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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合作框架协议是"一国两制"方针下的国内区际合作模式,是我国在遵守WTO法律规则基础上对区域经济合作模式的重大突破。合作重点亮点突出,合作领域广泛,但对于合作框架协议的审议机制没有明确的规定。参照国际区域合作的成功经验和值得思考的制度缺失,文章认为要从粤港澳的紧密关系出发,以"一国两制"的方针为指导,构建以协商谈判为主、以法律手段为辅的审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