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字当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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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草为艾
  艾即艾蒿,一年生或多年生草本,长于路旁、墙角、林地、草坪,向阳,喜温润,辽西丘陵随处可见。世间草木如织,无名者居多,艾蒿却力冠群草,名播四海。“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艾蒿最初是一种相思草,年轻的时候,时常把灰绿艾叶上滚动的露珠,想象成圣洁的眼泪。《诗经》里走出许多美丽的植物,像艾蒿这样,有着上千年的植物文化,并走进人间的节日,实在是草的幸事。
  在辽西,艾蒿是春天里最先拱土的草类之一。最先打开春天之门的都是无名小卒,然后才隆重推出迎春、山桃、杏花、杜鹃等重大花事。向阳墙角的无名蒿,小而执着,有星星般明亮的眸子,温和明亮的绿,是春天掌心里捧着的惊喜,让冬毫无自信地退后,再退后。清明前后,人们就开始食用艾蒿的嫩叶。一种叫青团的糯米糕,留住艾蒿的淡香。青团是将嫩的艾蒿叶捣碎,挤汁,和上糯米面,再包上豆沙馅制成,形圆润,色剔透,味甜软。艾蒿色淡绿,茎与叶均被灰白色珠丝状柔毛,是一种有奇异香味的草类。一丛丛艾蒿迎风作歌,传递着古老而神秘的气息,掐片艾叶放在鼻下闻,香气浓浓淡淡,很容易让人陷入其中,吸了一口,还想再吸一口。这些香气通过口、鼻和皮肤上的毛孔进入人体的每个细胞,从而影响五脏的功能,平衡气血、调和脏腑,去病强身。艾蒿威武,一身正气,仿佛有担当的文人志士一样,具备伟大精神和和普世情怀。都知道千年灵芝是灵草,可以起死回生,但世间有几多,哪里去寻?遍地而生,触手可及,随手可用的艾蒿,是大千世界里的草本菩萨。
  人间五月蒿长成。蒿草是生命力最强大的民生植物,以药性见长,天地有蒿,人间少病。在成千上百种的蒿丛,存在着一个个无比强大的抗性基因,只是我们还没有发现而已。益母蒿又名坤草,是治疗妇科病的首选药,黄花蒿是蒿里的一匹黑马,屠呦呦从它的叶里提取的青蒿素,能消灭人体内疟原虫,青蒿素发现后十年,全球的疟疾死亡率降低一半,她因此获得2015年诺贝尔医学奖,黄花蒿也声名鹊起。白蒿的幼苗叫茵陈蒿,“三月茵陈四月蒿,五月六月当柴烧。”华佗三试青蒿草,才终于发现茵陈蒿幼嫩的茎叶可以入药治病。草木皆有灵性,世间缺少的是探寻和发现。艾蒿是最先被认知的,被誉为医家之草,据说在五月节这天乘着露水采下,药劲最足。从药理上说,艾属纯阳,阴阳二气合成宇宙,阳气是一种精微物质,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能感知,表述为向阳光的,外向的,明亮的,上升的,温热的,永恒运动的。