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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哥走,有肉吃。]
“妹妹呀,你就从了哥哥我吧。只要你答应,哥以后什么都听你的啊~~”
我轻抽一下嘴角,淡定地拽出一张面巾纸,揉成团,塞进右耳。
狼嚎还在继续:“妹妹呀,你就答应了吧。只要你应一声,从今往后,上学哥给你背包,放学哥给你跑腿,逛街哥给你提货,回家哥给你打车。妹妹呀,你应我一声不吃亏啊……”
我刚想把左耳也堵上,又突然想到这根本没用。只要这死孩子一天不放弃,我就算把眼睛耳朵都蒙起来他也依然可以在我的世界里乱蹦跶。于是我抬眼,尽量摆出最严肃认真的表情看着他。“你说你想认我做妹子?”
常晟刚要开始新一波儿的鬼哭狼嚎,一听这话,急忙刹车。只是那闺中怨妇般惆怅的小表情还来不及撤,就这么僵在脸上,颇为滑稽。我不禁“噗”地一下笑出声来。
“那你要我做你妹子总得有个理由吧,在我记忆中这可是咱俩第一次见面。”我收敛笑容,静待他的回答。可我没想到常晟变脸变得比我还快,好好的一张怨妇脸瞬间就爆发出一种悲愤的气场。这气势,知道的人明白是他求我当他小妹,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欠了他五百万赖着不还呢。“谁说咱俩是第一次见面?我还在十班的时候,你去找我们班任,那时咱俩就见过!”
我挠头。真的见过么?为毛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那见过一次又怎么样,见过一次我就必须当你妹子啦?”
“当然不是啦。”常晟拖着长长的尾音,又顺手理了理自己的衣服,一副说来话长的模样,“第一,你的确比我小吧。先别忙着否认,你是12月8号的生日,这我早就打听好了。”我愕然,但没插话,打个手势示意他继续说。
“第二,咱俩都姓常。这个世界上姓常的多么少啊,可咱俩就碰到一起了。这说明什么,说明这就缘分啊……”那你爹和我爹还是缘分呢。我在心里嘀咕。
“第三,咱俩都是家里的独生子,都没有兄弟姐妹,很寂寞是不是啊?”寂寞个毛啊寂寞,没人跟我抢吃的我开心死了。
“第四……”
“停一下。”我毫不客气地打断常晟的高谈阔论,“你那些话总结起来就是一个意思:你自己玩得太久了,所以打算认个妹子来宠宠?”
常晟哈巴狗一样地狂点头。
“那跟你走有什么好处,我要实质的。”
常晟歪头,貌似很认真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最后忍痛割爱:“跟哥走,有肉吃!”
……这孩子的脑袋,是进水了么?
[妹子,你信哥不?]
本来以为常晟也就是跟我开开玩笑,我私下喊他两声哥,哄哄他就完事了。可谁想到这小子居然是玩真的,比珍珠都真!
话说那天我从学校值日归来,刚进家门就感觉家里的气氛不太对劲儿。老爸老妈都坐在桌旁等我一起吃晚饭,要命的是俩人都带着齐齐的微笑,尤其是老妈,都笑得见牙不见眼了。
我恶寒,急忙给自己盛碗米饭,决定沉默是金,以不变应万变。
老妈果然还是最没耐性的那一个。她掩着袖子轻咳一声算是开场白,随即笑眯眯地问道。“丫头,听说你在学校认了一个哥?”
我往嘴里填了一大口饭,含糊地“呜”了一声,心下大惊。怎么回事,我爸妈怎么会知道,我记得我回家从没提过这事啊?
老妈依旧笑眯眯,“得了,别装了。晟儿今天来咱家了,说是给你送见面礼。这孩子,一见到我就喊‘妈’。他要不说是你哥呀,还真得把我吓一跳……”说到这儿,老妈又是一阵露齿大笑,看那架势,估计是常晟那小子又用他那骗死人不偿命的嘴允诺我老娘什么事了,愣是忽悠得她临阵倒戈,自己却毫无知觉。另外,晟儿?
