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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各级地方政府机关行政复员为战后时局推动的一种应然,并依据广东战后复员计划纲要渐次展开。为规划和指导战后复员工作,广东省政府制定了广东省政府复员计划纲要。政府机关行政复员包括行政机关(行政组织)与行政人员(公务员)的复员。政府机关除了原有的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的回迁与恢复外,接收汪伪政权、重组地方政府机构是战后行政复员的关键,省、县级行政人员的复员则充斥着派系斗争。尽管初期各级政府机关行政复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抗战胜利之后的国内外复杂形势、省府机关行政复员既定方案与实践之间存在差距以及地方政府行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