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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公民道德建设问题一直是很多专家及学者关注的问题,但是大部分相关研究及调查主要集中于教育学、思想政治、伦理学等角度;而本文主要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公民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关键词】公民道德建设;心理学;流派
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了公民建设的重要性及其主要内容,是中共中央贯彻“以德治国”方针的有力依据,并且在党十七大及十八大报告中也重点突出了道德建设的重要地位,为我们进一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目标和方向。公民道德隶属于道德范畴,是指“一个国家所有公民都必须遵守和履行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包括道德核心、道德原则、道德的基本要求等一系列的道德规范。[1]”而公民道德建设是在思想上培养一种观念、塑造一种精神、树立一种风尚,通过舆论、文化传播等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道德修养和道德水准。用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不当行为,自觉养成健康积极的思想,自觉正确分辨利益关系,促进整个社会的正常有序发展。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民道德思想素质,引导公民道德素质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组织纪律的公民[2]。公民道德建设是指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社会各系统、道德主体应该保持协同一致,发挥各自的作用,促进系统合力[3]。并且孙德茹在其研究中提出国外特别重视通过不同的教育方式促进公民道德的发展,例如:美国将道德教育渗透于历史学、政治学、心理学等学科中。说明国外公民道德建设的途径方式更加多元化。
具体来说,虽然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与此同时,人民的道德水平集道德修养方面的问题逐渐增多,有必要加强公民的道德意识,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本文将从不同心理学流派的角度分析公民的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一、从行为主义的角度分析公民道德建设
行为主义的目标在于预测及控制人的行为,而动机是由目标或对象引导、激发和维持个体活动的一种内在心理过程或内部动力,而且相关动机理论认为,动机是构成人类大部分行为的基础,动机的其中一种分类中以动机的来源将动机分为外在动机和内在动机,外在动机是指人在外界要求与外力作用下所产生的行为动机,例如:孩子为了得到家人或老师的表扬或避免其受到责备或惩罚而进行学习;内在动机是指个体内在需要引起的动机。例如:由于儿童认识到学习的意义或有了学习的兴趣而进行的学习。通过理论和实验研究证明,强化是引起动机的重要因素。为了提高或减少某种行为发生的频率,可以运用强化及惩罚的方式[4]。因此,在具体的社会生活中,人作为意识活动的主体,其行为具有主观能动性,而行为取决于动机及对行为结果的预测,而人又有趋利避害的本能。这种本能就要求某些道德要求及道德行为模式如果一直损害公民的利益,将会导致该行为模式得不到实施。为了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必须设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使公民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二、从人本主义的角度分析公民道德建设
人本主义是继精神分析和行为主义之后的一个心理学流派,被称为心理学的“第三势力”,兴起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主要代表人物是马斯洛、罗杰斯和罗洛·梅。人本主义心理学和其他两个学派最大的区别在于不主张研究人的行为或神经质和精神病人,主要强调人的正面本质、价值及自我实现,主张心理学从人的本性出发研究人的心理。
而从人本主义理论的角度对公民道德建设的相关研究不多,吕安兴提出了在公民道德建设中“以人为本”的理念,从我国大多数的公民道德的现实状况出发,立足于广大公民和普通群众的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提出符合人的发展实际和需要的道德要求。通过提高公民的素质,提升公民的道德境界,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定公民在道德建设中的主体地位[5]。彭柏林,皮伟兵则认为道德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的特殊手段,要通过完成人的社会化和丰富人的社会性,来发挥道德功能的作用。因此,道德是个体在社会中生存的必要条件,也是个体自我实现、自我完善的需要[6]。他们的相关研究说明了道德建设过程中人的重要性,尊重人的需求,从根本上就能促进人的道德建设的发展。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将人的需要分为七个层次,而最高一层就是自我实现的需要,而在此过程中,人会产生所谓的“高峰体验”,是人的存在的最高、最美最和谐的状态。所以,从根本上说,以人为本,从人本主义角度出发,满足人的需求,也间接的促进的公民道德建设的发展。
三、从精神分析的角度分析公民道德建设
精神分析理论创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奥地利著名的精神医生弗洛伊德创立,他主张研究人的无意识现象和内容,在其相关理论中,其人格结构理论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组成,而超我处于人格结构的最在个体的成长过程中通过内化道德规范、社会及文化环境的价值观而形成,它追求的是道德原则,大致上和良心相对应,指人在心理上坚持做那些正确的事情,成为自身价值观的一部分。当人格结构中超我成分逐渐增多,表明一个人道德部分或相应的道德行为也会增加,因为人格结构中的各个成分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所以通过文化道德规范的教育及其他教育方式使个体人格结构中的超我成分逐渐增多,从而促进个体道德行为的发生。
