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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国内外长期护理保险实践经验,结合现阶段中国国情与长护发展状况,整合国家、社会与家庭三方力量,共同承担长护责任,提出建立“以社会长护险为基础,商业长护险为增值,相互制长护险为辅助”的多元长护保险体系。认为构建该体系的保障条件包括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制度内涵;着力发展商业长护险与相互制长护险;完善评估与监督机制,明确制度设计;加强制度宣传,培养专业人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