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短缺经济”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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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资源配置,消费品,短缺,周转税
  [中图分类号]KS[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08)01—0099—04
  
  整个“苏联”时期,尤其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消费品短缺是社会经济常态。百姓“排长队”司空见惯,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己任的政府,缘何能容忍消费品求过于供的现象长期存在呢?个中缘由,除了出于工业落后与“非常环境”的无奈外,还含有老百姓很长时期没有发觉的“玄机”:政府非但没有与百姓同甘共苦,短缺反而使之成了“食利者”。
  “纯粹集权经济”体制与“纯粹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区别在于资源所有权和资源配置决策机制不同:后者因其经济稀缺资源表现为私人产权,故资源配置的决策由私人所有者做出,通过自由市场协调分散的决策;前者的特点则是经济资源由国家所有或控制以及集中计划,有关资源配置的决策亦由国家直接作出并具有法律效力,决策的基础出自计划制定者的偏好而不是公众的需求。
  作为“纯粹集权经济”体制类型,“苏联式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计划和控制是通过结构僵化的“部门”(如中央各部委等机构)进行。到1990年,每年有将近100个这样的部门对2400万种以上的产品生产和分配制定将近14000页的计划书。计划按年度和跨年度的形式编制,有短期(一年),也有长期(五年或七年),甚至还有二十年的“远景”计划,制定者既要决定每种产品或服务的理想生产数量,又要决定每种产品的适当生产技术。苏联的政治主体——共产党(中央)对本属于竞争性生产过程中的资源使用发出指令,经由国家计划委员会编制成精确的资源配置和生产目标,然后通过各部委机构下达到工厂或企业。
  “十月革命”后,俄国虽然由于特殊历史原因在政治制度方面获得了飞跃,却不得不面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沉重经济包袱。斯大林时期,消除所有市场配置痕迹的潜意识,加上帝国主义包围的特殊环境,“不为国防建立足够的工业基础,就不能保卫我们国家的独立。不使工业具有高度的技术,就不能建立这样的工业基础”越来越顺理成章,社会资源从消费品领域迅速集中到生产资料领域。确切地说,是集中到了重工业领域。在没有外部力量推动的情况下,中央计划制定者为保证重工业的高速增长,除了通过农业集体化剥夺农民外,另一个重要手段即是通过压低工资、限制消费品供给、诸如倡导“爱国储蓄”等等,减少并抑制消费需求,把资金等社会资源集中到重工业部门。由于重工业的生产周期长,在它尚未有能力提供商品用以装备轻工业和农业时,就决定了消费资料的生产必然滞后于重工业。即苏联工业化投资的增长,是以牺牲消费作为代价的。实际上,百姓低工资、低消费,国家也就很少需要投资于提供消费品的行业了。
  在“斯大林模式”初始阶段,“计划”似乎非常成功:工业净投资率达到了史无前例的水平,1937年达到国民生产净值的23%,许多大型钢铁厂、发电厂、重型机械制造厂拔地而起。财力、物力与人力的高度集中,使苏联工业获得了令西方国家瞠目结舌的增长率:“一五”计划期间年增长率达19.4%,“二五”期间为17.1%,“三五”期间为13.2%。然而,官方统计数字和重工业的“突飞猛进”掩盖不住这样一个严重问题:社会资源过度集中于重工业,致使轻工业、农业停滞不前,消费品长期处于短缺状态。“一五”期间,工业建设实际总投资为248亿卢布,约3/4用于重工业部门。“二五”计划虽强调了轻工业发展,但调整计划并未实现。同1932年相比,1937年轻工业产值增长1倍,农业增长54%,重工业则增长了1.4倍;从规定指标看,轻工业只完成85.4%,农业完成76.9%,重工业则完成121.3%;轻工业年增长速度为14.8%,重工业年增长速度仍高达19%;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比例,1932年为26.9:73.1,1937年为27.1:72.9,消费基金不增反降。