阳衰则阴盛,人的健康会每况愈下。“农历五月五,天师骑艾虎,蒲剑斩蜈蚣,百虫归地府。”艾蒿始于药性,又衍生出许多辟邪驱魔的传说,骑艾虎,扎艾人,当艾蒿在天地间,和人间节日关联,不仅仅是它的药用,而且已经引申为一种精神寄托,像秦琼和尉迟恭被敬为门神一样。艾,同乂,安宁之意,聚集着人间正能量,自古邪不压正,有艾蒿在,就有底气在,百病不侵,百毒不入。
  秉阳气而生的艾蒿与火相生相伴几千年。燧人氏发明了钻木取火,据说就是用艾蒿绒来引燃的,用艾蒿拧成的绳叫火绳,是古人保存火种的方法之一。火绳在十几年前的乡村还沿用着,一盘火绳在默默燃烧,抽烟的人省了火柴,可以直接用火绳把烟对着;夏天的夜晚,袅袅艾蒿烟弥漫斗室,蚊蝇不敢靠近。火绳不紧不慢、不声不响燃着,仿佛和时间对峙,灰白的艾灰倦了的时候,就松散地垂落,不带丝毫刻意,静观,细品,生出些许禅意。年少时没有太多在意火绳,在最近的一次艾灸中,我终于发现,艾烟是一种曼妙的飞翔,它以你想像不出的姿式起舞造境,飞天的衣袂飘飘,如梦如诗,如醉如痴。轻烟入梦,静中成友,那一刻,似乎和艾达成了一种默契。艾叶燃烧时产生的烟气,不仅能抑菌杀菌,还是一个热量团,像红外线一样有渗透力。艾香萦绕,通经开窍,不只身体的沐浴,更是灵魂的涤荡,清静身心,自在,放下。艾蒿仿佛聚集着原始的隐秘,上感于天,下感于地,打开一个通道,能在天地和人世间传递能量、信息。
  在陕北散文家史小溪的笔下,陕北高原上,久旱之际,人们就去抓金龟子,将它的背上粘满艾绒,点燃后放飞,被灼烧的金龟子越飞越高,一道道金光冲天而上,传递人世艰难生存无望的信息,祈求上苍佑护。也许那只是放飞的祈盼而已,艾蒿也许不能真的通灵,但艾蒿在天地和人世间游走自如。它在地上长,在天上飞,在人间的门窗上飘摇。为屈子招魂,驱瘟避邪,艾蒿为五月而生;吃五谷杂粮没有不生病的,煮艾水洗脸能明目,泡脚可驱寒,做青团秀色可餐,灸穴位立竿见影,一缕香,一柱烟,由表及里,扶正身心,艾蒿为众生而生。
  “家有三年艾,郎中不用来。”春夏之交,杂病易生之季,纯阳之艾在这个日子就显得非常重要。端午采下的新艾,经年后变成陈艾,经过岁月的沉淀,艾絨失去青涩后变成金黄的艾条,药性更纯粹。寻常之艾,典藏后,变成济世良方,生于阡陌沟渠,救人于疾苦,没有哪种草可以与它比肩。那一缕缕散去的轻烟是艾的长篇叙事吗?草之为艾,人间幸事。
  远处的荞
  有枝有叶开花结籽的荞一直在彼岸,因为遥远,便给了我足够的想象,便拥有说不出的隐约美,时常臆想它们是草木里的大乔与小乔,开白花,在夏天,荞的模样让人爱惜不已。荞花擦肩而过,滑过我的枕边,并结成籽粒般沉实的方块字时,荞的生命高度远远超越它自身并让我仰视。窸窸窣窣,是荞与荞在夜里的耳语,睡在柔韧而富有弹性的荞皮枕头上,一阵阵气息漫过我的身心,荞让我眼神纯净,思绪飞扬,我试图并终于找到了荞与其它作物不一样的东西,那便是荞独一无二的味道。
