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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理共同犯罪案件中,共犯具有特殊的地位。无论是否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接受审判,共犯与本犯在实体上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常常引发共犯作伪证的动机。而共犯又是直接参与犯罪的人,若能够证实共犯提供的言词证据的真实性,则对发现案件事实有重要的作用。无论从人权保障还是事实发现的角度,对共犯言词证据制定特别的规则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