的信用状况与其投标工作挂钩,引导信用好的企业多中标,使不守信用的企业得到制裁。
3.4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
作为一种全新的、较为客观合理的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可以消除招投标中的一些弊端。第一,工程量清单均采用综合单价的形式,这样可以使工程量清单一目了然,这样更适合工程招投标。第二,由于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必须要根据自身的实力以及市场行情进行报价,从报价中就能直接反映出投标单位的实际能力,可以让招投标工作更加体现出公平竞争的原则。第三,有利于工程项目的实施和控制。第四,有利于招投标工作时出现盲目压价、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第四,有利于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责任,实现风险合理分担。因此,我们必须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让招投标管理更加合理、规范。
结束语
为了使得我国的建筑行业能够和谐、有序的发展,必须规范招投标工作。加大重视程度,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在提高招标代理机构能力的同时,加强行政部门对于行业中违法违规现象的查处力度,从而建立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平台,促进建筑行业不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朱晓丽,史翔.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南科技,2014,15:244-245.
[2]黄金虎,王丽霞.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招标与投标,2014,07:48-52.
[3]李晓熠.建筑招投标问题策略探讨[J].赤子(上中旬),2014,15:312.
【关键词】 工程招投标;问题;措施
1.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目的和原则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要有一定的目的和遵守一定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通过不断的总结、分析,逐渐提高管理水平,以便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需要。
1.1目的
招投标是引入竞争机制以求达成交易协议和订立合同,它兼有两种性质,即:经济活动和民事法律行为。其目的是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引进竞争机制,择优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建立、工程总承包等单位,以保证节约建设投资,提高工程质量。
招投标通过竞争机制,实行交易公开,保证交易的公正、公平。招投标鼓励竞争,这样可以防止垄断,又能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从而使得建筑工程可以较好的实现投资效益。
1.2原则
(1)公开原则。此原则是指招投标的活动应具有较高的透明度,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的信息、条件、程序、结果均要公开。(2)公平原则。这里说的公平是指民事主体的平等,所以要杜绝在招投标或是在订立合同前进行无理压价等违反平等原则的行为。(3)公正原则。此原则是指要按照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标准,切实的做到实事求是地进行评标和决标。(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指的是真实和合法,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违反诚实原则的行为都是无效的,而且要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和损害承担必要的责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都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2.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2.1低价中标
在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中,招标单位对于投标企业的技术、管理与价格都要衡量,而有一些项目招标的业主过于关注价格,认为价格越低越好,在进行投标评分时对于价格的比例甚至给到了80%,对于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情况几乎就忽略。一些投标单位利用业主这样的心理,能够以较低的价格中标,且投标单位也不去建筑区域进行勘察,没有核算施工成本,随意给价,这样就可能造成后续施工过程中使用低廉的原材料导致施工质量下降。还有一些中标单位,根本不具有施工能力,而是将施工工作直接再分包下去,从中获得一定的利益,分包的公司或工程队,为了降低成本,施工质量在较低价格的要求下更难以保证。
2.2化整为零,逃避招标
在我国建筑法中有明确规定,提倡对于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对其分解分别承包。而在招标投标法中也规定,对于总投资超过50万的项目或是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项目都要采用招投标形式发包,且严格禁止业主对于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而逃避招标。但实际上,一些业主和开发商,对于改建、扩建项目等均进行肢解,化整为零,逃避招标。
2.3多头管理监督缺位
虽然我国建立了《招标投标法》,招投标管理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地区还是存在管理漏洞,招投标管理制度不健全,职责规定不明确,实际操作中存在多头管理、监督缺位问题,当发生问题时,难以追究监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严重。同时,由于招标投标工作专业性强,对于监管人员要求的素质很高,但监管部门人员的能力有限,很难在招投标的前期、中期、后续工作中都进行监管,难以做到全程跟踪与监管,对于招标投标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难以发现,使得监管缺位。
3.加强招投标管理的改进措施及对策
3.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市场体系
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招投标市场体系,是有效防范建设工程领域犯罪的制度保证,要针对招投标中的薄弱环节和部位,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一要建立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对项目建设中信誉好、实力强、工程质量优的企业,应积极鼓励其参加招投标;对违反规定的企业除记入不良记录(黑名单)外,还应给予相应的处理。二要规范招投标行为。对于不同的建设工程项目除按规定采用合理的方式外,还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制定的相应实施细则进行。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应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来制定;在发布招投标信息时,打破地区、行业封锁,使具有能力的企业平等地参与竞争;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严格按照中标的结果,而不能擅自更改实质性内容,私下签订阴阳合同;对于泄漏标底,采取化整为零、串通围标或以其它方法规避招投标的行为都要严格监管和制裁。
3.3强化招投标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和管理,包括:从信息发布、资格预审、招标方式等方面进行事前监督;从评委抽定到开、评、定标等方面进行事中监督;从中标公示、合同签订、工程实施至验收等方面进行事后监督。明确各阶段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形成“有始有终”的全过程监管。一要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活动监管。严厉打击招标代理机构挂靠出让资格、泄密、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定期进行动态考核,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從业人员审核备案管理制度,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坚决清理出招标市场。二要严厉惩处违纪违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要给予严厉惩处,并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3.3规范承包商行为和职能
1)加强法律执行力度。加大对在招投标活动有违规行为企业的惩罚力度,将责任制度落实到人,提高企业职工的监督意识,增强企业法人代表的法纪意识。2)加大信用机制建设。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信用不良者无从立足,将企业业绩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防止投标企业造假,从而保证评标的公正性,真正实现信用体系在招投标中体现“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机制。同时,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将投标单位的信用状况与其投标工作挂钩,引导信用好的企业多中标,使不守信用的企业得到制裁。
3.4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
作为一种全新的、较为客观合理的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可以消除招投标中的一些弊端。第一,工程量清单均采用综合单价的形式,这样可以使工程量清单一目了然,这样更适合工程招投标。第二,由于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必须要根据自身的实力以及市场行情进行报价,从报价中就能直接反映出投标单位的实际能力,可以让招投标工作更加体现出公平竞争的原则。第三,有利于工程项目的实施和控制。第四,有利于招投标工作时出现盲目压价、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第四,有利于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责任,实现风险合理分担。因此,我们必须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让招投标管理更加合理、规范。
结束语
为了使得我国的建筑行业能够和谐、有序的发展,必须规范招投标工作。加大重视程度,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在提高招标代理机构能力的同时,加强行政部门对于行业中违法违规现象的查处力度,从而建立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平台,促进建筑行业不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朱晓丽,史翔.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南科技,2014,15:244-245.
[2]黄金虎,王丽霞.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招标与投标,2014,07:48-52.
[3]李晓熠.建筑招投标问题策略探讨[J].赤子(上中旬),2014,1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