  大自然造物神奇,味道很耐人琢磨,有多种内涵,包括性的温凉、味的甘苦以及气息的浓淡。也许是不愿意改变,也许是不需要改变,很多年没有见过荞,却仿佛有过约定,荞依然清淡如初,从头到脚都没有改变。熟悉而久违的感动扑面而来,我一下贴近了荞。以不变迎万变,荞的味道里一定添加了某种怀旧元素,品荞,就像端详一张老照片,久久不能释怀。荞分甘苦,苦荞的主要成分为芦丁,性味苦,但甜荞里也迷漫着一种微苦,那是一种浓淡相宜的嗅觉冲击,一种很触动情怀的味道。是让自己融化在一脉荞香释放情怀,还是让荞香融化并常住在我的心里?味道其实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可以品尝,可以感知,更适合用来回味。   种荞的人说,撒下了荞麦粒,没有闲出时间侍弄,没有水与肥的人工供养,荞在天赐中的阳光雨水里照样收获了,虽然结的籽实少了些。这样从容且让人温暖的庄稼世间实在不多了。荞快乐地迎接阳光雨水,但从不贪婪吸吮,从这一点看,荞有点非功利性。2500多年的进化并没有改变荞的品性,它的根轻轻浅浅,少有旁逸斜出,没有四处延伸的敏感触角。荞心似水,它感激土地的仁慈宽厚,它拒绝太饱合的养分供给,它甚至不想把土地的养分一下子吸走。荞花如雪,暑热般的欲望似乎被挡在了田地之外,荞守护着一片虫鸣一地清凉,等待土壤里的养分缓慢释放。不在乎热苗子拔节,不在乎夏秧子疯长,荞的根有条不紊,非常有选择性地地吸进赖以生存的营养,再沿着曲曲弯弯的通道輸送荞的叶荞的花荞的每一个细胞里。从作物栽培的角度来看,尽管育种目标追求产量与质量兼顾,但二者相互制约,几乎呈负比关系,低产而芳香的荞让我更坚信,细工出绝活,淡定出精品,它吐纳与浓缩的都是土地的精华。无论外面的世界多么喧闹,荞不盲从,不逐流,绣女般一丝不苟,细致梳理,它沿着自己的方向用自己的方式诠释品质和味道的传说。
  荞是随遇而安的,如果让荞自己选择,它也不会挑肥拣瘦,荞只喜欢在疏松沙质的土壤里长叶开花结籽。荞真的和别的庄稼不一样,它不圆滑,不从俗,籽粒不圆不长不扁,棱角分明,呈三面体状,因此也被称作三角麦。当荞是一种庄稼的时候,不是每个场合都上得去,它从来没有得到乡人的厚爱,唯有青黄不接的年景,60天还抢的荞才被推上前台,以解粮荒。落雨晚了或大宗的庄稼都已种完,乡人才见缝插针地让荞去了一个偏远少肥的地方。头伏萝卜二伏麦三伏种白菜,那麦便指荞麦,当土豆收成后闲出一片地,乡人想再抢一个茬口时,荞也会像替补队员一样上场。种一坡,收一车,打一箩,蒸一锅,说得更像荞。凡被称为麦的,大都是禾本科,而荞是蓼科,和它同科的大黄、何首乌都贵为药材,当我们只把荞当作一种可以充饥的粮谷而责怪其低产时,实在是小看了荞。荞粒里沉淀着土地的气息,同时也浸润着大自然的暖意,是大地上最具亲和力的植物之一,荞花朵大、花多、花期长,蜜腺发达,吸引着嗡嗡叫的蜜蜂。有时真羡慕有翅的蜜蜂,追着花走,就一定能追上隔岸的荞花。交汇着花香与鸟语,荞的味道又多一味。虽然,秋收后的荞没有秸秆,其实就是一把草,但谁比得上性味甘平、亦粮亦药的荞呢?
