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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书法美学史上,项穆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人物。《书法雅言》是明代后期较为系统的书论专著。总所周知,传统书论历来偏执对具体经验、技巧、方法的记述与阐释,而真正哲学意义上的美学思想则相当贫乏。项穆的美学理论,则主要不是对方法、技巧的人云亦云的描述,而是对书法艺术的诸多美学本质的富有哲理性的思考与探讨;且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思辨性、体系性,更像真正意义上的美学理论。从本质上了解书法的书学和美学内涵,认清书法的终极追求目标,明确学书者心中的一些疑惑和提升自身书写的境界,从而使书法达到方圆兼备、刚柔相济、疏密相宜、和谐统一的“中和”状态。从不同角度阐释了书法的审美意趣与书法的美学价值,集中体现了作者项穆的书法美学思想。
一、 项穆及其《书法雅言》概述
项穆,生卒年不详,书法家、书法理论家和诗人,主要活动于明代万历年间。初名德枝,后更名为穆,字德纯,号贞元,又号无称子。秀水(今浙江嘉兴)人,为明代著名书画收藏家项元汴长子。官至中书。于书法、书学造诣精深,《书法雅言》为其书论名作,为明代产生较为深远影响。在我国书法美学史上,项穆无疑是一位最为集中而典型地代表着儒家思想的书法美学理念的美学家;是一位儒家书法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
《书法雅言》1卷,共17篇,包括:书统、古今、辨体、形质、品格、资学、规矩、常变、正奇、中和、老少、神化、心相、取舍、功序、器用、知识。倡导学书以晋人为宗,提出书统即道统的主张。作者从儒家的观点出发,把书法推到”同流天地,翼卫教经”的地位,认为它可以”发天地之玄微,宣道义之蕴奥,继往圣之绝学,开后觉之良心”;书法是人格的表现,”心之所发”,”运之为字迹”,”人品既殊,性情各异,笔势所运,邪正自形”。关于书法学习,项穆强调内心修养,强调一开始便应注意精神与形式的互相渗透。此外,作者还强调书法的”正统”,把王羲之与孔子并列,排斥苏轼、米芾,认为后世有成就的书法家,都不过是发挥了王羲之的某一方面。
二、 项穆的书法美学思想体系
(一)书、道想通的重书理念
在中国书法美学史上,因为相当多的人都将书法作为“一艺之技”来对待,所以书法艺术的地位始终相当低下而卑微。从与道相同的意义上来看待书法艺术从而给予它以至高无上地位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较早的当首推张怀瓘,因为在他看来,若“启其玄关,会其至理,”书法艺术乃是可以“与大道不殊”的(《六体书论》)。较晚的就要首推项穆了,因为他也主张“道统书源,匪不相通,”而且比起张怀瓘来,他的论述也显得更为充分而不容置疑。
“书源”和“道统”既然已经“想通”,那自然也就是道中有书、书中有道了。所以书法艺术只不过是道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人们也是可以通过书法艺术来表现道的。这就是《书法雅言》中所说的:“夫雨粟鬼哭,感格神明,徵往俟来,有为若是。法书仙手,致中极和,可以发天地之玄微,宣道义之蕴奥,继往圣之绝学,开后觉之良心,功将礼乐同休,名与日月并曜。岂惟明窗净几,神怡务闲,笔砚精良,人生清福而已哉!”