四、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公民道德建设
认知心理学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认知过程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广义的认知心理学主要以皮亚杰为主要代表,其主要理论中有一儿童道德发展理论,在其理论中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前道德阶段、他律的道德阶段、自律的道德阶段。在前道德阶段,儿童道德认知主要从集中于自身转向集中注意权威(父母或其他照料者),道德认知不守恒。在他律的道德阶段,认为规则是万能的,并且是根据外在的道德法则所作的判断。是非评判的标准时看是否服从成人的命令或规定;道德自律阶段,认为规则是经过协商制定的,可以怀疑和改变,该阶段儿童已经具有主观价值所支配的道德判断。而柯尔伯格把人的道德发展划分为三水平、六阶段。1.前习俗水平:第一阶段是服从与惩罚的道德定向阶段;第二阶段是个人主义、工具性目的和交换的道德定向阶段。2.习俗水平;第三阶段是个人之间的相互期待、相互关系一致、受他人赞扬的好孩子的道德定向阶段;第四阶段是遵从权威与雏护社会秩序的道德定向阶段。3.后习俗水平或原则性水平。第五阶段是社会契约或功用和个人权利和民主地接受法律的道德定向阶段;第六阶段是普遍的伦理原则的道德定向阶段。他们的道德理论说明,个人道德的发展都是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发展过程,即个体随着年龄的增长、理性的成熟及社会交往的增加,逐渐由服从外界权威、成长要求的外在道德转化为根据平等精神,遵从一系列人伦之道和根据自己的价值观选择,坚持普遍原则的自律道德的过程[7]。这一发展过程让我们认识到,道德的形成即取决于个体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也取决于外在的社会环境的影响,因此为了社会更好、更加和谐地发展,应该创造一个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促进公民道德的发展。
总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心理学各个流派的理论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心理基础。因此,从心理学角度出发,在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等方面重视公民道德建设,从儿童抓起,促进公民道德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7
[2]谢小菲.构建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公民道德建设研究[D]. 四川师范大学 2010.
[3]孙德茹,和谐社会视域下的公民道德建设[D]. 安徽工程大学 2010.
[4]刘金花,儿童发展心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
[5]吕安兴.论公民道德建设中的“以人为本”[J].学术论坛,2005,(4):34-35.
[6]彭柏林,皮伟兵.论公民道德建设的切入点[J].伦理学原理,2005,(11):12-16.
[7] 王淑芹,论公民道德建设的外在机制[J].道德与文明,2008,(1):64-67.
本文系201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创新研究》(14A630036)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公民道德建设;心理学;流派
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了公民建设的重要性及其主要内容,是中共中央贯彻“以德治国”方针的有力依据,并且在党十七大及十八大报告中也重点突出了道德建设的重要地位,为我们进一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目标和方向。公民道德隶属于道德范畴,是指“一个国家所有公民都必须遵守和履行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包括道德核心、道德原则、道德的基本要求等一系列的道德规范。[1]”而公民道德建设是在思想上培养一种观念、塑造一种精神、树立一种风尚,通过舆论、文化传播等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道德修养和道德水准。用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不当行为,自觉养成健康积极的思想,自觉正确分辨利益关系,促进整个社会的正常有序发展。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民道德思想素质,引导公民道德素质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组织纪律的公民[2]。公民道德建设是指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社会各系统、道德主体应该保持协同一致,发挥各自的作用,促进系统合力[3]。并且孙德茹在其研究中提出国外特别重视通过不同的教育方式促进公民道德的发展,例如:美国将道德教育渗透于历史学、政治学、心理学等学科中。说明国外公民道德建设的途径方式更加多元化。
具体来说,虽然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与此同时,人民的道德水平集道德修养方面的问题逐渐增多,有必要加强公民的道德意识,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本文将从不同心理学流派的角度分析公民的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一、从行为主义的角度分析公民道德建设
行为主义的目标在于预测及控制人的行为,而动机是由目标或对象引导、激发和维持个体活动的一种内在心理过程或内部动力,而且相关动机理论认为,动机是构成人类大部分行为的基础,动机的其中一种分类中以动机的来源将动机分为外在动机和内在动机,外在动机是指人在外界要求与外力作用下所产生的行为动机,例如:孩子为了得到家人或老师的表扬或避免其受到责备或惩罚而进行学习;内在动机是指个体内在需要引起的动机。例如:由于儿童认识到学习的意义或有了学习的兴趣而进行的学习。通过理论和实验研究证明,强化是引起动机的重要因素。为了提高或减少某种行为发生的频率,可以运用强化及惩罚的方式[4]。因此,在具体的社会生活中,人作为意识活动的主体,其行为具有主观能动性,而行为取决于动机及对行为结果的预测,而人又有趋利避害的本能。这种本能就要求某些道德要求及道德行为模式如果一直损害公民的利益,将会导致该行为模式得不到实施。为了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必须设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使公民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二、从人本主义的角度分析公民道德建设