“三五”计划不仅继续了“高速度”发展战略,而且重申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基建投资从1937年的1147亿卢布增加到1942年的1920亿卢布,增幅67%;而且,由于国际局势复杂化和备战需要,军事工业部门基建投资总额的急剧增加,消费品生产部门的增长速度大幅度下降。1938—1940年,消费品产量增长仅为33%,其中食糖产量减少11%,捕鱼量下降12%,唯有棉纺织品产量达到计划指标的80.7%,其余轻工业及食品工业则只达到20~40%。苏德战争期间,苏联经济虽遭到严重破坏,但国民生产总值只减少17%,工业总产值只减少9%,其中生产资料生产反而增加了12%,而消费品生产则下降了41%。苏联农业更是长期落后,效率低下:整个30年代的农业收成,均未超过1913年的水平;六七十年代,虽然苏联把国家投资的27%(美国为5%)、劳动力的20%(美国为3%)用于农业,但其农业劳动生产率则只有美国的1/7。农业的落后,对国民消费品供应的制约是可想而知的。这些数字虽然大多见诸于官方统计,实际情况很可能更加悬殊,但已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了。
  不过,有一个情况我们必须考虑在内:与牺牲农业、压缩轻工业的战略决策相伴随,苏联城市人口在30年代从3000万几乎增长到了6000万。此消彼长,有计划的供应如何应对自然增长的需求,成为“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难题。苏联重、轻、农失衡的比例关系,必然导致消费资料供应紧张的问题。从事重工业生产的工人得到的工资也是用来购买消费资料的,全社会的工资额必然大于全社会生产的消费资料的价格总额,消费资料即会出现短缺。从1928年到1991年,尽管苏联工业化、热核力量和太空技术的显赫成就震撼世界,但其国民经济畸形发展、消费品紧俏的状况始终没有得到彻底改变,轻工业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长期维持在25%左右的低水平,达到30%以上仅有三年。苏联不仅没有建立起与其宏大目标相称的政治制度,也没有创造出真正符合人民利益要求的物质成就,不仅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而且还落后于亚洲、拉丁美洲一些国家。苏联人均收入为西方国家的1/3左右,但由于苏联实行控制消费、高积累的政策,苏联人的生活水平与西方的差距实际更大。苏联主要消费品长期短缺、供给不足,需要经常性凭票证供应,人民生活水平从革命前的居欧洲第5位下降到80年代的居世界第88位。在这个“最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百姓持久地“排长队”,成为消费品供应的一道独特景观。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本文所指“消费品”,主要指当年所谓的“高档消费品”或“奢侈品”,如车辆、电话、电视机、收(录)音机、钟表、香烟、酒类、迷信用品,甚至服装、鞋帽等。在正常情况下,为了工业化的需要,农产品一直是按低于其价值的计划价格出售;最基本的生存和生产必需品,如房屋、书籍、工(农)具及医疗、交通运输的价格也非常之低。“落 后国工业化过程中的工业品,由于耗费的劳动较多,如果按价值出售,对于购买由工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农民来说,那就必然连简单再生产都不能维持”,而且,既然“工人创造的价值中,除一部分作为社会积累和保险基金外,还有一部分是要送回农民的,余下来成为工人工资的,自然就很少了”,因此,供应给工人的基本消费资料的价格,也远远低于自身价值。但是,由于苏联时常陷入“非常环境”,即使基本如面包、蔬菜、肥皂、火柴等生活必需品,价高难觅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屡见不鲜。
  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一个国家公认的追求目标是使稀缺资源的消耗最小化,同时使社会福利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政府或执政党的干预,市场自身的运作方式——供求关系,基本能为消费者带来符合预期的资源配置,使社会福利再次实现最大化——生产者和供应商得到利润,消费者得到所需物品(或服务)。“消费者是上帝”的法则决定了在竞争性的生产过程中,市场对供求信息做出反应,协调并产生必要的再配置。