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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高职警察院校毕业生服务体系的完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需要长期、持续下功夫的一项事业。目前,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学生只有拓宽就业视野,公考为上,辅警为主,企业为辅,兼顾入伍,慎重创业,才能提高就业率。
关键词 高职警察院校 毕业生 就业 服务体系
基金项目:2013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建立高职警察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的研究”(项目编号:39)。
作者简介:刘刚、刘俊辉、缪祥礼,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5-216-03
经过建校三十五年的辛勤工作,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已初步建立起了高职警察院校毕业生服务体系。但是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一体系的完善永远在路上。笔者尝试着对这一类型高校的毕业生服务体系作分析,并提出提升服务的管见,以资同行参考。
一、目前毕业生就业的困难
(一)省级公考——“订单式培养”的拦路虎
虽然同属职业院校,但是与一般的“订单式培养”(校企合作)不同——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与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合作困难得多,因为“逢进必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组织公务员考试。不通过一比三以上(甚至一比四十五)的竞争,不通过笔试、面试的选拔,一名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是不可能成为一名狱警(或强戒警)的。校监、校所合作的深度、广度都因此受到限制。
(二)毕业生基层意识缺乏导致定位不妥
据英国《每日电讯报》网络版报道,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心理学家们研究发现,诸如谷歌或雅虎等搜索引擎会让人们认为自己比真实水平更聪明。专家们警告称,通过网络浏览信息,会让人们在审视自身智力水平时“极不准确”,并促使人们做出决策时表现得过度自信。同理,我国大陆的90后中,大多数人往往有一种膨胀感。其实,知识≠技能,拥有知识≠拥有技能。一些年轻学生不能区分前后两者。
与大部分一般高校毕业生一样,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毕业生在校园里渡过了十五年按部就班的生活,这种生活单纯、简单。他们对充满艰辛、偶然性、挑战性的基层,缺乏思想准备,表现为自身的职业定位不准,进入社会后常常手足无措、四处碰壁,难以适应基层的工作岗位。
(三)“从一而终”与终身学习
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许多学生指望一出校门就进入公务员(警察)队伍,不愿意多经历一些岗位、职业,不愿意多做尝试。“一择定终身”与“终身学习、不断创新”,二者的矛盾在这几年的毕业生身上多有体现。惰性与外在压力的冲突经常发生。“先就业,再择业”的口号并未转化为毕业生个体的行动。
在“慕课(MOOC)时代”,高校仅仅是一个学习活动中心,支持和加强人们的学习行为。技术可以改变教学方式,终身学习、不断择业,是一种新的常态,教师和学生都要逐渐适应这个大趋势。
(四)“农二代”、“贫二代”并未全部转化为“拼二代”、“创二代”
国内早有学者在研究“富二代”的先天不足。但是,在同时存在两所以上警察院校的省份,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学生多为“农二代”、“贫二代”。据笔者调查,在西部个别省份的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贫二代”达到了三分之一以上,“农二代”达到了六分之五。他们身上的问题并不比“富二代”少,只是表现形式不同罢了。“拼二代”、“创二代”在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中少见,因为“志存高远”、“贫贱不能移”的要求实在太高了,这一代学生往往达不到。
(五)本科压缩饼干的流弊
近年来,“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编写、出版了一些。但是,勿庸讳言——在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教学工作中,因缺乏针对性教材而选用本科教材并相应降低课程难度及减少课时的做法并不鲜见。这种教学过程被称为“本科教育的压缩饼干”,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动手能力”、“操作技能”往往被忽视,这对高职学生的培养极为不利,也影响到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六)就业和招生的挂钩不够紧密
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虽然近年来减少了“法律事务专业”的招生人数,增加了“社区矫正专业(方向)”的招生人数。但是,总体上来看,招生计划对各专业(方向)就业率的反应并不是“立竿见影”般地敏捷,没有快速的调整,“招就挂钩”就落空了,不能起到促进校内各方面工作的作用。
