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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阻碍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主要原因有:各检测系统差异,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尚不能广泛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难以达到“一致性、可比性”要求,临床医生使用外院检查检验报告的法律风险未解决。对此,应重视质量管理,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范围至基层医疗机构,“一致性、可比性”不应成为“互认”的条件,立法明确临床医生使用外院检查检验结果的权利、义务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