“法书仙手,致中极和”,是书家水平和书法艺术的最高美学境界。因此“发天地”“宣道义”“礼乐同休”“日月并曜”之类,也理应是就书法艺术的“道统”性质而言。正因为书法艺术本身就具有这样的“道统”性质,所以项穆也就名正言顺地书法艺术作为捍卫(所谓“闲”)圣道的一种手段和方式了:“柳公权曰心正则笔正,余则曰人正则书正。《取舍》诸篇,不无商商、韩之刻;《心相》等论,实同孔、孟之思。六经非心学乎?传经非六书乎?正书法,所以正人心也;正人心,所以闲圣道也。”因此可见,书法艺术之所以能够“闲圣道”,原因在于它能够“正人心”。唯其如此,所以项穆才会觉得自己的“正书法”之论,竟然可以与“孔、孟之思”无二。这实际上是将书法艺术作为捍卫和弘扬圣道的一种有力工具了。在我们看来,中国书法之所以要将书为心画作为自己的本体家园,其最为根本的美学原因亦在这里。
(二)以“传心”为主旨的艺术本体观念
在项穆看来,书法艺术之所以可以“正人心”,根本原因在于书法艺术本身就是人心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他才一再强调“书者心也”“书法乃传心也”,并且写道:“夫人灵于万物,心主于百骸。故心之所发,蕴之为道德,显之为经纶,树之为勋猷,立之为节操,宣之为文章,运之为字迹。“盖闻德性根心,睟盎生色,得心应手,书亦云然。人品既殊,性情各异,笔势所运,邪正自形。书之心,主张布算,想像化裁,意在笔端,未形之相也。书之相,旋折进退,威仪神采,笔随意发,既形之心也。”
为了论证自己的这一“心、相同一”理念,项穆列举了三个方面的理由。首先,他以人品为喻说明人的心、相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完全同一的,所谓“有诸中,必行诸外;观其相,可识其心”。其次,他由“心为人之帅”“笔为书之充”的层面着眼,认为“心正”则必然“笔正”,“笔正”则必然“书正”。这“心正”和“书正”之间的关系,也是完全同一的。最后,他以颜真卿、柳公权、苏轼、米芾、赵孟頫等著名书法家为例,也充分肯定了他们的书法艺术中所普遍存在着的那种心、相之间的同一性质。在项穆看来,这三个方面均可以有力地确证心和相的这种同一性质。正是基于这一强烈“同一”观念,所以项穆提出,书法艺术具有中和、肥、瘦这样三种类型,也只是对于人的中行、狂、狷这样三种不同“气习”禀赋的一种必然反映。
三、 对古今的折中态度
自魏晋以来,对书家和书作评说高低、品定等次的文字日渐其多。人们就此立论,所切入的角度和持有的标准也往往各有所好。这里不仅反映着时代变迁,同时折射着社会万象。在号称“趣味无争辩”的审美领域,这自然是一件完全正常的事。应该说,也只有这样,艺术的百花才能够真正齐放起来。譬如项穆在这里着眼于“尚”、“博”、“专”、“谨”、“肆”而给书家划分出的五个档次,就和传统的“三品”“九品”等档次划分颇有些不同。而且,他就每个档次所讲出的那些理由,也是相当准确而周全的。譬如,他所说的“正宗”,就涵盖着中和之美的境界(所谓“不激不厉,秒入时中”),自我风格的成熟亦既继承、创新的成功(所谓“继往开来,永垂模轨”),风骨、气韵的兼备(所谓“巍然端雅”“骨态清和”),以记忆技巧水平的高超(所谓“规矩谙练,众体兼能”)等,这些构成书法艺术的水平高低的因素。这是一件谈何容易的事,由此足见项穆批评眼光不凡。因此我们看来,在我国书法美学史上,项穆的书家理论可以占一席之地。
项穆的书法审美思想,是针对宋代以来张扬个性的反中和美的书法思潮和创作倾向有感而发,集中体现了明代中期文人在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下普遍的审美及精神追求,本文集中阐释了项穆在《书法雅言》中的基本內容以及主要的思想,对我们今天书法学习创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 项穆及其《书法雅言》概述
项穆,生卒年不详,书法家、书法理论家和诗人,主要活动于明代万历年间。初名德枝,后更名为穆,字德纯,号贞元,又号无称子。秀水(今浙江嘉兴)人,为明代著名书画收藏家项元汴长子。官至中书。于书法、书学造诣精深,《书法雅言》为其书论名作,为明代产生较为深远影响。在我国书法美学史上,项穆无疑是一位最为集中而典型地代表着儒家思想的书法美学理念的美学家;是一位儒家书法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
《书法雅言》1卷,共17篇,包括:书统、古今、辨体、形质、品格、资学、规矩、常变、正奇、中和、老少、神化、心相、取舍、功序、器用、知识。倡导学书以晋人为宗,提出书统即道统的主张。作者从儒家的观点出发,把书法推到”同流天地,翼卫教经”的地位,认为它可以”发天地之玄微,宣道义之蕴奥,继往圣之绝学,开后觉之良心”;书法是人格的表现,”心之所发”,”运之为字迹”,”人品既殊,性情各异,笔势所运,邪正自形”。关于书法学习,项穆强调内心修养,强调一开始便应注意精神与形式的互相渗透。此外,作者还强调书法的”正统”,把王羲之与孔子并列,排斥苏轼、米芾,认为后世有成就的书法家,都不过是发挥了王羲之的某一方面。
二、 项穆的书法美学思想体系
(一)书、道想通的重书理念
在中国书法美学史上,因为相当多的人都将书法作为“一艺之技”来对待,所以书法艺术的地位始终相当低下而卑微。从与道相同的意义上来看待书法艺术从而给予它以至高无上地位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较早的当首推张怀瓘,因为在他看来,若“启其玄关,会其至理,”书法艺术乃是可以“与大道不殊”的(《六体书论》)。较晚的就要首推项穆了,因为他也主张“道统书源,匪不相通,”而且比起张怀瓘来,他的论述也显得更为充分而不容置疑。
“书源”和“道统”既然已经“想通”,那自然也就是道中有书、书中有道了。所以书法艺术只不过是道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人们也是可以通过书法艺术来表现道的。这就是《书法雅言》中所说的:“夫雨粟鬼哭,感格神明,徵往俟来,有为若是。法书仙手,致中极和,可以发天地之玄微,宣道义之蕴奥,继往圣之绝学,开后觉之良心,功将礼乐同休,名与日月并曜。岂惟明窗净几,神怡务闲,笔砚精良,人生清福而已哉!”