(七)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在大多数省份,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以省监狱管理局为主管局的。教师是警察编制,学生就业仰仗主管局的庇护。在少数省份仍然存在“行业保护”——监狱管理局与省级人事部门协调,给予系统内下辖的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政策倾斜,在省级机关公务员(监狱警察)招考指标中划出约四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通过限制专业的方式面向下辖警院应届毕业生。这有利于提高本省警院高职生的就业质量。但是主管局希望学院“做强”——每年招生两三百,在校学生一千以内,兼办短期干部培训,而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则有“做大”的志向——每年招生一两千以上,在校学生四千至六千,争取成为六百所职业大学之一。作为“小媳妇”的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其发展必将导致其与“婆婆”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做大”可能意味着脱离监狱系统,成为厅管甚至省管高校;同时也将会失去“行业保护”,喜忧掺半。何去何从,颇费思量。
二、完善服务体系的设想
(一)立足行业,确保一成
“逢进必考”政策推行以来,2006年,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首届高职大专生毕业,五成左右的应届毕业生在当年八月进入公务员队伍。从2015年开始,云南省省级公务员招考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比如,适合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95个,甚至出现183名女生争夺4个岗位的记录。这意味着964名应届毕业生只有一成能够在当年进入公务员队伍,成为监狱、强戒警察。 “行业保护”在逐渐走向终结,但是,作为一所高职警察院校,这一成是学院立足行业的基石。只要学院的主管局还是省监狱管理局,这一基石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二)面向政法,做大公考
近年来,总有一些学生把大三上学期的公务员“国考”作为“练兵”,为大三下学期的公务员“省考”积累经验,考上之后又不去就业,理由是“工作太艰苦”、“上班地点太荒凉”、“离家太遥远”。
今后,学校、家庭、学生个人恐怕都要转变观念,树立“大公考”的观念,“先就业,再择业。”东北地区的铁路警察也好,西北地区的公务员也好,聊胜于无。扩大就业视野,刻不容缓。
虽然上上下下都呼吁学生转变观念,但是,毋庸讳言,公务员的确是高质量的就业岗位。再说,高职警察院校毕业生专业最对口的职位仍然是各级各类公务员。最后,助学贷款还款率最高的人也是当上公务员的毕业生。高职警院应当牢牢抓住这一就业渠道,保证较高的就业质量。
我国现阶段有“高考工厂”,在不远的将来,也可能出现“公考工厂”。 校区交通方便的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也可以尝试着进行公务员考试培训的研究、探索。不仅面向自己的毕业生,在适当的时候,还可以面向社会,推广开来。
(三)破除执拗,鼓励文职(辅警)
一部分学生及其尊亲属执拗地认为:“报考你们学校,我(我的孩子)是冲着当警察来的,不是为了当保安。”
近年来,一些政法机关暂时没有公务员编制,只能靠事业编制的岗位补充年轻人、一线人力。有一些监狱、强戒所招收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作为“辅警”,从事看守的工作,月收入2500-3000元(包含购买“五险”)。公安文职人员是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人员,对公众不能直接行使执法权。在一些大城市,公安文职人员实行派遣制。文职人员与相关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作为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的员工,接受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不参加警务培训,不配发警服和警用装备。公安文职岗位分为三大类。在众多的岗位类别中:警犬养护、勘验助理、实验助理;文书助理、资料整理、咨询服务、信息录入、档案整理、出纳、设备操作;110接线、信息查询;后勤事务、物料保管等岗位适合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
这对于应届毕业生是一个好机会,既可以暂时挣钱养活自己,也可以用一年至三年的工作经历检验一下——自己是否真正适合从事政法工作。
高职警院应当继续宣传“先就业,再择业”的观念,宣传推荐聘用各类文职(辅警)的政策,帮助学生逐渐破除择业方面的成见,抓住监狱、强戒、公安系统在我院毕业生中招聘文职(辅警)的机会。
(四)适度拓展,涉足企业
多年来,我院每年都有一些毕业生在家庭、亲友的介绍下进入企业工作,成为职工。比如:云南XXX实业有限公司、昆明XX房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XX物业有限公司、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XX银行、XX购物广场、红河XX汽车经贸有限公司、安宁XXX学校、云南XXXX太阳能有限公司、昆明XXX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昆明XX高考中考学校、昆明XX药业(集团)、XX食品开发有限公司、XXXX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XXX保险公司,等等,都招收过我院的毕业生。这一渠道要保持下去,并适度拓宽。可以考虑在某个或某几个专业进行研究、探索,形成相对稳定的培养模式。是培养安全保卫人员,还是办公室文员,还是其他什么岗位的从业人员,值得我们的管理、服务部门及教师考察、琢磨。
(五)谨慎对待,善待创业
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公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
不少人质疑——政府、高校的态度为什么变成了号召大家休学开淘宝店?