又是一阵恶寒。我连忙灌了几口暖汤,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把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压了下去。
常言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在下一年一度的生日又要到了。但今时毕竟不同往日,这不,一大清早我就被常晟电话轰炸,说来说去都是一个意思,就是让我去蛋糕店挑个喜欢的生日蛋糕,我拍板,他买单。面对此等好事,我在心里纠结了千分之一秒,决定坦然接受,于是我穿好大衣,兴冲冲地奔出门去。
转了一圈儿再回来,我赫然发现我家楼下多了个人。以我三百度的“进士”学历来判断,这人长得貌似挺眼熟。走近一看,哗,是真的挺眼熟。
张浩然,本人小学同学兼六年同桌,据他讲我俩幼儿园也是同学。但在下天生忘性极大,至今为止,七岁以前的事情全不记得了,所以他说是咱们就当是吧!
另外我想我得声明一下,尽管我俩相识十余年,但青梅竹马小暧昧什么的是半分都没有。虽然不知为何有一段时间我们学校疯传他喜欢我的小道消息。什么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什么痴情郎冷面女描述得那叫一个天花乱坠活灵活现。我向张求证,事实证明他也是一头雾水不知谣言从何而来。但本着清者自清日久见人心的原则,我俩决定对其不予理睬,毕竟我们没必要因为那些无中生有无聊的人,断了我们十多年的交情。所以说青梅竹马这个词能证明的只有时间长短,若是感情能用时间来衡量,那你让那些一见钟情的小鸳鸯们情何以堪?更何况据我所知,张浩然的女朋友排起来都能绕学校两圈了,我没事凑那热闹干什么。
天空卷起一阵小风,张浩然从自行车棚的围栏上跳下来,变魔术般地从身后拽出一个一米多高的熊仔,边说生日快乐边笑意盈盈地把它往我怀里塞。我说声“谢谢”刚要接过,一只手就立马横在了我和熊仔中间。
我和张浩然皆是一愣。只见常晟左手提着蛋糕,右手扣住我的胳膊反向一撤,眨眼间我已稳稳地站在了他的身后。我诧异,问:“怎么了?”
常晟没理我,只是皱着眉头上下打量张浩然,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过头问我:“妹子,你信哥不?”我大脑一时转不过来弯儿,条件反射般地应着:“信啊。”
“那就好。”常晟靠近我,压低了声音,“这小子不是什么好鸟,别收他的东西。”语毕,常晟一如既往地打着哈哈,若无其事地向楼道走去。 一时间气氛颇僵。我细细地琢磨着常晟的话,一个大胆的念头猛地蹿上心头,我下意识地开口,“张浩然,你不会真的喜欢我吧?”
张浩然毫不迟疑地点头,似乎这一切都理所当然。我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继续问“那你别告诉我,学校里的那些谣言也是你放的。”这回他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目光定定地看着我。
“你混蛋。”被耍的羞耻感迅速席卷全身,我抹一把脸,怒极反笑,“过去你的女朋友们故意找我的茬,我还笑她们傻。后来我班同学说你脚踩两只船,我还替你抱不平。原来傻的不是她们,是我啊。”我把熊仔狠狠地砸在他身上,“咱俩同学那么多年,我对你什么感觉你会不知道?一面跟我说只是朋友,一面却在全校同学面前说喜欢我,这算什么?道德绑架么?把我弄成别人眼中明知你有女朋友还故意接近你那种的人你就开心了对不对?张浩然,我告诉你。你的喜欢对我来说不是荣耀,是屈辱。恶心!”
我背过身,奋力跑向黑洞洞的楼道。
[我就是要她们知道:惹我妹者,死。]
我曾天真地以为,只要我和张浩然一刀两断,这事就算结了。可事实偏偏就像常晟所猜的那样,根本没那么简单。QQ上线的时候,还是会收到“假清高”“滚得离浩然远点儿”之类的可笑的留言。只不过过去是我笑她们多心,现在是我笑自己愚蠢。
“小贱人,我才是浩然的女朋友。收起你的欲擒故纵,别以为你的小伎俩能骗过我,有本事就和我公平竞争。”当这条短信飞进手机时,我气得手都抖了。常晟一看情况不妙忙掐住我的手腕夺过我的手机,三下两下更加恶言恶语地回了过去。看不出平时嬉皮笑脸的常晟竟也是个骂人不吐脏字的高手。一条短信发过去我的手机就再也没响过,估计那头已经恼羞成怒地哭了。
我蹲在地上,以一种仰望的姿势看着常晟,“哥,你真好。”
常晟很得意,“我当然好。”然后一把拉起我,“我就是要让她们都知道:惹我妹者,死!”
