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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孙中山在对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经验及西方文化吸收的基础上,融合中国传统文化有关“均富”理念,提出了以“均富”为重要内涵的民生主义学说。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主要是围绕土地和资本这两个问题来全面阐述及分析研究的,它能为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借鉴。
关键词: 民生主义 均富思想 社会建设
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的重要内容。19世纪末20世纪初,孙中山在对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经验及西方文化吸收的基础上,融合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均富”理念,提出并且全面阐述了以“均富”为重要内涵的民生主义学说。这种均富民生主义,对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民生主义的重要内涵——“均富”思想
民生,在孙中山看来是指“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①。民生主义,是孙中山所设想的达到理想的社会建设目标,即谋求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建设“均富”社会。
孙中山是如何揭示这个“均富”内涵的呢?这主要通过他对民生主义的定义,及各时期的演说体现出来。
民国初年,孙中山提出他所构想的民生主义时,明确表示,民生主义制度是“盖欲用一种制度……愿全国人民皆享受其生产之结果……得到其所产利益之全部。”②这里实质上所指的是经济平等——民众可以“共享”社会物产及利用物产生产的成果,以解决生计问题,这是民生主义的精髓所在。
1924年在对驻广州湘军的演说中,孙中山说:“民生主义是对谁去打不平呢?是对资本家打不平的。因为有了机器,生出了极大的资本家,国内无论什么事都被资本家垄断,富人无所不为,穷人找饭吃的方法都没有;故发明民生主义,因为贫富的不平等,要把他们打到平等。”③由此可见,民生主义就是为了打击经济上的不平等,最终达到均富目标。
孙中山晚年的讲演中,曾把三民主义诠释为“民有”、“民治”、“民享”,即“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照这样的说法,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一切事权都是要共得,这才是真正的民生主义,就是孔子所希望之大同世界”。④在孙中山的主义中,“民生主义”也就是“民享主义”⑤,人民在共同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的同时,也应该享有平等的经济权益。
关于孙中山民生主义中的蕴涵“均富”思想的例子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列举。
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均富”思想,一个来源于他对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经验及西方文化的吸收,一个是来源于他对中国传统文化有关“均富”理念的继承。正如他自己所说,“余之谋中国革命,其所持主义,有因袭吾国固有之思想者,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有吾所独见而创获者”。⑥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孙中山民生主义中的“均富”思想,绝不是追求一种绝对的平均主义,而是在以协调社会矛盾的前提下,把对天下财富的分配调控到一个合适的“度”上。民生主义中所谓的“均”是相对的,有等差才是绝对的。人类历史发展的任何阶段,只要有阶级存在,财富都不可能绝对平均。因而,防止少数人垄断社会财富,才是解决民生主义的根本之道。
二、民生主义中“均富”思想的实践途径
孙中山主张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中国社会财富的合理调适,一是平均地权,二是节制资本。“盖酿成经济组织之不平均者,莫大于土地权之为少数人所操纵”;而“节制资本之要旨”,则在“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⑦。
“平均地权”是民生主义的核心。其具体设想为:一是核定地价、照价征税。地价先由地主自定,上报政府备案,政府根据其报地价进行征收土地税。这一主张能够让地主按照自己土地的实际价值进行申报,“地主报价欲昂,则纳税不得不重,纳税欲轻,则报价不得不贱。两而相权,所报之价,遂不得不出之于平。”⑧二是增价归公。他认为“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⑨这样一来,土地形式上在地主手中,但实际上所有权已属于国家。三是必要时按价收买。由于国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也就拥有对土地的最终使用权,只要是需要,任何时候都可以按价向地主收购土地。孙中山对地主采取的是平和手段,并没有无偿没收全部土地,而是由国家统一分配来防止土地垄断,避免贫富分化。