笔者认为,虽然存在疑虑,但是,高职警察院校也必须出台相应措施——用文件形式明确“只要学生在入学后5-6年内完成专科学业,学院有选择地支持学生创业。” 考虑到每个学生的韧性不同,而休学创业的成功率又比较小。所以,如果学生只是有创业想法,但不具备资金、技术等条件的,就建议学生不要休学,老老实实读书。另外,对校园内的创业,可以大胆支持。
(六)树立正确的劳动观,防范“招工诈骗”
浙江警察学院2014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反映,省内学生94.2%当公务员,0.39%进入事业单位,0.39%入伍,1.7%企业,2.9%待业。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反映,毕业生中65.5%进入公检法司狱戒路交乡机关,28.2%进入企业,6.3%自学、准备来年公考。
其他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大同小异。根据近两年各高校的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工科、商科专业的对口率较高,而文科的专业对口率较低。笔者主张,高职学生,包括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学生,应当树立“干一行,爱两行,学三行”的理念,在第一课堂之外,将自己感兴趣的知识、技能通过第二课堂及时弥补。另外,在求职过程中,陷阱、骗局颇多,校方有义务做好教育工作,打好“预防针”。
(七)注重基层意识的教育,讲清“先苦后甜”的道理
古人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高职警察院校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帮助毕业生认识基层、面向基层。除了实习的机会外,还要在宣传工作中、教学工作中穿插认识基层、面向基层的内容。使学生能够扎扎实实从小事做起,摒弃好高骛远、眼高手低的毛病,增强基层意识,做好基层历练、“先苦后甜”的思想准备。
(八)齐心协力帮助毕业生,增强竞争力
就业指导办公室、成人教育处、教务处等部门可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通过本科函授、本科自考等途径,努力提高学生的学历层次。千方百计为学生介绍各种职业资格证的考试机会,提供考试辅导和考试服务工作,提高学生的市场竞争能力。此外,还要努力搞好学生创业工作的辅导与支持。 (九)创新机制,鼓励毕业生入伍当兵
高职警察院校还要积极与区人民武装部征兵办公室联系,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征兵服务,鼓励毕业学生应征入伍。
笔者不提倡大一、大二的高职学生去当兵。因为在部队进军校、提干的比率很小,不少学生几年后回到学校,发现自己已经变得浮躁,静不下心来读书了。也有少数人干脆选择不复学,到社会上打工去了。在高等教育进入“大众教育”的时代,连大专文凭都拿不出,难免成为一种人生的缺憾。
(十)完善就业反馈机制,充分发挥指导机构的作用
在就业指导机构人员、指导课教员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就业反馈机制,让用人单位的信息及时传递到学院,对招生工作乃至教学工作起到调整、改良的作用,真正做到“出口决定入口”。
指导机构在不同高校的称谓不一致,有的叫“就业指导中心”,有的叫“就业指导办公室”,有的叫“招就办”。总之,指导机构要逐渐调动领导、教师、学工干部的积极性,创造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
高职警察院校毕业生服务的提升、加强,不仅仅是在“就业办”这一部门中进行,而且也不是扩大到系部等部门就行了,最终还是要拓展到所有实体中,包括地方政府、中介机构、监狱、强戒所等用人单位。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及未来的六百所职业高校,不应该像研究型大学那样,关注形而上的东西。而要面向基层,注重动手能力。为了提高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学生的就业率,“警察为先,辅警为主,职工为辅,入伍为补,创业为余”。在现阶段,这既要成为学生的清醒认识,也要成为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完善毕业生服务体系的措施。
参考文献:
[1]悦熠.耶鲁大学研究称网络搜索让人们自认为更聪明. http://tech.ifeng.com/a/20150 402/41035755_0.shtml.2015-4-2/2015-04-26.
[2]余晟.浙江警察学院201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http://www.zjjcxy.cn/news/1 41991783643655082.html.2014-12-30/2015-04-26.
