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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从党的性质,还是从政权的性质来说,工人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在新中国的地位都是至高无上的。那么,在执政之初,首先考虑和满足这一阶级的利益,就成为中共的应有之义,具体表现在工人的劳动保险方面,先是维持原有的,进而再实行新的,并在新中国成立的第二年就推出了《劳动保险条例》。条例的颁布和实行,充满了浓厚的政治色彩,社会事业和群众运动杂揉在一起,虽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但也造成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