对农民的土地问题上,孙中山在1924年国共合作前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把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列入平均地权的纲领,“将来民生主义真是达到目的,农民问题真是完全解决,是要‘耕者有其田’,那才算是我们对农民问题的最终结果。”⑩孙中山主张实现耕者有其田,有条件地让农民拥有对土地的占有权和经营权,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粮食和其他生活资料。
“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一个用来解决城市的土地问题,防止当工商业发展之后,出现土地涨价,产生贫富不均;另一个用来解决农村的土地问题,清除经济发展的旧路障。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形成完整的土地纲领。孙中山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的具体条件下,提出不同的主张和策略,反映了他为构建均富的民生主义社会所作出的努力。
“节制资本”包括节制私人资本和发达国家资本。孙中山希望通过这两个措施,限制私人垄断资本的产生,防止产生贫富悬殊和发生阶级对抗的。
节制私人资本,并不是要消灭所有的私人资本,而是要节制私人垄断资本。“或其较国家经营为适宜应任个人为之,由国家奖励,而以法律保护之。……至其不能委诸个人者及有独占性质者,应由国家经营之。”{11}对大的私人资本进行限制,对中小私人资本进行保护和奖励,这就有利于中间阶层队伍的壮大。两头大、中间小的社会,存在上等阶层与下等阶层的鲜明对立,充满着战乱和社会动荡。下等阶层往往因贫穷而受压迫、剥削,他们对上等阶层的奢华生活和优越社会地位充满嫉妒、愤恨和向往,往往会采取激烈的暴力行动,推翻上等阶层的统治,并将统治权攫为己有。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就证明了这一点。而中间阶层队伍的壮大,一个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另一个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小康之家日益增多,也避免了贫富两极对立。 发达国家资本中,运用国家权力,使大资本归于国家所有,大的企业由国家管理经营,使国家对影响国计民生的大资本具有所有权和经营权。“凡天然之富源,如煤铁、水利、矿山等,及社会之恩惠,如城市之土地、交通之要点等,与夫一切垄断性质之事业,悉当为国家经营,以所获之利,为之国家公用……为之国民所享。”{12}这就壮大了国家资本,推动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对构建均富社会有重要意义。
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相辅相成,前者侧重于实现土地国有和“耕者有其田”;后者着眼于防止私人垄断资本,并通过发达国家资本来加快中国整体经济建设。
三、“均富”民生主义的当代价值
孙中山民生主义中的“均富”思想,对我们当今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第一,社会改造需采用平和手段。孙中山在构建均富社会这一过程中,始终坚持采用平和手段,避免激进手段。他不主张消灭地主、消灭垄断资本,而是主张给农民土地所有权、鼓励中小私人资本发展,这就调动了整个社会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为共同构建社会,实现均富社会而努力。
当今的社会改革也应尽量效法这种温和方式,切勿采用激进手段,引起不必要的冲突。我们要营造一个安定稳健的环境,让个人及社会得到最优发展。
第二,大力发展经济。民生问题只有通过发展经济才能获得解决。孙中山以“均富”为重要内涵的民生主义主要是围绕土地和资本这两个问题来分析研究的,其核心就是要把土地和资本问题解决好。比如孙中山主张的“发达国家资本”,所谓“发达”,就是“制造”。孙中山认为:“单是节制资本,仍恐不足以解决民生问题,必要加以制造国家资本,才可解决之,何谓制造国家资本呢?就是发展国家实业是也。”{13}“中国乃极贫之国,非振兴实业不能救贫。”{14}孙中山的这一主张充分表达了他力图通过发展经济来解决民生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以发展经济为中心,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虽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但在今后,国家仍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振兴实业,从而进一步地推动社会主义建设。
第三,缩小贫富差距。在民生主义中,孙中山希望通过建设新的土地制度和资本制度,实现“利益均沾”,实现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晚年的孙中山在谈到“民生主义”的目的时,这样说道“我们的民生主义,是做全国大生利的事,要中国像英国、美国一样富足;所得富足的利益,不归少数人,有穷人、富人的大分别,要归多数人,大家都可以平均收益”。{15}
在贫富悬殊日益扩大的今天,我们需要通过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等相关的政策措施,来协调人民的经济利益,缩小贫富差距。我们知道,人类一切冲突,如文化冲突、宗教冲突、种族冲突等,都源于经济利益的矛盾和冲突。为此,国家通过宏观调控,要紧紧地抓住经济利益的协调不放松,实现全民的富裕和国家的富强,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注释:
①孙中山全集.Vol9,中华书局,1986:355.