[3]实践教学部.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2014年).http://www. nsjy.com.cn/show.asp?id=6844.2014-1-/2015-04-26.
关键词 高职警察院校 毕业生 就业 服务体系
基金项目:2013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建立高职警察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的研究”(项目编号:39)。
作者简介:刘刚、刘俊辉、缪祥礼,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5-216-03
经过建校三十五年的辛勤工作,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已初步建立起了高职警察院校毕业生服务体系。但是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一体系的完善永远在路上。笔者尝试着对这一类型高校的毕业生服务体系作分析,并提出提升服务的管见,以资同行参考。
一、目前毕业生就业的困难
(一)省级公考——“订单式培养”的拦路虎
虽然同属职业院校,但是与一般的“订单式培养”(校企合作)不同——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与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合作困难得多,因为“逢进必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组织公务员考试。不通过一比三以上(甚至一比四十五)的竞争,不通过笔试、面试的选拔,一名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是不可能成为一名狱警(或强戒警)的。校监、校所合作的深度、广度都因此受到限制。
(二)毕业生基层意识缺乏导致定位不妥
据英国《每日电讯报》网络版报道,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心理学家们研究发现,诸如谷歌或雅虎等搜索引擎会让人们认为自己比真实水平更聪明。专家们警告称,通过网络浏览信息,会让人们在审视自身智力水平时“极不准确”,并促使人们做出决策时表现得过度自信。同理,我国大陆的90后中,大多数人往往有一种膨胀感。其实,知识≠技能,拥有知识≠拥有技能。一些年轻学生不能区分前后两者。
与大部分一般高校毕业生一样,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毕业生在校园里渡过了十五年按部就班的生活,这种生活单纯、简单。他们对充满艰辛、偶然性、挑战性的基层,缺乏思想准备,表现为自身的职业定位不准,进入社会后常常手足无措、四处碰壁,难以适应基层的工作岗位。
(三)“从一而终”与终身学习
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许多学生指望一出校门就进入公务员(警察)队伍,不愿意多经历一些岗位、职业,不愿意多做尝试。“一择定终身”与“终身学习、不断创新”,二者的矛盾在这几年的毕业生身上多有体现。惰性与外在压力的冲突经常发生。“先就业,再择业”的口号并未转化为毕业生个体的行动。
在“慕课(MOOC)时代”,高校仅仅是一个学习活动中心,支持和加强人们的学习行为。技术可以改变教学方式,终身学习、不断择业,是一种新的常态,教师和学生都要逐渐适应这个大趋势。
(四)“农二代”、“贫二代”并未全部转化为“拼二代”、“创二代”
国内早有学者在研究“富二代”的先天不足。但是,在同时存在两所以上警察院校的省份,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学生多为“农二代”、“贫二代”。据笔者调查,在西部个别省份的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贫二代”达到了三分之一以上,“农二代”达到了六分之五。他们身上的问题并不比“富二代”少,只是表现形式不同罢了。“拼二代”、“创二代”在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中少见,因为“志存高远”、“贫贱不能移”的要求实在太高了,这一代学生往往达不到。
(五)本科压缩饼干的流弊
近年来,“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编写、出版了一些。但是,勿庸讳言——在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教学工作中,因缺乏针对性教材而选用本科教材并相应降低课程难度及减少课时的做法并不鲜见。这种教学过程被称为“本科教育的压缩饼干”,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动手能力”、“操作技能”往往被忽视,这对高职学生的培养极为不利,也影响到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六)就业和招生的挂钩不够紧密
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虽然近年来减少了“法律事务专业”的招生人数,增加了“社区矫正专业(方向)”的招生人数。但是,总体上来看,招生计划对各专业(方向)就业率的反应并不是“立竿见影”般地敏捷,没有快速的调整,“招就挂钩”就落空了,不能起到促进校内各方面工作的作用。
