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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是事业单位应然的内在预设和实然的价值追求,也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考量基础。本文在分析事业单位“公益性责任主体”本质的基础上,分析探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要方向--现代公益事业组织,并以打造公益性责任主体为内在逻辑,从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上系统建构现代公益事业组织,从而使事业单位的组织属性回归其“公益性”,进而真正成为具有独立公益主体资格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