②孙中山全集.Vol2:493.
③孙中山全集.9:503.
④孙中山.三民主义.湖南:岳麓书社,2000:205.
⑤孙中山全集Vol9:394.
⑥孙中山全集Vol7:60.
⑦孙中山全集Vol9:384.
⑧孙中山全集Vol2:522.
⑨孙中山全集Vol1:297.
⑩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850.
{11}孙中山全集Vol6:253.
{12}孙中山全集Vol5:135.
{13}孙中山全集Vol9:393.
{14}孙中山全集Vol2:339.
{15}孙中山全集Vol10:23
参考文献:
[1]孙中山全集.北京:中华书局,1986.
[2]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3]陈旭麓,郝盛潮主编.孙中山集外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4]孙中山.三民主义.湖南:岳麓书社,2000.
[5]刘枫,曹均伟著.孙中山的民生主义研究.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
[6]姜旭朝.孙中山经济改革论.北京:团结出版社,1989.
[7]黄明同,卢昌健.孙中山经济思想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8]刘兴华.孙中山思想论稿.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5.
[9]王业兴.孙中山与中国近代化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10]胡钢等著.孙中山思想概论.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
[11]黄明同,张冰,张树旺.孙中山的儒学情结:中华文化的承传与超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12]胡成.儒家经济伦理与孙中山民生主义思想的建构.史学月刊,1997,6.
[13]张海鹏.试论孙中山“民生主义”的真谛.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6,5.
[14]郑大华.论“民生主义”的内容及其当代意义.学术研究,2009,7.
[15]闫莉.试论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0,4.
[16]周志强.孙中山“平均地权”与“耕者有其田”新论.辽宁师范大学学报,1992,5.
[17]黄明同.孙中山大同社会建设蓝图及其启示.广东社会科学,2006,5.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0级研究生)
关键词: 民生主义 均富思想 社会建设
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的重要内容。19世纪末20世纪初,孙中山在对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经验及西方文化吸收的基础上,融合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均富”理念,提出并且全面阐述了以“均富”为重要内涵的民生主义学说。这种均富民生主义,对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民生主义的重要内涵——“均富”思想
民生,在孙中山看来是指“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①。民生主义,是孙中山所设想的达到理想的社会建设目标,即谋求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建设“均富”社会。
孙中山是如何揭示这个“均富”内涵的呢?这主要通过他对民生主义的定义,及各时期的演说体现出来。
民国初年,孙中山提出他所构想的民生主义时,明确表示,民生主义制度是“盖欲用一种制度……愿全国人民皆享受其生产之结果……得到其所产利益之全部。”②这里实质上所指的是经济平等——民众可以“共享”社会物产及利用物产生产的成果,以解决生计问题,这是民生主义的精髓所在。
1924年在对驻广州湘军的演说中,孙中山说:“民生主义是对谁去打不平呢?是对资本家打不平的。因为有了机器,生出了极大的资本家,国内无论什么事都被资本家垄断,富人无所不为,穷人找饭吃的方法都没有;故发明民生主义,因为贫富的不平等,要把他们打到平等。”③由此可见,民生主义就是为了打击经济上的不平等,最终达到均富目标。
孙中山晚年的讲演中,曾把三民主义诠释为“民有”、“民治”、“民享”,即“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照这样的说法,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一切事权都是要共得,这才是真正的民生主义,就是孔子所希望之大同世界”。④在孙中山的主义中,“民生主义”也就是“民享主义”⑤,人民在共同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的同时,也应该享有平等的经济权益。
关于孙中山民生主义中的蕴涵“均富”思想的例子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列举。