“法书仙手,致中极和”,是书家水平和书法艺术的最高美学境界。因此“发天地”“宣道义”“礼乐同休”“日月并曜”之类,也理应是就书法艺术的“道统”性质而言。正因为书法艺术本身就具有这样的“道统”性质,所以项穆也就名正言顺地书法艺术作为捍卫(所谓“闲”)圣道的一种手段和方式了:“柳公权曰心正则笔正,余则曰人正则书正。《取舍》诸篇,不无商商、韩之刻;《心相》等论,实同孔、孟之思。六经非心学乎?传经非六书乎?正书法,所以正人心也;正人心,所以闲圣道也。”因此可见,书法艺术之所以能够“闲圣道”,原因在于它能够“正人心”。唯其如此,所以项穆才会觉得自己的“正书法”之论,竟然可以与“孔、孟之思”无二。这实际上是将书法艺术作为捍卫和弘扬圣道的一种有力工具了。在我们看来,中国书法之所以要将书为心画作为自己的本体家园,其最为根本的美学原因亦在这里。
(二)以“传心”为主旨的艺术本体观念
在项穆看来,书法艺术之所以可以“正人心”,根本原因在于书法艺术本身就是人心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他才一再强调“书者心也”“书法乃传心也”,并且写道:“夫人灵于万物,心主于百骸。故心之所发,蕴之为道德,显之为经纶,树之为勋猷,立之为节操,宣之为文章,运之为字迹。“盖闻德性根心,睟盎生色,得心应手,书亦云然。人品既殊,性情各异,笔势所运,邪正自形。书之心,主张布算,想像化裁,意在笔端,未形之相也。书之相,旋折进退,威仪神采,笔随意发,既形之心也。”
为了论证自己的这一“心、相同一”理念,项穆列举了三个方面的理由。首先,他以人品为喻说明人的心、相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完全同一的,所谓“有诸中,必行诸外;观其相,可识其心”。其次,他由“心为人之帅”“笔为书之充”的层面着眼,认为“心正”则必然“笔正”,“笔正”则必然“书正”。这“心正”和“书正”之间的关系,也是完全同一的。最后,他以颜真卿、柳公权、苏轼、米芾、赵孟頫等著名书法家为例,也充分肯定了他们的书法艺术中所普遍存在着的那种心、相之间的同一性质。在项穆看来,这三个方面均可以有力地确证心和相的这种同一性质。正是基于这一强烈“同一”观念,所以项穆提出,书法艺术具有中和、肥、瘦这样三种类型,也只是对于人的中行、狂、狷这样三种不同“气习”禀赋的一种必然反映。
三、 对古今的折中态度
自魏晋以来,对书家和书作评说高低、品定等次的文字日渐其多。人们就此立论,所切入的角度和持有的标准也往往各有所好。这里不仅反映着时代变迁,同时折射着社会万象。在号称“趣味无争辩”的审美领域,这自然是一件完全正常的事。应该说,也只有这样,艺术的百花才能够真正齐放起来。譬如项穆在这里着眼于“尚”、“博”、“专”、“谨”、“肆”而给书家划分出的五个档次,就和传统的“三品”“九品”等档次划分颇有些不同。而且,他就每个档次所讲出的那些理由,也是相当准确而周全的。譬如,他所说的“正宗”,就涵盖着中和之美的境界(所谓“不激不厉,秒入时中”),自我风格的成熟亦既继承、创新的成功(所谓“继往开来,永垂模轨”),风骨、气韵的兼备(所谓“巍然端雅”“骨态清和”),以记忆技巧水平的高超(所谓“规矩谙练,众体兼能”)等,这些构成书法艺术的水平高低的因素。这是一件谈何容易的事,由此足见项穆批评眼光不凡。因此我们看来,在我国书法美学史上,项穆的书家理论可以占一席之地。
项穆的书法审美思想,是针对宋代以来张扬个性的反中和美的书法思潮和创作倾向有感而发,集中体现了明代中期文人在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下普遍的审美及精神追求,本文集中阐释了项穆在《书法雅言》中的基本內容以及主要的思想,对我们今天书法学习创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