  谷物都开花,而能开得这么美丽而清雅而炽烈的,唯有荞。紫茎绿叶或粉或白花黑粒白仁,聚色彩于一身,荞在一个转角处,安静地生长、等待。像搁置在岁月深处的一些美好事物,留给我们仅是几幅剪影或几个片断,当与它转身对视的一瞬,总是带来无限惊慕无穷回味,荞是很动人情思的植物。枝叶并茂时,荞是一株株花,霜草苍苍时,荞是一串串籽实。走不出一个思维怪圈,不自主地又把荞与女子混在一起,既有巧笑嫣然,也具冰雪聪明,荞的前生定是有心性有品位的女子,开花的荞是美丽的女子,结粒的荞是笃定的女人。这样,荞的味道不仅可以通过感官来品味,更可以用人文的理念去挖掘。徒有羞花之貌的女子算不上极品女人,就像仅会开花的植物不是荞一样。当年的大乔小乔不仅姿色倾城,更是秀外惠中,才能与双雄匹配,琴瑟相鸣。佳人易逝,但她们外在的容颜和内在的品位都没有随岁月一起凋零。随缘却自带一种主见,荞像美丽的女子一样留在岁月里,不容质疑,不会遗忘。
  虽能守住贫瘠,虽然药食同源,荞注定不能像玉米高粱一样为农人带来丰厚的回报,不仅如此,荞麦茬是凉茬,虽不耗地,也是最孬的茬口之一,会引起下茬作物养分吸收障碍。是因为看荞的角度不同,在渴盼仓廪殷实的乡间,荞被冷落是常有的事。乡人忽视了荞,不是乡人的错,是缘于一种传统的认同感。漠视或重视,荞就在那里,不来不去。在人生的拐角,回望一下并不得意的人生,再想一想被冷落的荞,很多人是不是会释然一笑呢?原汁原味的荞不仅明目清心,还能醒人,能使曾经的郁垒得到释放。
  荞麦初熟,银质的虫鸣清亮,高远,仿佛那虫不是振翅于草丛而是悬浮于夜色里。月明荞麦花如雪,一想起荞,不尽是满目清凉,更能捕捉到内心的一种融合与宁静。荞性寒凉,虽不是尽善尽美之物,但多看一眼荞,就会多一个转身回眸,多品一回荞,注定能消散人生很多虚妄,变得宠辱不惊,温暖如荞,清凉如荞。
  走不出村庄的葫芦
  说不清葫芦与村庄有过多少年的渊源,无论是原始的神秘、吉祥的寓意,还是现实的功用,都体现着葫芦与原生态生活密不可分。语言的进化需要过程,如果一种植物能深入到方言俗语里,则意味着它和这里的人们朝夕相伴很久,沾染了人间烟火味,不再超凡脱俗。束腰的亚葫芦钟情于艺术,像精致的女子远嫁于村庄之外。闪着金光的宝葫芦,盛着灵丹妙药,在传说与故事里生动。只有青皮白瓤的菜葫芦最从俗,在地上长着,在架上爬着,和村庄在同步的行走中达成默契,葫芦本身以及它的身影都不轻意淡出村庄。
  一个村庄习惯以葫芦喻人喻事,无论褒贬,说明葫芦不但深入到柴米油盐的日子里,更渗透到人们的思维与智慧里。大肚的梨形葫芦与人的脑瓜相似,反应迟顿的人就被点着脑壳问:你的“葫芦瓢”白长了?没记性。邻院的二爷,言语不多,人背后送之绰号“闷葫芦”,以葫芦喻人,多半是说此人不开窍,懵懂,殊不知,葫芦无言,心知肚明,它比人更淡定。当不知一个人的底细或不明白一个人的动机时,常在心里思忖,此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明所以或束手无策的时候,就有人劝说,别再费心,照葫芦画瓢。年迈的大娘体弱多病,问之是否病愈,答日:摁倒葫芦起来瓢。“东扯葫芦西扯瓢”则暗指一个人说话不靠谱。此时的葫芦仿佛和瓢没有分别,瓢源于葫芦,或者说瓢是半个葫芦。瓢有干瓢与水瓢之分,在水缸里悠荡着的是水瓢,在米囤里半插着的是干瓢,明知他人借东西有借无还却还得借,就说,记在瓢把儿上吧。