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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导游已是导游队伍的主体力量,但由于管理社会导游的法律制度缺失、社会导游的组织机构不完善以及社会导游本身的主体意识不强,社会导游在旅行社集团面前没有话语权,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从修订现行的导游管理法律法规、健全导游服务公司(中心)职能和增强社会导游主体意识3个方面来保障社会导游的话语权,使之拥有与旅游社平等对话的能力,形成政府、社会导游、导游服务公司(中心)和旅行社的对话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