人本主义是继精神分析和行为主义之后的一个心理学流派,被称为心理学的“第三势力”,兴起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主要代表人物是马斯洛、罗杰斯和罗洛·梅。人本主义心理学和其他两个学派最大的区别在于不主张研究人的行为或神经质和精神病人,主要强调人的正面本质、价值及自我实现,主张心理学从人的本性出发研究人的心理。
而从人本主义理论的角度对公民道德建设的相关研究不多,吕安兴提出了在公民道德建设中“以人为本”的理念,从我国大多数的公民道德的现实状况出发,立足于广大公民和普通群众的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提出符合人的发展实际和需要的道德要求。通过提高公民的素质,提升公民的道德境界,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定公民在道德建设中的主体地位[5]。彭柏林,皮伟兵则认为道德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的特殊手段,要通过完成人的社会化和丰富人的社会性,来发挥道德功能的作用。因此,道德是个体在社会中生存的必要条件,也是个体自我实现、自我完善的需要[6]。他们的相关研究说明了道德建设过程中人的重要性,尊重人的需求,从根本上就能促进人的道德建设的发展。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将人的需要分为七个层次,而最高一层就是自我实现的需要,而在此过程中,人会产生所谓的“高峰体验”,是人的存在的最高、最美最和谐的状态。所以,从根本上说,以人为本,从人本主义角度出发,满足人的需求,也间接的促进的公民道德建设的发展。
三、从精神分析的角度分析公民道德建设
精神分析理论创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奥地利著名的精神医生弗洛伊德创立,他主张研究人的无意识现象和内容,在其相关理论中,其人格结构理论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组成,而超我处于人格结构的最在个体的成长过程中通过内化道德规范、社会及文化环境的价值观而形成,它追求的是道德原则,大致上和良心相对应,指人在心理上坚持做那些正确的事情,成为自身价值观的一部分。当人格结构中超我成分逐渐增多,表明一个人道德部分或相应的道德行为也会增加,因为人格结构中的各个成分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所以通过文化道德规范的教育及其他教育方式使个体人格结构中的超我成分逐渐增多,从而促进个体道德行为的发生。
四、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公民道德建设
认知心理学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认知过程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广义的认知心理学主要以皮亚杰为主要代表,其主要理论中有一儿童道德发展理论,在其理论中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前道德阶段、他律的道德阶段、自律的道德阶段。在前道德阶段,儿童道德认知主要从集中于自身转向集中注意权威(父母或其他照料者),道德认知不守恒。在他律的道德阶段,认为规则是万能的,并且是根据外在的道德法则所作的判断。是非评判的标准时看是否服从成人的命令或规定;道德自律阶段,认为规则是经过协商制定的,可以怀疑和改变,该阶段儿童已经具有主观价值所支配的道德判断。而柯尔伯格把人的道德发展划分为三水平、六阶段。1.前习俗水平:第一阶段是服从与惩罚的道德定向阶段;第二阶段是个人主义、工具性目的和交换的道德定向阶段。2.习俗水平;第三阶段是个人之间的相互期待、相互关系一致、受他人赞扬的好孩子的道德定向阶段;第四阶段是遵从权威与雏护社会秩序的道德定向阶段。3.后习俗水平或原则性水平。第五阶段是社会契约或功用和个人权利和民主地接受法律的道德定向阶段;第六阶段是普遍的伦理原则的道德定向阶段。他们的道德理论说明,个人道德的发展都是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发展过程,即个体随着年龄的增长、理性的成熟及社会交往的增加,逐渐由服从外界权威、成长要求的外在道德转化为根据平等精神,遵从一系列人伦之道和根据自己的价值观选择,坚持普遍原则的自律道德的过程[7]。这一发展过程让我们认识到,道德的形成即取决于个体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也取决于外在的社会环境的影响,因此为了社会更好、更加和谐地发展,应该创造一个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促进公民道德的发展。
总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心理学各个流派的理论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心理基础。因此,从心理学角度出发,在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等方面重视公民道德建设,从儿童抓起,促进公民道德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7
[2]谢小菲.构建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公民道德建设研究[D]. 四川师范大学 2010.
[3]孙德茹,和谐社会视域下的公民道德建设[D]. 安徽工程大学 2010.
[4]刘金花,儿童发展心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
[5]吕安兴.论公民道德建设中的“以人为本”[J].学术论坛,2005,(4):34-35.
[6]彭柏林,皮伟兵.论公民道德建设的切入点[J].伦理学原理,2005,(11):12-16.
[7] 王淑芹,论公民道德建设的外在机制[J].道德与文明,2008,(1):64-67.
本文系201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创新研究》(14A63003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