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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林权改革后林业生产要素的流动,需要尽快建立起完整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和林业发展。
关键词:林业社会化服务 巩固 集体林制度
0 引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广大农民拥有了集体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处置权和受益权。改革必将促进林业事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林权改革后林业生产要素的流动,需要尽快建立起完整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服务形式,主要应以政策引导为基础,以专业的经济技术部门为依托,以农民自办服务为补充,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服务体系。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应履行技术指导、技术服务、政策咨询、营销协作,联系政府等职责,这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和林业发展建设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林改后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建设发展的必然要求
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应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各部门、各单位、各组织要紧密配合,促进林改后林业各生产要素能顺利地流动,促进林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顺利进行,切实实现林产品的价值增值,从而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增加林农收入。
2 进一步扩大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覆盖面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尤其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要求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原来的基础上必须增加服务机构的数量,改善服务的布局,增加服务的种类和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加适用技术培训服务、信息服务、销售服务、加工服务等内容。特别要针对广大林农的需求去搞好服务,这样才能巩固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促进改革的成效得以深化。
3 要强化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管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了林业产权,提高了广大林农发展建设林业的积极性,增加了林业生产要素的流动性,林产品的经营规模增大,林业经营项目增多,使林业经营体系复杂化,对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强化和优化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管理,提高管理质量,扩大管理内容,才能更好地满足现代林业生产的要求,提高林业服务效率,增加广大林农林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流通。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变意识,拓宽视野,彻底转变过去依赖“等、靠、要”的想法,建立激励机制,强化为林业服务、为林农服务的意识。
4 要进一步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人员的素质
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使林业部门的职能由过去的主要以管理型为主向服务型转变,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内容决定了其服务者主要是林业基层单位,目前由于服务基础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工资低和待遇差等原因,相当一部分林业基层单位技术骨干缺乏,高素质人才流失严重。这就需要尽快改善基层条件,改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有效吸引高技能、高素质人才,克服“网破、线断、人散”的局面,才能真正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质量和效果。
5 积极组建林业合作组织,参与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林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因此,仅靠各级政府部门去抓林业建设,去抓林业产业发展是不行的,必须积极组织广大林农自愿联合起来成立林业合作组织,才能真正促进林业的建设和发展,通过几年来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来看,在重点林区,应逐渐成立把以林农为主体的家庭合作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产业协会等林业合作组织,这些合作组织在政府指导和支持下,可以在森林经营,林业生产,发展林业产业等诸多方面发挥巨大作用,这些合作组织可以引导和组织林农发展生产,组织林产品的产、供、销等一系列服务,并使广大林农从中受益,真正把政府和理念的两个积极性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实现林业发展,农民增收的目的。
关键词:林业社会化服务 巩固 集体林制度
0 引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广大农民拥有了集体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处置权和受益权。改革必将促进林业事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林权改革后林业生产要素的流动,需要尽快建立起完整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服务形式,主要应以政策引导为基础,以专业的经济技术部门为依托,以农民自办服务为补充,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服务体系。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应履行技术指导、技术服务、政策咨询、营销协作,联系政府等职责,这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和林业发展建设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林改后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建设发展的必然要求
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应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各部门、各单位、各组织要紧密配合,促进林改后林业各生产要素能顺利地流动,促进林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顺利进行,切实实现林产品的价值增值,从而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增加林农收入。
2 进一步扩大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覆盖面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尤其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要求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原来的基础上必须增加服务机构的数量,改善服务的布局,增加服务的种类和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加适用技术培训服务、信息服务、销售服务、加工服务等内容。特别要针对广大林农的需求去搞好服务,这样才能巩固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促进改革的成效得以深化。
3 要强化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管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了林业产权,提高了广大林农发展建设林业的积极性,增加了林业生产要素的流动性,林产品的经营规模增大,林业经营项目增多,使林业经营体系复杂化,对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强化和优化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管理,提高管理质量,扩大管理内容,才能更好地满足现代林业生产的要求,提高林业服务效率,增加广大林农林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流通。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变意识,拓宽视野,彻底转变过去依赖“等、靠、要”的想法,建立激励机制,强化为林业服务、为林农服务的意识。
4 要进一步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人员的素质
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使林业部门的职能由过去的主要以管理型为主向服务型转变,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内容决定了其服务者主要是林业基层单位,目前由于服务基础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工资低和待遇差等原因,相当一部分林业基层单位技术骨干缺乏,高素质人才流失严重。这就需要尽快改善基层条件,改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有效吸引高技能、高素质人才,克服“网破、线断、人散”的局面,才能真正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质量和效果。
5 积极组建林业合作组织,参与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林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因此,仅靠各级政府部门去抓林业建设,去抓林业产业发展是不行的,必须积极组织广大林农自愿联合起来成立林业合作组织,才能真正促进林业的建设和发展,通过几年来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来看,在重点林区,应逐渐成立把以林农为主体的家庭合作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产业协会等林业合作组织,这些合作组织在政府指导和支持下,可以在森林经营,林业生产,发展林业产业等诸多方面发挥巨大作用,这些合作组织可以引导和组织林农发展生产,组织林产品的产、供、销等一系列服务,并使广大林农从中受益,真正把政府和理念的两个积极性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实现林业发展,农民增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