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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互联网平台成为网民发表评论和观点的主阵地,在缺乏有效控制和管理的背景下,大学生在网络环境中由于不成熟的价值观和不稳定的思想,极易产生网络集群行为,从而导致舆论失控,对学生思想政治水平及社会的稳定均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分析大学生集群行为的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关应对措施,对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一、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内涵及特征
(一)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基本内涵
集群行为是社会学领域内的专业名词,国内很多学者将集群行为的概念界定为群体性自发无组织的行为。现代网络平台下的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主要是指由众多大学生个体所主导的、具有自发性的无组织行为,谣言、闲话、舆论都可以成为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表现形式。大学生网民以网络热点或者客观现象为对象,在一定事物的刺激下,借助互联网平台,通过观点展示、态度表达、意见诉求表达等形式形成大学生虚拟群居,这种集群行为对网络环境和社会的稳定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大学生集群行为的特点
新时代下的大学生网络集群现象展现出新的特点:首先,大学生网络集群酝酿时间短,具有突发性。大学生和其他群体相比,数量庞大,空闲时间较多,对热点问题的接收速度快,在相同的信息环境下,能够较为迅速地对热点问题进行接收并且在其他群体还未有所反应的状态下将舆论推向制高点。其次,突破时空的限制。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以互联网为依托,不需要现实的个体在特定时空内的集合,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再者,参与主体身份的隐匿性。网络环境下,大学生基于身份的隐匿性,在言论发表的过程中毫无顾忌,即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也无法确定身份加以追责。最后,影响的双重性。正向的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可以助推舆论监督、发展公益事业、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负向的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可能会导致网络暴力、破坏社会稳定、影响校园文化建设、影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二、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影响因素
(一)学生个体因素
首先,学生个体的从众心理。当某一网络热点问题引发社会关注且形成学生群体时,很多大学生为了不被自己所在的社群所孤立与排斥,便会选择跟随大众。这种情形下,学生个体的从众心理实际上是受整体环境所限制,集体的观点压制了个人的选择和表达,这也是大学生网络集群规模逐渐扩大、行为越发频繁的影响因素。其次,学生成长环境影响。一方面,相对舒适的成长环境形成了大学生较为自我的性格,大学生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更加情绪化,大学生热衷于在互联网中进行情绪表达并且寻求共鸣;另一方面,生活在互联网时代的大学生,其学习、生活、娱乐等都对互联网存在一定的依赖性,因此,大学生群体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技术应用技能,这就为大学生在网络中发泄自己的情绪提供了前提。总之,大学生个体主客观因素对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是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重要诱因。
(二)社会环境因素
首先,随着时代发展,人民的话语权进一步得到重视,同时,国家也逐渐形成了对公民言论自由的宪法保障。大学生作为公民的重要组成,通过在关注网络热点、讨论网络议题而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言论自由权。简言之,国家为合法的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其次,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引发大学生网络集群效应。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和就业形势的越发严峻,大学生更加关注国家对学生就业的保障、社会资源的分配与流向等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社会资源分配是否公平合理、自身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等问题自然而然成为大学生在网络中的主要议题,基于大学生群体利益的一致性,这些话题极易诱发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再者,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同样对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大学生作为受到高等教育的高素质人才,实时关注国家政治,敢于质疑、敢于挑战权威,对官员腐败等热点问题极为关注,由此,大学生利用网络进行政治参与的力度不断加强,这也使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进一步提高。
(三)网络环境因素
网络环境是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依托,大学生之所以寄托于虚拟的网络环境表达自我正是因为网络环境的宽松与舒适。首先,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其次,网络的匿名性、无规制性、自由性等特点使学生主体参与到大学社网络集群行为中的成本几乎为零,这就为大学生的情绪宣泄提供了平台。具体来讲,社会竞争越发激烈使大学生面临更大的压力,存在较多的消极情绪,他们有着共同的烦恼,也更加热衷于在网络平台中分享、宣泄这种负面情绪,不受限制的网络平台就为大学生群体提供了良好的网络环境,同时也增加了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概率。
三、应对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策略
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是一个具有双重效应的社会现象,积极的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是舆论监督的中坚力量,是社会发展的助推器,相反,消极的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引发网络暴力,使舆论发展失控、不利于社会安定。因此,必须探索相關策略应对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
(一)提高大学生对网络的辨别能力、自控能力
大学生的个体品质是引发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提高大学生对互联网的自控能力、辨别能力是有效避免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重要举措。首先,高校应当提高大学生对网络议题的自我辨别能力,可以将网络热点问题及网络流行文化纳入高校课堂,满足学生对网络文化的诉求,实现对大学生热点议题的自我解读和自我辨别能力培养,使大学生在网络平台参与讨论的过程中学会辨别真伪、避免盲从接受,从而使不同的声音出现在网络,减小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发生概率。再者,作为相对自由且无规制的网络平台,大学生自控能力的培养是重中之重。大学生利用网络的过程中,应当提高自控能力,不能因为网络环境的虚拟化和追责的困难化而抱有侥幸心理,不负责任地在网络平台进行消极情绪宣泄。总之,高校大学生在利用网络的过程中应当提高对网络的自控能力,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这是从主体层面减少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重要措施。