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均富”思想,一个来源于他对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经验及西方文化的吸收,一个是来源于他对中国传统文化有关“均富”理念的继承。正如他自己所说,“余之谋中国革命,其所持主义,有因袭吾国固有之思想者,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有吾所独见而创获者”。⑥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孙中山民生主义中的“均富”思想,绝不是追求一种绝对的平均主义,而是在以协调社会矛盾的前提下,把对天下财富的分配调控到一个合适的“度”上。民生主义中所谓的“均”是相对的,有等差才是绝对的。人类历史发展的任何阶段,只要有阶级存在,财富都不可能绝对平均。因而,防止少数人垄断社会财富,才是解决民生主义的根本之道。
二、民生主义中“均富”思想的实践途径
孙中山主张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中国社会财富的合理调适,一是平均地权,二是节制资本。“盖酿成经济组织之不平均者,莫大于土地权之为少数人所操纵”;而“节制资本之要旨”,则在“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⑦。
“平均地权”是民生主义的核心。其具体设想为:一是核定地价、照价征税。地价先由地主自定,上报政府备案,政府根据其报地价进行征收土地税。这一主张能够让地主按照自己土地的实际价值进行申报,“地主报价欲昂,则纳税不得不重,纳税欲轻,则报价不得不贱。两而相权,所报之价,遂不得不出之于平。”⑧二是增价归公。他认为“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⑨这样一来,土地形式上在地主手中,但实际上所有权已属于国家。三是必要时按价收买。由于国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也就拥有对土地的最终使用权,只要是需要,任何时候都可以按价向地主收购土地。孙中山对地主采取的是平和手段,并没有无偿没收全部土地,而是由国家统一分配来防止土地垄断,避免贫富分化。
对农民的土地问题上,孙中山在1924年国共合作前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把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列入平均地权的纲领,“将来民生主义真是达到目的,农民问题真是完全解决,是要‘耕者有其田’,那才算是我们对农民问题的最终结果。”⑩孙中山主张实现耕者有其田,有条件地让农民拥有对土地的占有权和经营权,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粮食和其他生活资料。
“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一个用来解决城市的土地问题,防止当工商业发展之后,出现土地涨价,产生贫富不均;另一个用来解决农村的土地问题,清除经济发展的旧路障。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形成完整的土地纲领。孙中山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的具体条件下,提出不同的主张和策略,反映了他为构建均富的民生主义社会所作出的努力。
“节制资本”包括节制私人资本和发达国家资本。孙中山希望通过这两个措施,限制私人垄断资本的产生,防止产生贫富悬殊和发生阶级对抗的。
节制私人资本,并不是要消灭所有的私人资本,而是要节制私人垄断资本。“或其较国家经营为适宜应任个人为之,由国家奖励,而以法律保护之。……至其不能委诸个人者及有独占性质者,应由国家经营之。”{11}对大的私人资本进行限制,对中小私人资本进行保护和奖励,这就有利于中间阶层队伍的壮大。两头大、中间小的社会,存在上等阶层与下等阶层的鲜明对立,充满着战乱和社会动荡。下等阶层往往因贫穷而受压迫、剥削,他们对上等阶层的奢华生活和优越社会地位充满嫉妒、愤恨和向往,往往会采取激烈的暴力行动,推翻上等阶层的统治,并将统治权攫为己有。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就证明了这一点。而中间阶层队伍的壮大,一个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另一个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小康之家日益增多,也避免了贫富两极对立。 发达国家资本中,运用国家权力,使大资本归于国家所有,大的企业由国家管理经营,使国家对影响国计民生的大资本具有所有权和经营权。“凡天然之富源,如煤铁、水利、矿山等,及社会之恩惠,如城市之土地、交通之要点等,与夫一切垄断性质之事业,悉当为国家经营,以所获之利,为之国家公用……为之国民所享。”{12}这就壮大了国家资本,推动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对构建均富社会有重要意义。
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相辅相成,前者侧重于实现土地国有和“耕者有其田”;后者着眼于防止私人垄断资本,并通过发达国家资本来加快中国整体经济建设。
三、“均富”民生主义的当代价值
