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让亿亩山林“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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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称为“第三次土改”的林权改革正在全国有条不紊地展开。作为率先完成主体改革的省份,浙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开林权流转、抵押贷款等深化改革措施,以期盘活林农手上的林地、林木资源,促进林农增收和林业可持续发展。
  
  家在临安市岛石镇的林农胡凌云清楚地记得,20多年前,村里没有成片的山核桃林。当时的山林都是集体所有,林地收益归村里开支,在他的印象中,“没有从这些林地里分到一分钱”。
  后来,陆续有人在房前屋后种上了山核桃树,搞起了自留地。由于不少人只要看到有空地就栽,也不管这地是集体的、自家的还是人家的,到了丰收季节,山核桃树的拥有者和土地的实际使用人都上去采摘,纠纷不断。“林子越大,山核桃价格越好,村民的矛盾就越多。”当过村委会主任的胡凌云说,林权属于集体所有,谁也说不清这些事。
  一则消息在3年前传到这个浙徽交界的山区小镇:林业局要对每一片山核桃林进行登记并确认林权。这让种了20多年山核桃的胡凌云激动不已。2006年6月,胡凌云17亩山核桃林和村里数千亩林地一同拿到了林权证。
  林界争论没有了,林农的顾虑消除了,积极性自然就高了。“17亩山核桃林,2008年产了4000多斤,以平均20元1斤计算,有8万多元收入。”最近,他又以1.5亩山核桃林作抵押,“套现”20万元。
  胡凌云见证了我省林权制度改革进程,也成为改革的受益者之一。
  
  山林有了“身份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集体林权制度一直处于探索之中。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我国农村推行的“包产到户”,并没有把林地划在内,林业土地制度普遍存在着产权不清、经营主体缺位等体制性障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集体林产权虚置、农民经营主体地位不落实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阻碍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长期以来,林农“守着金山受穷”,林地蕴藏的巨大潜力没有得到应有的释放。
  2003年全国林业工作会议后,国家以福建、江西、浙江为试点省份,开始实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改革从明晰产权入手,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建立以林农为主体的微观市场经营主体,放活山林经营权,落实林业经营者对林木的处置权,确保林地经营者的收益权。
  2008年5月,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称,在全国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规定林地承包期限可达70年。这如同平地一声春雷,激活了神州大地的25亿亩集体山林。林权改革在全国全面推进。
  据省林业厅林改办工作人员介绍,相比全国其他地方,浙江省的林权改革一直走在前列。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省就开展了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
  2006年3月,浙江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的通知》。延包工作在林业“三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自留山、责任山的确权,进一步明确了经营主体和责任主体,使广大林农真正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同时,浙江省全面启动林权信息化建设,把山林确权数据统一落实到信息化平台。通过实地勘界、实地登记,核发全国统一的林权证,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现在自家的每片山都有了一本林权证,就像每个人都有一张身份证一样,山场的四至界线在林权证上一目了然。”龙泉市竹垟乡红坞村村民蓝元高领到自家13.6亩山林的林权证时,满脸喜悦。
  省林改办工作人员说,截至目前,全省已经完成换(发)林权证面积8654.5万亩,占应换(发)证面积的96.8%;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425.9万本,占应换(发)林权证的99.0%;签订责任山承包合同143.9万份,占应签订承包合同的97.5%。浙江不仅率先在全国基本完成以确权发证为核心的主体改革,也为全面盘活森林资源奠定了基础。
  
  “绿色银行” 浮出水面
  
  “林权证是不是跟房产证一样可以贷款?”
  2003年,福建省洪田村党支部书记邓文山向镇党委书记打探。如今,当初这句试探性的话在浙江变成了现实。
  庆元县隆宫村返乡农民工吴成富,原本在外地当货车司机。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工厂的订单少了,吴成富丢了工作,回家后的他一度为找工作犯愁。
  “当时就想自己搞点事情做,苦恼的是手上没有本钱,起不了头。”直到家人提醒可以用林权去抵押贷款时,吴成富才如梦初醒。通过林权抵押获得7万元贷款后,他建起了一家土特产加工厂,开张后生意相当红火。
  浙江是一个“七山一水两分田”的省份,现有林地面积100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0.5%,山区面积占80%。浙江省林业厅厅长楼国华说,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盘活农民手中的森林资源,将有效解决林农贷款难问题,对解决山区林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具有重要作用。“浙江省现有林地面积1亿多亩,如果按每亩林木1000元计算,林木资源资产就达到1000多亿元。”
  在金融危机中曾一筹莫展的浙江兴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也充分享受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公司总经理骆美强说,2007年下半年以来,公司产品出口减少,“当时就想转产,可是没有资金更新机器设备。2008年底,公司利用企业60%的林权作为抵押,贷款200万元才缓解了技改的资金周转难题,顺利度过困难期。”
  “活树变活钱,青山变银行。”浙江省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沈月琴说,通过林改,林农可以直接拥有生产资料,林农手中的资源可以在短时间内变现,这促使林业资源变成了林农的资产,林权开始向“绿色银行”靠近。
  “自从林权可以抵押后,只要自己想发展,钱,就不用担心了。”获得浙江省林权抵押贷款第一单的庆元县农民吴成德深有感触。
  省林改办的统计数据显示,自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从2006年9月开始试行以来,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8个市县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贷款银行也从最初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扩展到农村信用联社、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省累计发放林权证抵押小额贷款10.06亿元,贷款农户(含企业等)2.8万户。2009年,林地抵押贷款规模有望达到10亿元。
  