张浩然事件就像化学反应里的催化剂,使我和常晟的兄妹情迅速升温一日千里。用我同桌的话形容,你和常晟真的只是干兄妹么,我看亲哥哥也不见得能对你那么好啊。我挑眉,那当然。同桌很不忿:天生命好平白无故捡到这么一个哥哥,你就得瑟去吧!
我就是得意,怎么样?我拎着一瓶雪碧坐在学校足球场旁边美滋滋地想。其实我是不爱看足球的,因为我实在是从这项“满场追着一个球跑,还半天踢不进一个”的运动中看不出有什么好玩的。但天公不作美,我如此蔑视足球,我哥常晟却是一个“有球必踢,有赛必上”的足球迷。事急从权,我也只好舍命陪君子了。诶诶诶别想歪,我可没有多伟大,充其量只能在赛后帮他递个饮料什么的。
明明是冬日,今天的阳光却少见的强烈。我微微眯起眼睛,目光无声地落在那个奔跑的人影上。岁月静好,空中跳跃着青春的活力。我有些惊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习惯了这一切。
习惯了常晟人前严肃人后无赖而夸张地喊我妹子;习惯了他不时敲打我座位旁边的窗户然后一脸委屈地说妹子我想吃六个圈(冰淇淋);习惯了他塞着耳机狂嚎“风吹稻花香”,还非要我评价好听的无耻模样。
时光真是奇妙的东西,它能让知根知底的两人反目成仇,也能让萍水相逢的两人亲如一家。也许每个女孩都曾梦想有个哥哥,除了父母,他便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受了委屈,他给你出头,遇到挫折,他给你安慰。也许他很普通,嘴很毒,人很坏。但你知道,其实他一直都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你,不求其他,只因他是你的哥哥。
“妹子。”我抬头。已是中场休息时间,常晟单脚踩球以一种自以为很帅其实很白痴的姿势向我打招呼。我晃晃手里的饮料算是回应。于是某人又得意起来,两手叉腰肆无忌惮地向队友大喊,“看见没,女朋友有什么了不起,我一个妹妹顶你们一百个女朋友!”众皆大笑,我掩面无语问苍天。
那一刻的我们像是不谙世事的小孩,很傻很天真,却也很美很单纯。
[乖,听哥的话。]
科学研究证明,中国百分之六十的正常人都认为睡懒觉是最对得起放假的方式。我作为一个中国人,一个正常的中国人,决定在这周末亲身实践这一理论。奈何天不遂人愿,八点刚过,我被一阵门铃声吵醒。
“我伟大的哥哥呀,扰人清梦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你知道不?”我揉揉眼睛,其潜台词就是你最好能给我一个说的过去的理由,不然这事咱俩没完!
常晟从开门看到我开始就一直绷着一张脸,大概是对我这种脸不洗头不梳穿着睡衣就敢开门的生活方式很不待见。但他心理素质良好,或者说对我的屡教不改早已习以为常,竟也二话不说,转身从背包里抽出厚厚的一打印刷纸塞进我的手里。
“这是我们老班的教案,我偷来给你印了一份。虽说你不一定用的上,但多看看总没坏处。”
见是好事,我乖巧地点头表示赞同。常晟继续装深沉:“还有哇,眼看这就高三了,你这贪睡的毛病得改改。要乖,听哥的话,早睡早起才是王道。”
我接茬:“我会乖,有什么好处?”
常晟很满意:“哥哥会给你找个好婆家。”
我把他踹出门去。
时光在指缝间匆匆走过。高考倒计时200天,我决定以后不回家吃晚饭,每天多挤出一个小时来在班里自习。常晟不知从哪儿挖来这个消息,竟也开始不回家,美名其曰,这叫兄妹同心,齐力断金。
这天我和常晟坐在一起一人一个耳机边吃泡面边听广播。不知怎的,向来只走悬疑风的烨文故事汇今天讲起了温情小故事。故事的内容大概是一个男孩一直不懂爸妈为什么在有了他这么一个儿子后,还要再为他生个妹妹。直到家中遇难,久卧病床的妈妈突然握着他的手说:“儿子,爸妈给你生个妹妹,就是怕有朝一日我们都不在了。这个世界上还能有个人与你同手同脚,血脉相连。”
我不厚道地笑了,一把揪住常晟的耳朵故意大声地说:“喂,老实交代。你当初非要认我当妹子时,抱的是不是也是这个想法?!” [小说绘]
“妹妹呀,你就从了哥哥我吧。只要你答应,哥以后什么都听你的啊~~”
我轻抽一下嘴角,淡定地拽出一张面巾纸,揉成团,塞进右耳。
狼嚎还在继续:“妹妹呀,你就答应了吧。只要你应一声,从今往后,上学哥给你背包,放学哥给你跑腿,逛街哥给你提货,回家哥给你打车。妹妹呀,你应我一声不吃亏啊……”
我刚想把左耳也堵上,又突然想到这根本没用。只要这死孩子一天不放弃,我就算把眼睛耳朵都蒙起来他也依然可以在我的世界里乱蹦跶。于是我抬眼,尽量摆出最严肃认真的表情看着他。“你说你想认我做妹子?”
