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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的发展趋势,建立自贸区也成了我国各地适应新常态的主要着力点。根据自贸区法庭成立以来受理的案件来看,关于涉外OEM这一模式又出来了一些新的法律问题,主要在于涉外OEM成了被控侵权人的主要抗辩理由,而海关对出口货物被查扣人的这一抗辩理由均不作出认定,所以当事人只能诉请法院裁判。导致这一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目前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明确,法律适用上的争议使得对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保护十分不利。因此,在经济新常态下统一涉外OEM的法律适用是十分紧迫、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应通过立法明确否定涉外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