那指的是水瓢的把儿,水一漫过,就再无踪影,像从来没发生过一样。葫芦融进村庄的价值取舍里,就多了更多的意蕴。老奶奶们总说,闺女找婆家比小子说媳妇难,因为儿子娶的就是一个人,闺女面对的是一家子人。因此村庄的闺女找婆家总要经过明察秋毫的探试,比如相门户,换盅,几番周折后才进入谈婚论嫁的议程。有些姻缘在相过门户后就夭折了,因为女方的家人不仅能从多方打探中得知对方的家境、门风,还能从院落的整洁、灶台上的摆放以及柴垛的大小,来判断男方是不是过日子人家。这样做虽有嫌贫爱富之嫌,俗话说得好,“根不正,苗不正,生个葫芦歪歪腚”,谁愿意把自己的闺女从米窝挪到糠窝啊。   我对葫芦的最初记忆是它的种子,葫芦籽有点像门牙的形状,硬而有棱,大人们总是警告小孩子,吃葫芦籽长龅牙。南营子的柱子媳妇就长着一对龅牙,嘴好像一直合不拢的样子。孩子们因为害怕变丑而断了吃葫芦籽的念想。葫芦籽在古文中称瓠犀,“瓠中之子,方正洁白,而比次整齐也。”文人常用瓠犀微露形容女子牙齿洁白美丽。蒲松龄在《聊斋志异·嫦娥》中,以“樱唇半启,瓠犀微露。”来形容女子的楚楚神态。如此说来,即使吃了葫芦籽,即使长不出洁白小巧的牙齿,也断不会生出龅牙。长大后终于理解,大人们善意的谎言,原是让更多的葫芦在村庄里扎根繁衍。葫芦本来就多子,房前屋后,墙头架上便延伸着葫芦藤敏锐的触角和卷须。去年秋天,二表嫂送给母亲一个瓢,说是自家门口卤生的一棵葫芦秧,只结了一个葫芦,锯成两半儿后,没舍得给别人,因为和母亲很要好,把周正的一半送给母亲,另一半留作自家摊煎饼淘米用。不种而怡然自生,恰好诠释了葫芦与村庄不离不弃的亲情。
  用葫芦做容器由来已久,可以追溯到青铜器和陶器产生之前。在周代,没有玻璃质地的夜光杯,新人饮交杯酒便用葫芦。将葫芦剖为两半,用红线连柄,新郎新娘各持一半,象征婚姻将两人连为一体。葫芦拥有曲线与情趣之美,不仅是与婚姻相关的和谐之物,也在青年男女的恋爱中有重要用途。秋天到了,葫芦的叶子变黄了,葫芦也老成了,诗经里的女子在济水边焦急地等待,她祈祷心爱的人不要忘记带上葫芦,如果河水涨了,就浮着葫芦过河,河水不涨,就把葫芦举过头顶。庄子的朋友惠施种出一个容量五石的大葫芦,愁其无用时,庄子建议他做腰舟,逍遥而游。葫芦不仅可以把水放在里面,其实水也可以放在外面,稍一变通,葫芦便有大的天地。有一种原始的人工播种家什叫“点葫芦头”,是由葫芦与细长的木制管道组成,高粱种谷种在葫芦里顺着管道撒向田野。葫芦纳五谷,葫芦里面乾坤大,因为葫芦里面盛着万物的种子,也引申为葫芦的种子就是万物的种子。
  无论是用于作腰舟还是喝交杯酒的葫芦,都和村庄有关,但让村庄最受用的,还是那种嫩则为食老则成瓢的菜葫芦。舀水、淘米、舀面的东西最接地气,人们曾经十分依赖葫芦做成的瓢,葫芦能长成瓢也许就是村庄的一个心愿。小时候,姥姥总是很惋惜地说:哎,白瞎了一个葫芦,没成瓢。那口气就像眼睁睁看一个小孩子长大了却没长出息一样。将葫芦对半剖开,便可成瓢。水瓢用于盛液态之物,需要承重,所以选做水瓢的葫芦,要在最先坐果那些葫芦里选,从清明后播种,到霜降前收获,葫芦要自然长成,葫芦壁高度纤维化后做成的瓢才结实耐用。葫芦的模样要周正,把儿不能过长,因为长把儿的瓢——使不住。制水瓢时,将自然老成的葫芦锯开,去籽,装满湿土,埋在地下滋养半月之久,挖去瓜瓤,等待成瓢。做干瓢则将葫芦自然风干,直接用锯拉开,当即成瓢。