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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已成为当今世界性的发展趋势,我国也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公用事业的传统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从总体上看,弊端没有完全消除,在某些领域表现还比较突出。应顺应世界趋势,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出台政策、更新观念、改革规制体制、创建竞争平台、规范产品和服务价格的基础上,采取直接或合资并购、纯民营、BOT(建造-运营-移交)、TOT(转让-经营-转让)的模式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