常晟刚要开始新一波儿的鬼哭狼嚎,一听这话,急忙刹车。只是那闺中怨妇般惆怅的小表情还来不及撤,就这么僵在脸上,颇为滑稽。我不禁“噗”地一下笑出声来。
“那你要我做你妹子总得有个理由吧,在我记忆中这可是咱俩第一次见面。”我收敛笑容,静待他的回答。可我没想到常晟变脸变得比我还快,好好的一张怨妇脸瞬间就爆发出一种悲愤的气场。这气势,知道的人明白是他求我当他小妹,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欠了他五百万赖着不还呢。“谁说咱俩是第一次见面?我还在十班的时候,你去找我们班任,那时咱俩就见过!”
我挠头。真的见过么?为毛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那见过一次又怎么样,见过一次我就必须当你妹子啦?”
“当然不是啦。”常晟拖着长长的尾音,又顺手理了理自己的衣服,一副说来话长的模样,“第一,你的确比我小吧。先别忙着否认,你是12月8号的生日,这我早就打听好了。”我愕然,但没插话,打个手势示意他继续说。
“第二,咱俩都姓常。这个世界上姓常的多么少啊,可咱俩就碰到一起了。这说明什么,说明这就缘分啊……”那你爹和我爹还是缘分呢。我在心里嘀咕。
“第三,咱俩都是家里的独生子,都没有兄弟姐妹,很寂寞是不是啊?”寂寞个毛啊寂寞,没人跟我抢吃的我开心死了。
“第四……”
“停一下。”我毫不客气地打断常晟的高谈阔论,“你那些话总结起来就是一个意思:你自己玩得太久了,所以打算认个妹子来宠宠?”
常晟哈巴狗一样地狂点头。
“那跟你走有什么好处,我要实质的。”
常晟歪头,貌似很认真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最后忍痛割爱:“跟哥走,有肉吃!”
……这孩子的脑袋,是进水了么?
[妹子,你信哥不?]
本来以为常晟也就是跟我开开玩笑,我私下喊他两声哥,哄哄他就完事了。可谁想到这小子居然是玩真的,比珍珠都真!
话说那天我从学校值日归来,刚进家门就感觉家里的气氛不太对劲儿。老爸老妈都坐在桌旁等我一起吃晚饭,要命的是俩人都带着齐齐的微笑,尤其是老妈,都笑得见牙不见眼了。
我恶寒,急忙给自己盛碗米饭,决定沉默是金,以不变应万变。
老妈果然还是最没耐性的那一个。她掩着袖子轻咳一声算是开场白,随即笑眯眯地问道。“丫头,听说你在学校认了一个哥?”
我往嘴里填了一大口饭,含糊地“呜”了一声,心下大惊。怎么回事,我爸妈怎么会知道,我记得我回家从没提过这事啊?
老妈依旧笑眯眯,“得了,别装了。晟儿今天来咱家了,说是给你送见面礼。这孩子,一见到我就喊‘妈’。他要不说是你哥呀,还真得把我吓一跳……”说到这儿,老妈又是一阵露齿大笑,看那架势,估计是常晟那小子又用他那骗死人不偿命的嘴允诺我老娘什么事了,愣是忽悠得她临阵倒戈,自己却毫无知觉。另外,晟儿?
