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荒谬到深刻——从存在主义角度解读《鲜血梅花》

来源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Ivy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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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来被视为先锋作家重要代表的余华,在1989年却写了一篇武侠小说《鲜血梅花》,让人倍感意外。然而这篇小说,表面上披着武侠小说的外衣,实则内蕴深刻,蕴含着存在主义思想内涵。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情节结构隐喻“世界是荒谬的”;二、阮海阔漫游意象隐喻“虚无而孤独的存在”;三、漫游故事暗示“悬置”之真谛;四、对死亡态度寓意“向死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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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昂的《杀夫》与叶弥的《猛虎》都以“杀夫”为主题,是对传统“无奸不成杀”叙事传统的颠覆,但究其“杀夫”的本源有着本质的区别,《杀夫》主要因为“性凌虐”,而《猛虎》是“冷暴力”。同时民间舆论场发生转移,在《杀夫》中以阿罔官为代表的舆论场主要站在陈江水一边;而《猛虎》舆论场的优势转移到崔家媚身上;以《杀夫》为代表的女性“杀夫”类作品的关注点主要集中于两性关系,带有明显女性主义批判意识,而叶弥《猛虎》则跳出这种意识辖制,探讨人类普遍的生存困境以及人性的复杂之处。
《民法典》第597条规定处分权欠缺不影响买卖合同生效,善意取得中转让合同有效的要件不再与无权处分规则相冲突。善意取得以转让合同有效为要件可以避免无权处分受让人法律地位高于有权处分受让人的评价矛盾,可以为当事人之间提供合同上的救济途径,也为善意取得制度提供了充分的正当性依据。《物权编解释(一)》第20条改变了《物权法解释(一)》第21条确立的阻却善意取得的规范标准,将转让合同是否无效或被撤销作为区分阻却善意取得的标准,明确转让合同有效系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