一种产品的供给,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产品价格越高供给量越大,产品价格越低供给量量越小;需求则刚好相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产品价格越低需求数量越多,价格越高需求量越少。在竞争性市场上,产品价格是由买主和卖主的相互作用决定的。当卖主和消费者的意愿刚好一致时,就产生了“均衡价格”和“均衡购买数量”。在均衡状态下,既没有剩余也没有短缺,即处于“市场出清”状态。不过,影响供求的因素非常复杂,而且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所谓均衡实际是动态的,甚至只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理想状态,任何一种因素的变化都有可能使均衡的供求变得不均衡(本文着重分析两种不同经济体制对需求变动的反映情况)。当由于消费者收入提高等原因对某种商品需求增加,需求上升一开始会产生数额短缺,价格随即会上扬;价格被抬高后,供给者发现有利可图,会增加该种商品的供给量。即对应于价格上涨,会出现新的均衡购买数量,这是市场经济对需求变动的短期反应。在长期中,由于市场经济“自由进入”原则的作用,该种商品价格的前景看好,新企业会进入生产市场,一旦产生剩余或者为了拓展市场份额,卖主会竞相压低价格,从而出现了新的“均衡价格”和“新的均衡购买数量”。
  当然,市场决不是万能的,在许多情况下,通过价格的自发调节可以实现供求平衡,从而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但在另外一些情况下,仅仅靠市场调节即不能实现供求平衡,比如“寻租”现象过度泛滥,就会导致社会资源配置失当,使资源从生产领域流向交易领域,造成浪费,此即“看得见的脚踩了看不见的手”引起的“市场失灵”。若出现这种情况,政府调节即成为必要的解决手段。
  在苏联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下,尽管从长期来看计划者在确定计划时也会充分考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但消费品的价格及品种构成是由根据计划者的偏好而不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决定的。不过,苏联的价格政策在资源配置方面虽然只能起到很有限的作用,却往往因其另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意想不到的收获,而成为国家按照某种目标来改变实际收入分配的一种重要的调节手段。对于消费品短缺与社会需求增加的矛盾,苏联一方面实行必需品“定量配给”的长期存在,另一方面还要通过提高“周转税”以抬高价格的办法来吸纳新的需求,化解、弥合供求脱节,并维持特权阶层的特殊供应。
  人的基本需求欲望和偏好几乎不受“体制”的左右,即使是“集权经济”条件下,在收入及相关产品价格等因素保持不变的条件下,人们在低价下比在高价下更愿意购买。而该体制下的供给则不同。其一,由于生产水平是由国家计划委员会所决定,一旦下达即具有指令性质,这个水平就将在计划期内保持不变;其二,消费品供给绝大部分也按计划定量配给;其三,在销售环节上,为使得需求量大致等于计划者所能够或所愿意供给的数量,价格由政府(计划制定者)选择,控制或创造“市场出清”(均衡)状态。这些情况说明,该体制下的供给量,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因需求的扩张而随即相应增加(因为“短缺”的缘故,在苏联,消费品需求饱和或趋于饱和的情况从来没有出现过。相反,供给量缩减的情况倒时有发生)。
  尽管苏联消费品的供给量往往都是服从于计划,且从来没有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但由于工资票额的提高或“享乐意识”的滋长,百姓自然膨胀起来的对消费品,尤其是高档消费品的需求欲望是难以计划的。当对某种消费品的需求增加时,在原来“均衡价格”的价位上,会出现一定数额的短缺。对于不可避免的“排长队”现象,计划的制订者起初完全可以听之任之,但短缺的持续存在,即使因为有强大的专政机关保证不至于发生恶性事件,久而久之无疑也会影响国家形象、政党地位、领袖威望和公众信念。于是,计划制定者顺势将该种产品的供应价格调高,以吸纳新刺激起来的超额需求,强制市场接近“出清”状态。而且,采取这样的应对措施,既无成本之忧,又可使“有关方面”受益多多。这种价格上涨不会如市场经济中那样水涨船高地带来产品供给量的相应增加,计划体制更不会允许新的生产者进入生产和供给市场。这样一来,在供给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价格差所产生的收益即被计划制定者——政府以“周转税”的形式抽走了。