又是一阵恶寒。我连忙灌了几口暖汤,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把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压了下去。
常言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在下一年一度的生日又要到了。但今时毕竟不同往日,这不,一大清早我就被常晟电话轰炸,说来说去都是一个意思,就是让我去蛋糕店挑个喜欢的生日蛋糕,我拍板,他买单。面对此等好事,我在心里纠结了千分之一秒,决定坦然接受,于是我穿好大衣,兴冲冲地奔出门去。
转了一圈儿再回来,我赫然发现我家楼下多了个人。以我三百度的“进士”学历来判断,这人长得貌似挺眼熟。走近一看,哗,是真的挺眼熟。
张浩然,本人小学同学兼六年同桌,据他讲我俩幼儿园也是同学。但在下天生忘性极大,至今为止,七岁以前的事情全不记得了,所以他说是咱们就当是吧!
另外我想我得声明一下,尽管我俩相识十余年,但青梅竹马小暧昧什么的是半分都没有。虽然不知为何有一段时间我们学校疯传他喜欢我的小道消息。什么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什么痴情郎冷面女描述得那叫一个天花乱坠活灵活现。我向张求证,事实证明他也是一头雾水不知谣言从何而来。但本着清者自清日久见人心的原则,我俩决定对其不予理睬,毕竟我们没必要因为那些无中生有无聊的人,断了我们十多年的交情。所以说青梅竹马这个词能证明的只有时间长短,若是感情能用时间来衡量,那你让那些一见钟情的小鸳鸯们情何以堪?更何况据我所知,张浩然的女朋友排起来都能绕学校两圈了,我没事凑那热闹干什么。
天空卷起一阵小风,张浩然从自行车棚的围栏上跳下来,变魔术般地从身后拽出一个一米多高的熊仔,边说生日快乐边笑意盈盈地把它往我怀里塞。我说声“谢谢”刚要接过,一只手就立马横在了我和熊仔中间。
我和张浩然皆是一愣。只见常晟左手提着蛋糕,右手扣住我的胳膊反向一撤,眨眼间我已稳稳地站在了他的身后。我诧异,问:“怎么了?”
常晟没理我,只是皱着眉头上下打量张浩然,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过头问我:“妹子,你信哥不?”我大脑一时转不过来弯儿,条件反射般地应着:“信啊。”
“那就好。”常晟靠近我,压低了声音,“这小子不是什么好鸟,别收他的东西。”语毕,常晟一如既往地打着哈哈,若无其事地向楼道走去。 一时间气氛颇僵。我细细地琢磨着常晟的话,一个大胆的念头猛地蹿上心头,我下意识地开口,“张浩然,你不会真的喜欢我吧?”
张浩然毫不迟疑地点头,似乎这一切都理所当然。我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继续问“那你别告诉我,学校里的那些谣言也是你放的。”这回他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目光定定地看着我。
“你混蛋。”被耍的羞耻感迅速席卷全身,我抹一把脸,怒极反笑,“过去你的女朋友们故意找我的茬,我还笑她们傻。后来我班同学说你脚踩两只船,我还替你抱不平。原来傻的不是她们,是我啊。”我把熊仔狠狠地砸在他身上,“咱俩同学那么多年,我对你什么感觉你会不知道?一面跟我说只是朋友,一面却在全校同学面前说喜欢我,这算什么?道德绑架么?把我弄成别人眼中明知你有女朋友还故意接近你那种的人你就开心了对不对?张浩然,我告诉你。你的喜欢对我来说不是荣耀,是屈辱。恶心!”
我背过身,奋力跑向黑洞洞的楼道。
我曾天真地以为,只要我和张浩然一刀两断,这事就算结了。可事实偏偏就像常晟所猜的那样,根本没那么简单。QQ上线的时候,还是会收到“假清高”“滚得离浩然远点儿”之类的可笑的留言。只不过过去是我笑她们多心,现在是我笑自己愚蠢。
“小贱人,我才是浩然的女朋友。收起你的欲擒故纵,别以为你的小伎俩能骗过我,有本事就和我公平竞争。”当这条短信飞进手机时,我气得手都抖了。常晟一看情况不妙忙掐住我的手腕夺过我的手机,三下两下更加恶言恶语地回了过去。看不出平时嬉皮笑脸的常晟竟也是个骂人不吐脏字的高手。一条短信发过去我的手机就再也没响过,估计那头已经恼羞成怒地哭了。
我蹲在地上,以一种仰望的姿势看着常晟,“哥,你真好。”
常晟很得意,“我当然好。”然后一把拉起我,“我就是要让她们都知道:惹我妹者,死!”