孙中山民生主义中的“均富”思想,对我们当今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第一,社会改造需采用平和手段。孙中山在构建均富社会这一过程中,始终坚持采用平和手段,避免激进手段。他不主张消灭地主、消灭垄断资本,而是主张给农民土地所有权、鼓励中小私人资本发展,这就调动了整个社会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为共同构建社会,实现均富社会而努力。
当今的社会改革也应尽量效法这种温和方式,切勿采用激进手段,引起不必要的冲突。我们要营造一个安定稳健的环境,让个人及社会得到最优发展。
第二,大力发展经济。民生问题只有通过发展经济才能获得解决。孙中山以“均富”为重要内涵的民生主义主要是围绕土地和资本这两个问题来分析研究的,其核心就是要把土地和资本问题解决好。比如孙中山主张的“发达国家资本”,所谓“发达”,就是“制造”。孙中山认为:“单是节制资本,仍恐不足以解决民生问题,必要加以制造国家资本,才可解决之,何谓制造国家资本呢?就是发展国家实业是也。”{13}“中国乃极贫之国,非振兴实业不能救贫。”{14}孙中山的这一主张充分表达了他力图通过发展经济来解决民生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以发展经济为中心,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虽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但在今后,国家仍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振兴实业,从而进一步地推动社会主义建设。
第三,缩小贫富差距。在民生主义中,孙中山希望通过建设新的土地制度和资本制度,实现“利益均沾”,实现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晚年的孙中山在谈到“民生主义”的目的时,这样说道“我们的民生主义,是做全国大生利的事,要中国像英国、美国一样富足;所得富足的利益,不归少数人,有穷人、富人的大分别,要归多数人,大家都可以平均收益”。{15}
在贫富悬殊日益扩大的今天,我们需要通过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等相关的政策措施,来协调人民的经济利益,缩小贫富差距。我们知道,人类一切冲突,如文化冲突、宗教冲突、种族冲突等,都源于经济利益的矛盾和冲突。为此,国家通过宏观调控,要紧紧地抓住经济利益的协调不放松,实现全民的富裕和国家的富强,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注释:
①孙中山全集.Vol9,中华书局,1986:355.
②孙中山全集.Vol2:493.
③孙中山全集.9:503.
④孙中山.三民主义.湖南:岳麓书社,2000:205.
⑤孙中山全集Vol9:394.
⑥孙中山全集Vol7:60.
⑦孙中山全集Vol9:384.
⑧孙中山全集Vol2:522.
⑨孙中山全集Vol1:297.
⑩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850.
{11}孙中山全集Vol6:253.
{12}孙中山全集Vol5:135.
{13}孙中山全集Vol9:393.
{14}孙中山全集Vol2:339.
{15}孙中山全集Vol10:23
参考文献:
[1]孙中山全集.北京:中华书局,1986.
[2]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3]陈旭麓,郝盛潮主编.孙中山集外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4]孙中山.三民主义.湖南:岳麓书社,2000.
[5]刘枫,曹均伟著.孙中山的民生主义研究.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
[6]姜旭朝.孙中山经济改革论.北京:团结出版社,1989.
[7]黄明同,卢昌健.孙中山经济思想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8]刘兴华.孙中山思想论稿.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5.
[9]王业兴.孙中山与中国近代化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10]胡钢等著.孙中山思想概论.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
[11]黄明同,张冰,张树旺.孙中山的儒学情结:中华文化的承传与超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12]胡成.儒家经济伦理与孙中山民生主义思想的建构.史学月刊,1997,6.
[13]张海鹏.试论孙中山“民生主义”的真谛.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6,5.
[14]郑大华.论“民生主义”的内容及其当代意义.学术研究,2009,7.
[15]闫莉.试论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0,4.
[16]周志强.孙中山“平均地权”与“耕者有其田”新论.辽宁师范大学学报,1992,5.
[17]黄明同.孙中山大同社会建设蓝图及其启示.广东社会科学,2006,5.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0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