(七)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在大多数省份,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以省监狱管理局为主管局的。教师是警察编制,学生就业仰仗主管局的庇护。在少数省份仍然存在“行业保护”——监狱管理局与省级人事部门协调,给予系统内下辖的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政策倾斜,在省级机关公务员(监狱警察)招考指标中划出约四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通过限制专业的方式面向下辖警院应届毕业生。这有利于提高本省警院高职生的就业质量。但是主管局希望学院“做强”——每年招生两三百,在校学生一千以内,兼办短期干部培训,而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则有“做大”的志向——每年招生一两千以上,在校学生四千至六千,争取成为六百所职业大学之一。作为“小媳妇”的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其发展必将导致其与“婆婆”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做大”可能意味着脱离监狱系统,成为厅管甚至省管高校;同时也将会失去“行业保护”,喜忧掺半。何去何从,颇费思量。
二、完善服务体系的设想
(一)立足行业,确保一成
“逢进必考”政策推行以来,2006年,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首届高职大专生毕业,五成左右的应届毕业生在当年八月进入公务员队伍。从2015年开始,云南省省级公务员招考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比如,适合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95个,甚至出现183名女生争夺4个岗位的记录。这意味着964名应届毕业生只有一成能够在当年进入公务员队伍,成为监狱、强戒警察。 “行业保护”在逐渐走向终结,但是,作为一所高职警察院校,这一成是学院立足行业的基石。只要学院的主管局还是省监狱管理局,这一基石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二)面向政法,做大公考
近年来,总有一些学生把大三上学期的公务员“国考”作为“练兵”,为大三下学期的公务员“省考”积累经验,考上之后又不去就业,理由是“工作太艰苦”、“上班地点太荒凉”、“离家太遥远”。
今后,学校、家庭、学生个人恐怕都要转变观念,树立“大公考”的观念,“先就业,再择业。”东北地区的铁路警察也好,西北地区的公务员也好,聊胜于无。扩大就业视野,刻不容缓。
虽然上上下下都呼吁学生转变观念,但是,毋庸讳言,公务员的确是高质量的就业岗位。再说,高职警察院校毕业生专业最对口的职位仍然是各级各类公务员。最后,助学贷款还款率最高的人也是当上公务员的毕业生。高职警院应当牢牢抓住这一就业渠道,保证较高的就业质量。
我国现阶段有“高考工厂”,在不远的将来,也可能出现“公考工厂”。 校区交通方便的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也可以尝试着进行公务员考试培训的研究、探索。不仅面向自己的毕业生,在适当的时候,还可以面向社会,推广开来。
(三)破除执拗,鼓励文职(辅警)
一部分学生及其尊亲属执拗地认为:“报考你们学校,我(我的孩子)是冲着当警察来的,不是为了当保安。”
近年来,一些政法机关暂时没有公务员编制,只能靠事业编制的岗位补充年轻人、一线人力。有一些监狱、强戒所招收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作为“辅警”,从事看守的工作,月收入2500-3000元(包含购买“五险”)。公安文职人员是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人员,对公众不能直接行使执法权。在一些大城市,公安文职人员实行派遣制。文职人员与相关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作为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的员工,接受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不参加警务培训,不配发警服和警用装备。公安文职岗位分为三大类。在众多的岗位类别中:警犬养护、勘验助理、实验助理;文书助理、资料整理、咨询服务、信息录入、档案整理、出纳、设备操作;110接线、信息查询;后勤事务、物料保管等岗位适合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
这对于应届毕业生是一个好机会,既可以暂时挣钱养活自己,也可以用一年至三年的工作经历检验一下——自己是否真正适合从事政法工作。
高职警院应当继续宣传“先就业,再择业”的观念,宣传推荐聘用各类文职(辅警)的政策,帮助学生逐渐破除择业方面的成见,抓住监狱、强戒、公安系统在我院毕业生中招聘文职(辅警)的机会。
(四)适度拓展,涉足企业
多年来,我院每年都有一些毕业生在家庭、亲友的介绍下进入企业工作,成为职工。比如:云南XXX实业有限公司、昆明XX房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XX物业有限公司、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XX银行、XX购物广场、红河XX汽车经贸有限公司、安宁XXX学校、云南XXXX太阳能有限公司、昆明XXX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昆明XX高考中考学校、昆明XX药业(集团)、XX食品开发有限公司、XXXX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XXX保险公司,等等,都招收过我院的毕业生。这一渠道要保持下去,并适度拓宽。可以考虑在某个或某几个专业进行研究、探索,形成相对稳定的培养模式。是培养安全保卫人员,还是办公室文员,还是其他什么岗位的从业人员,值得我们的管理、服务部门及教师考察、琢磨。
(五)谨慎对待,善待创业
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公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
不少人质疑——政府、高校的态度为什么变成了号召大家休学开淘宝店?
