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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留分扣减权是一项复合型的权利。当遗产尚未交付给受遗赠人时,特留分扣减权为抗辩权;反之,如赠与物已交付给受遗赠人或受赠与人时,则特留分扣减权为形成权。特留分扣减权的行使方式不以诉讼为限。特留分权利人及其承继人,为保全特留分,在必要的限度内,得请求扣减遗赠、死因赠与与遗嘱信托。扣减权行使后,特留分权利人对相对人可以选择行使物权请求权或不当得利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