  点点鼠标,轻松流转
  
  相对于新中国建立初的土改和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林权改革被戏称为“第三次土改”。不过,这次“土改”已超越了当年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它不仅确认了林农对林木的所有权,还“开发”出了配套的拍卖等流转机制。
  在浙江,林地的使用权也能像蔬菜瓜果一样,拿到市场上买卖!
  2006年初,浙江省林业厅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管理办法》,初步明确了物权和债权的各自范围以及不同的管理方式,为规范我省的山林流转提供了可操作性的依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林权流转是林业自身发展的需求,也是老百姓的需要。”在2008年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省林业厅厅长楼国华如此说道。
  依托网络技术,浙江还在全省范围建起了林權流转服务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林农或者村集体的林地信息会被精确地测量、归档、评估;林权流转信息被即时发布,可随时交易;林农和企业申请贷款还能获得担保……原本需要频繁进出深山、辗转各个部门的农民,如今点点鼠标,就能轻松进行流转交易。
  世世代代生活在深山里的江山市小南坑村的26户农民,2009年开始陆续搬到了清湖镇。帮助他们实现下山梦想的,就是村集体600多亩林地流转得来的资金。
  小南坑村离江山城区有一个多小时车程,信息闭塞。尽管林权证分到了每家每户,却没人上门流转承包。为了帮助小南坑村村民下山脱贫,江山市林权流转中心工作人员一趟趟往深山跑,对小南坑村的林地进行评估、测算,并发布了招标信息。信息发出几天时间,陆续就有三四位农民上门,一下子将承包价格由原先评估的208万元抬到了229.9万元。有了这笔资金,小南坑村26户农民在清湖镇清泉新村建起了两排宽敞的房子。
  省林业厅工作人员介绍说,全省已有63个县(市、区)建立了林权管理中心;49个县(市、区)挂牌成立了林权交易中心,建立了统一、规范、公开的森林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发布、市场交易、林权登记、森林资源流转等一站式服务。
  据统计,自2007年以来,在全省林业部门登记备案的林木、林地流转面积就达257.22万亩,流转交易金额66.70亿元。
  
  多种经营,齐头并进
  
  “这片山再也不需要我这个老頭子操心了。”浙江省安吉县尚书干村67岁的老人陈云贵指着对面的山头说,自从2008年他加入村里的毛竹合作社后,竹林不仅不再需要他打理了,而且每亩还增收了将近100元。
  林改以来,资源轻松变成了资产。农民如何更快速地致富?专业合作社成了最有效的渠道之一。
  陈云贵老人所在的尚书干村村子不大,1000余村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2008年人均收入13079元。就是这个小村子因成为浙江林业改革探索的先锋,受人瞩目。
  2008年12月20日,浙江省第一家毛竹股份制合作社——尚林竹林股份制合作社在该村成立,42户农民在经历26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山到户单独经营后,又自觉联合起来,将他们的毛竹林集中起来,由“集体”来统一管理。
  “通过对竹林的综合开发,打造自己的品牌,提高收益、降低成本,在近三年内可望让每亩竹林直接增收150元左右。”该村村支部书记兼合作社理事长李锡良说。
  目前,全省已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1638家,社员数达17.28万个,带动农户192.40万户,带动基地294.57万亩。这些合作社分布在产、供、销各个环节,提高了林业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搞活了林产品的流通,提高了林产品的附加值。
  为解决林改后“有山无人经营、有人无山经营”的问题,以从事山林托管经营为主,被形象地称为“林保姆”的新型经营主体也在我省各地涌现。目前,全省“林保姆”式专业户已达3.58万家,经营面积达396万亩。
  龙泉市道太乡王庄村农民周水其就是当地有名的“林保姆”。近年来,他以代管、收益按比例分成等形式,管护了本乡9个村132户(含集体)的疏林低产山和荒山21000多亩。周水其所管理的山林大部分是外出经商务工人员的,经过托管后,不但解决了在外经商人员山林失管的问题,而且加快了荒山的绿化进程,提高了林地生产力。托管后所造林的山场苗木成活率均在90%以上,长势喜人,森林资源资产达1600多万元。
  昔日的荒山野岭,在浙江百姓的眼中正开始变为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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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结果表明,进入新世纪以来,浙江省森林面积已从8308.8万亩增加到8766.3万亩,活立木蓄积量从1.38亿立方米增加到1.49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从59.4%提高到60.5%。生态公益林年蓄积量净增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年固定二氧化碳1703万吨、释放氧气1238万吨、贮碳量996万吨。浙江森林正由“数量持续增加”转向“数量增加与质量改善并进”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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