笔者认为,虽然存在疑虑,但是,高职警察院校也必须出台相应措施——用文件形式明确“只要学生在入学后5-6年内完成专科学业,学院有选择地支持学生创业。” 考虑到每个学生的韧性不同,而休学创业的成功率又比较小。所以,如果学生只是有创业想法,但不具备资金、技术等条件的,就建议学生不要休学,老老实实读书。另外,对校园内的创业,可以大胆支持。
(六)树立正确的劳动观,防范“招工诈骗”
浙江警察学院2014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反映,省内学生94.2%当公务员,0.39%进入事业单位,0.39%入伍,1.7%企业,2.9%待业。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反映,毕业生中65.5%进入公检法司狱戒路交乡机关,28.2%进入企业,6.3%自学、准备来年公考。
其他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大同小异。根据近两年各高校的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工科、商科专业的对口率较高,而文科的专业对口率较低。笔者主张,高职学生,包括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学生,应当树立“干一行,爱两行,学三行”的理念,在第一课堂之外,将自己感兴趣的知识、技能通过第二课堂及时弥补。另外,在求职过程中,陷阱、骗局颇多,校方有义务做好教育工作,打好“预防针”。
(七)注重基层意识的教育,讲清“先苦后甜”的道理
古人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高职警察院校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帮助毕业生认识基层、面向基层。除了实习的机会外,还要在宣传工作中、教学工作中穿插认识基层、面向基层的内容。使学生能够扎扎实实从小事做起,摒弃好高骛远、眼高手低的毛病,增强基层意识,做好基层历练、“先苦后甜”的思想准备。
(八)齐心协力帮助毕业生,增强竞争力
就业指导办公室、成人教育处、教务处等部门可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通过本科函授、本科自考等途径,努力提高学生的学历层次。千方百计为学生介绍各种职业资格证的考试机会,提供考试辅导和考试服务工作,提高学生的市场竞争能力。此外,还要努力搞好学生创业工作的辅导与支持。 (九)创新机制,鼓励毕业生入伍当兵
高职警察院校还要积极与区人民武装部征兵办公室联系,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征兵服务,鼓励毕业学生应征入伍。
笔者不提倡大一、大二的高职学生去当兵。因为在部队进军校、提干的比率很小,不少学生几年后回到学校,发现自己已经变得浮躁,静不下心来读书了。也有少数人干脆选择不复学,到社会上打工去了。在高等教育进入“大众教育”的时代,连大专文凭都拿不出,难免成为一种人生的缺憾。
(十)完善就业反馈机制,充分发挥指导机构的作用
在就业指导机构人员、指导课教员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就业反馈机制,让用人单位的信息及时传递到学院,对招生工作乃至教学工作起到调整、改良的作用,真正做到“出口决定入口”。
指导机构在不同高校的称谓不一致,有的叫“就业指导中心”,有的叫“就业指导办公室”,有的叫“招就办”。总之,指导机构要逐渐调动领导、教师、学工干部的积极性,创造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
高职警察院校毕业生服务的提升、加强,不仅仅是在“就业办”这一部门中进行,而且也不是扩大到系部等部门就行了,最终还是要拓展到所有实体中,包括地方政府、中介机构、监狱、强戒所等用人单位。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及未来的六百所职业高校,不应该像研究型大学那样,关注形而上的东西。而要面向基层,注重动手能力。为了提高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学生的就业率,“警察为先,辅警为主,职工为辅,入伍为补,创业为余”。在现阶段,这既要成为学生的清醒认识,也要成为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完善毕业生服务体系的措施。
参考文献:
[1]悦熠.耶鲁大学研究称网络搜索让人们自认为更聪明. http://tech.ifeng.com/a/20150 402/41035755_0.shtml.2015-4-2/2015-04-26.
[2]余晟.浙江警察学院201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http://www.zjjcxy.cn/news/1 41991783643655082.html.2014-12-30/2015-04-26.
[3]实践教学部.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2014年).http://www. nsjy.com.cn/show.asp?id=6844.2014-1-/2015-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