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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本质是内在的,具有隐蔽性,需透过现象来认识。同时,现象又是复杂多变的,既有反映事物本质的真象也有不能反映事物本质的假象。这就势必导致人们对事物本质认识出现误差或多样化,但是事物的本质只有一个。因此刑罚的变化必然引起学者们对“刑罚本质”的不同看法,本文试图通过对目前关于刑罚本质的几种观点进行阐述、比较、分析,从而得出笔者认为较为科学、合理的刑罚本质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