有了瓢,就能收拢日子的富足,细米白面鸡鸭鹅蛋都有了存处;有了瓢,就能惦量日子的轻重,米在瓢里荡来荡去,比米轻的浮上来,比米重的沉下去,用瓢淘米做出的饭从来不牙碜。有了瓢,也衍生了瓢的智慧。很久以前的一个伏天,一个过路人口干舌燥,就去一户人家讨水喝。慈眉善目的老婆婆从自家水缸里舀出一瓢清水,看见路人喘着粗气急不可耐的样子,顺手抓了一把米糠撒在瓢里。路人的心顿时咯登一下,无奈之下,还是一边吹着米糠,一边小口喝完一瓢水。你可能明白了,村上的长者都知道,疾走的人大口喝水会呛肺。孔子用“一箪食,一瓢饮”来诠释一种安贫乐道的精神,我则从“一瓢饮”的故事里品咂村庄的真与善。
  葫芦与瓢拥有同样的曲线,但葫芦是封闭的,肚大而嘴小,最适合守住秘密,瓢是敞开的,一目了然,因为心无挂碍而怡然自得。葫芦在我幼时的记忆里一直充满神秘。后来自家种了葫芦,看着葫芦苗拱土,伸蔓,开白花,神秘的感觉淡化许多,倒是那些刚刚坐住的小葫芦,身披软软的绒毛,有点萌,让人不得不喜欢。这时,有人瞅满架的葫芦悄悄说,你可以找红绳拴一个葫芦,如果这葫芦长得好,就代表你的运气好,如果这个葫芦化了,就一定倒霉。葫芦小的时候,表面上有一层浅浅淡淡的白色绒毛,听老人讲,如果你不想让葫芦长得太大,用手把那层细毛抹掉它就不长了。未知真假,也未曾试探过,但葫芦的神秘一直在延续。两山夹一沟,在天与地之间不大的空间里,我们的村庄就好像一个大葫芦,独守着自己的喧嚣与宁静。能保持缄默的不仅是葫芦,还有用葫芦做成的瓢,瓢的里面还能装下很多草根的故事呢!
  葫芦作为古老东方最原始的吉祥物之一,被引申为天地间的最初也是最大的容器,因其承载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经作为一种文化传承,从传统农业中脱胎而出,成为一种符号或象征。我相信挂在门口檐头,同艾蒿、桃枝一起点缀日子的纸葫芦,能避邪、招宝,能把灾难和瘟疫收拢进去,也能把吉祥和快乐释放出来。我更相信适合挂葫芦的地方是坐北朝南的农家院,让那些红纸绿缨的葫芦和新年的对联一样,每天迎朝阳沐落日,颜色在风中变淡。当我走进一个坠满葫芦的观光农庄时,大大小小,形状各异,五花八门的葫芦从我的头顶上垂下来,仙气十足,又似曾相识,我知道葫芦又卷土重来了。葫芦有很多变种,实用的葫芦退后,唯美的葫芦又闪亮登场了。穿过岁月的葫芦架,抚摸青青的葫芦藤,我知道吉祥的葫芦注定走不出村庄。
  长成一棵鳞棒葱
  在秋天过后,冬天来到之前,成车成捆的大葱运进了城里,整个街道因大葱生动的时候,我也想写一下大葱的,只是还没来得及着笔。当那些大葱从大街上消失又在居家的后阳台窗外成排地垂下时,树上的叶子都已经回归了。整理一下被秋风放飞的心情,我的着眼点还是落在已经结着冰凌的大葱上。
  从乡间一路走来,我过惯了有葱的日子。大葱是农家院里最寻常的青菜,也是餐桌上必不可少的青菜。有人爱吃绿的葱叶,有人喜食脆的葱白,还有人偏爱葱叶与葱白交接的两股杈,总之,很少有人不吃大葱,大葱会让一个人的食欲大增。真正的大葱,辛辣中总透着一丝微甜和淡香,试想一下,如果有一天消失了大葱,农家饭菜的滋味不知会逊色几分,乡下人的味觉也许会失聪。