张浩然事件就像化学反应里的催化剂,使我和常晟的兄妹情迅速升温一日千里。用我同桌的话形容,你和常晟真的只是干兄妹么,我看亲哥哥也不见得能对你那么好啊。我挑眉,那当然。同桌很不忿:天生命好平白无故捡到这么一个哥哥,你就得瑟去吧!
我就是得意,怎么样?我拎着一瓶雪碧坐在学校足球场旁边美滋滋地想。其实我是不爱看足球的,因为我实在是从这项“满场追着一个球跑,还半天踢不进一个”的运动中看不出有什么好玩的。但天公不作美,我如此蔑视足球,我哥常晟却是一个“有球必踢,有赛必上”的足球迷。事急从权,我也只好舍命陪君子了。诶诶诶别想歪,我可没有多伟大,充其量只能在赛后帮他递个饮料什么的。
明明是冬日,今天的阳光却少见的强烈。我微微眯起眼睛,目光无声地落在那个奔跑的人影上。岁月静好,空中跳跃着青春的活力。我有些惊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习惯了这一切。
习惯了常晟人前严肃人后无赖而夸张地喊我妹子;习惯了他不时敲打我座位旁边的窗户然后一脸委屈地说妹子我想吃六个圈(冰淇淋);习惯了他塞着耳机狂嚎“风吹稻花香”,还非要我评价好听的无耻模样。
时光真是奇妙的东西,它能让知根知底的两人反目成仇,也能让萍水相逢的两人亲如一家。也许每个女孩都曾梦想有个哥哥,除了父母,他便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受了委屈,他给你出头,遇到挫折,他给你安慰。也许他很普通,嘴很毒,人很坏。但你知道,其实他一直都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你,不求其他,只因他是你的哥哥。
“妹子。”我抬头。已是中场休息时间,常晟单脚踩球以一种自以为很帅其实很白痴的姿势向我打招呼。我晃晃手里的饮料算是回应。于是某人又得意起来,两手叉腰肆无忌惮地向队友大喊,“看见没,女朋友有什么了不起,我一个妹妹顶你们一百个女朋友!”众皆大笑,我掩面无语问苍天。
那一刻的我们像是不谙世事的小孩,很傻很天真,却也很美很单纯。
科学研究证明,中国百分之六十的正常人都认为睡懒觉是最对得起放假的方式。我作为一个中国人,一个正常的中国人,决定在这周末亲身实践这一理论。奈何天不遂人愿,八点刚过,我被一阵门铃声吵醒。
“我伟大的哥哥呀,扰人清梦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你知道不?”我揉揉眼睛,其潜台词就是你最好能给我一个说的过去的理由,不然这事咱俩没完!
常晟从开门看到我开始就一直绷着一张脸,大概是对我这种脸不洗头不梳穿着睡衣就敢开门的生活方式很不待见。但他心理素质良好,或者说对我的屡教不改早已习以为常,竟也二话不说,转身从背包里抽出厚厚的一打印刷纸塞进我的手里。
“这是我们老班的教案,我偷来给你印了一份。虽说你不一定用的上,但多看看总没坏处。”
见是好事,我乖巧地点头表示赞同。常晟继续装深沉:“还有哇,眼看这就高三了,你这贪睡的毛病得改改。要乖,听哥的话,早睡早起才是王道。”
我接茬:“我会乖,有什么好处?”
常晟很满意:“哥哥会给你找个好婆家。”
我把他踹出门去。
时光在指缝间匆匆走过。高考倒计时200天,我决定以后不回家吃晚饭,每天多挤出一个小时来在班里自习。常晟不知从哪儿挖来这个消息,竟也开始不回家,美名其曰,这叫兄妹同心,齐力断金。
这天我和常晟坐在一起一人一个耳机边吃泡面边听广播。不知怎的,向来只走悬疑风的烨文故事汇今天讲起了温情小故事。故事的内容大概是一个男孩一直不懂爸妈为什么在有了他这么一个儿子后,还要再为他生个妹妹。直到家中遇难,久卧病床的妈妈突然握着他的手说:“儿子,爸妈给你生个妹妹,就是怕有朝一日我们都不在了。这个世界上还能有个人与你同手同脚,血脉相连。”
我不厚道地笑了,一把揪住常晟的耳朵故意大声地说:“喂,老实交代。你当初非要认我当妹子时,抱的是不是也是这个想法?!” [小说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