  “一五”期间,苏联工人、(集体农庄)农民的收入平均增长85%,在同一时期内,国营和集体商店中的零售总额从120亿增长到400多亿,除了凭证按计划价格出售的面包(或许还有土豆)外,其他大量商品的价格不断上调。因此,即使用国家控制价格来衡量,“掺水”卢布的购买力也比1928年下降了1/4或1/3,若用非国控价来衡量,下降的比例还要大。也就是说,从票面上看,苏联老百姓的平均工资在1932年翻了一番,实际价值却只及1928年的一半,另外一半则被政府用通货膨胀手段化为“周转税”,百姓并没有见到直接的实惠。苏联社会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营企业的利润,即隐性的税收是税收主要来源,国家将工资压得非常低,而将工业消费品的价格定得非常高。这种经济调控方式被西方经济学家揶揄为“短缺经济学”。
  被“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奉为精神导师的社会哲学家哈耶克,在阐述计划经济弊端的同时,曾分析过“限制主义”计划的功用,承认通过限制产量使价格获得“适当的利润”,是“在一个市场经济中能够保证生产者获得确定收入的唯一方法”。“罗斯福新政”时期,“凯恩斯主义”大行其道,美国即曾经使用缩减耕地面积、强制减产、销毁过剩农产品、屠宰牲畜等“破坏”手段,以提高农产品价格、增加农业收入。在这方面,苏联因得制度之先,曾被视为“控制”的样板。所不同的是,市场经济国家偶尔为之的下策,在苏联却是平衡供求的常规手段;市场经济国家作为生产者或供应商“利润”的东西,在苏联则一律作为“利税”归入国库。
  那么,归入国库的“另外一半”最终落到哪里去 了呢?可以肯定地说,没有被全部用作工业化的资金,其中相当一部分填补了由各级领导人的“特供”而造成的亏空。
  自30年代起,苏联渐渐出现了一个由“精英人物组成的特殊的共产主义特权阶层”。“早在30年代,所有这些已经形成完整的制度。根据这个制度的等级——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中央委员、人民委员、总局的首长,等等——每一级都有自己的一套特权。战争之前,享有这种特权的人范围相当小,但特殊待遇本身是非常优厚的,特别是同人民生活相比更是如此”。这个阶层除去每月明里支取30-50倍于普通百姓的高薪、暗里享受免税的“大信封”制度(秘密工资附加款)外,包括其家属在内,还拥有名目繁多的“补助”等种种特权,可以在专门商店和内部商业系统低价购买紧俏商品和进口高档消费品,可以住高档别墅、坐专用高级轿车,享用特殊门诊、医院、休养所和疗养院,过“舒适生活并拥有特殊地位”。战后,苏联对上层领导人的配给制达到了“非常精细的程度”。据俄国学者估计,及至勃列日涅夫时期,这个阶层已达50-70万人,加上他们的家属在内,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5%。英国学者默文·马修斯认为,苏联特权阶层连同其家属共有100万人左右;德国的鲍里斯·迈斯纳认为,苏联的上层人物约有40万,如果把官僚集团和军事部门的知识分子包括进去,约有70万人;苏联持不同政见者阿·利姆别尔格等人则估计特权阶层约有400-500万人。如此庞大的特权阶层,如此周到、细微的“特供”补贴,若没有一笔阔绰的“利税”,确实是难以实施的!
  当然,享受着高标准特殊待遇的计划制定者显然意识到,“周转税”可以化解供求脱节,却不能遏制欲望,更无法整合“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因此,在“以水灭火”的同时,计划制定者又辅之以“釜底抽薪”之法——为短缺加入“道德阐释”:高积累、低消费是为了“长远利益”而牺牲“眼前利益”,享乐私欲是“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在貌似冠冕堂皇理由的遮掩下,百姓新的经济需求终于被剥夺了。貌似崇高的“道德评判”,恰恰丢失了道德标准。
  无论在何种体制下,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都不总是相同,但由于国家的特殊地位,使它经常有可能为自身利益强制实行某种制度。在苏联,当“国家安全”符合(或经“意识形态”工具的渲染被认为符合)公众利益要求时,重工业的“突飞猛进”以消费品的短缺为代价,百姓或许以为是取之有道;当“排长队”的百姓开始失去耐心,特别是当他们渐渐明白自己当了“冤大头”后,制度的解体与变迁就是早晚的事情。
  
  责任编辑 王公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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