  无论是蘸酱生吃,是炒肉熟吃,或是做馅或仅仅是做佐料,大葱总能在油盐中爆出一缕香。想起了葱香,童年里与葱有关的故事也如炊烟一样袅袅地升起来。从前有一户人家,栽着大葱和种着香瓜的两块地分别由两个儿子各自管护着,后娘养的哥哥看大葱,亲娘生的弟弟看香瓜。到了秋后,看葱吃葱的哥哥长得身宽体阔,而看瓜吃瓜的弟弟却面黄肌瘦。小故事只是告诉我们,抛开大葱独特的味道不说,光是它独到的营养与保健价值已经让鄉下人青睐几分了。更有史料为证,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写道“葱可以驱风寒、身痛、麻痹、心痛”。葱在古诗词里大多用来形容女子的青春和美好,“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彤”“双眸剪秋水,十指拔春葱”。可我最先想到葱不是在秋天,不是大葱的味道如何,也不是葱芯有多绿葱根有多白。   生在乡下,我知道葱是最不怕冷的植物之一,白菜萝卜都入窖的时候,只有它们还在一根一根地在寒风中直立着。那些还没来得及从地里拔出来的大葱也不会被冻死,相反,在春天向阳的墙角根儿,它们最先撑起羊角状的新绿,所以我觉得让一棵葱尽现风华的季节是早春。
  无法忘记那些大葱,更是因为我曾经多么不了解那些葱。从农业院校毕业后,我回到了家乡一个小站,同那些熟悉和不熟悉农事的人们打交道。那年夏天,我们一起来到远近闻名的鳞棒葱专业村,鳞棒葱是当地农家大葱,叶色浓绿茎白质地充实。看着山坡上的红土地上生长着大葱,就好奇地问:“没有水,大葱也能活吗?”“你真白念那么多年书,你不知道有句老话‘饿不死的僧,旱不死的葱吗?’”我的脸刷地一下了红到了耳根。我不能更多地解释了,我说我在学校里学的不是这个专业或者没学栽大葱,他们会更加笑话我的。那个说话让我脸红的村主任其实是个好人,后来他对我改变了印象并认可了我,只是因为他看上去我依然像个农村孩子。再后来,当他知道我是乡里第一个分配来的大专毕业生时,这样感慨地说了一句:“你的学历足够用了。”是因为我很尊敬村主任,也把他的话当成真理,可几年后我依然是碌碌无为时,我觉得我错了,人也应该像一棵葱一样,应该不断充实自己才行,否则,也会中空的。我知道,一棵葱可以在不适合的时候让自己休眠,在适合的时候让自己生长,但生长是有条件的,它必须有自己的根系,它必须有充实饱满的茎作为营养的大后方。在我懂得这些的时候,我又开始自学。无法忘掉一棵葱,其实我在心底还是很想成为一棵葱的。
  其实人生也是讲究缘分的,就像我在不知道什么是“农学”的的情况下而选择了这个专业,蓦地发现那只不过是“种庄稼”的别称而深感失望,再到后来,真诚地走近这些童年里被称为庄稼的茎秆与枝叶,置身其中,我却感到了一种回归,那些朴素的,没有雕琢的、生生不息的枝叶的情怀,陶冶了我,也同化了我。
  从一把黑亮的葱籽儿到一畦毛茸茸的绿,倒过畦子后,嫩绿的葱秧又被移到一个开阔的天地里开始新生。葱虽然不怕冻不怕旱,但葱也是要最好的栽培才能由葱苗长成所谓的大葱。很多年过去之后,我发现,我不是一棵葱,起码我不是一棵在小园子里迎接春天的葱。多年生活在乡下的经历告诉我,有葱的日子是那么葱茏。所以我无法不去想念那些长在大地里的葱。吃了那么多年的大蔥,我的身体里也拥有它的抗性基因了吧?很想长成一棵葱,一棵长在家乡红土地上的威武的鳞棒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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