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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与一般企业社会责任有着根本区别,是目前推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关键问题.国有企业由于其本身"公益性"与"营利性"并存的性质,决定了其社会责任的内涵具有特殊性.从法律角度来看,应该通过产权制度明晰化、社会责任内涵法制化、评价体系科学化、监督主体独立化和多元化等多种途径来确保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