(二)建立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预警体系
高校在对大学生教育的过程中,辅导员及其他相关专业教师应当及时与大学生群体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大学生群体当下所关注及讨论的问题。校园网站管理人员要密切关注网站状况,对网站中的失实、反动、错误导向的信息及时进行删除管理。此外,预防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发生,要重视诱发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发生的因素,并且对这些因素进行分类与评估,根据评估数据建立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监管体系,根据该监管体系预测不同的外部刺激下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便于及时制定应对策略。
(三)规制网络中“意见领袖”的行为
网络环境中意见领袖作为一手信息的传播者,其言语表达中的价值导向对大学生信息的接收产生重要的影响,是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在实践中,因缺乏有效法律监管,一些意见领袖凭借在学生间的影响力枉顾事实、利用大学生集群效应左右舆论的现象层出不穷,国家应当完善网络监管法,建立对意见领袖的问责机制,加强意见领袖的责任感和道德感。再者,高校教师应当实现与意见领袖的及时沟通,教师可以登录学生普遍关注的网站、论坛了解学生的关注热点,劝导一些发布不实信息的意见领袖,并通过课堂教育对学生的认知进行及时矫正。总之,发挥意见领袖对高校大学生的积极引导作用,避免其传递错误信息诱发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发生,是有效的应对举措。
四、结语
综上,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是各因素所综合作用的结果,它的频发所造成的危害是不容忽视的。针对互联网发展所带来的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高校必须足够重视,从预警体系、大学生道德提升等各个方面规避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产生,国家和社会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
注:本文为2018年度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及其引导策略研究”(Y201840198)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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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内涵及特征
(一)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基本内涵
集群行为是社会学领域内的专业名词,国内很多学者将集群行为的概念界定为群体性自发无组织的行为。现代网络平台下的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主要是指由众多大学生个体所主导的、具有自发性的无组织行为,谣言、闲话、舆论都可以成为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表现形式。大学生网民以网络热点或者客观现象为对象,在一定事物的刺激下,借助互联网平台,通过观点展示、态度表达、意见诉求表达等形式形成大学生虚拟群居,这种集群行为对网络环境和社会的稳定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大学生集群行为的特点
新时代下的大学生网络集群现象展现出新的特点:首先,大学生网络集群酝酿时间短,具有突发性。大学生和其他群体相比,数量庞大,空闲时间较多,对热点问题的接收速度快,在相同的信息环境下,能够较为迅速地对热点问题进行接收并且在其他群体还未有所反应的状态下将舆论推向制高点。其次,突破时空的限制。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以互联网为依托,不需要现实的个体在特定时空内的集合,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再者,参与主体身份的隐匿性。网络环境下,大学生基于身份的隐匿性,在言论发表的过程中毫无顾忌,即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也无法确定身份加以追责。最后,影响的双重性。正向的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可以助推舆论监督、发展公益事业、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负向的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可能会导致网络暴力、破坏社会稳定、影响校园文化建设、影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二、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影响因素
(一)学生个体因素
首先,学生个体的从众心理。当某一网络热点问题引发社会关注且形成学生群体时,很多大学生为了不被自己所在的社群所孤立与排斥,便会选择跟随大众。这种情形下,学生个体的从众心理实际上是受整体环境所限制,集体的观点压制了个人的选择和表达,这也是大学生网络集群规模逐渐扩大、行为越发频繁的影响因素。其次,学生成长环境影响。一方面,相对舒适的成长环境形成了大学生较为自我的性格,大学生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更加情绪化,大学生热衷于在互联网中进行情绪表达并且寻求共鸣;另一方面,生活在互联网时代的大学生,其学习、生活、娱乐等都对互联网存在一定的依赖性,因此,大学生群体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技术应用技能,这就为大学生在网络中发泄自己的情绪提供了前提。总之,大学生个体主客观因素对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是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重要诱因。
(二)社会环境因素
首先,随着时代发展,人民的话语权进一步得到重视,同时,国家也逐渐形成了对公民言论自由的宪法保障。大学生作为公民的重要组成,通过在关注网络热点、讨论网络议题而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言论自由权。简言之,国家为合法的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其次,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引发大学生网络集群效应。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和就业形势的越发严峻,大学生更加关注国家对学生就业的保障、社会资源的分配与流向等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社会资源分配是否公平合理、自身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等问题自然而然成为大学生在网络中的主要议题,基于大学生群体利益的一致性,这些话题极易诱发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再者,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同样对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大学生作为受到高等教育的高素质人才,实时关注国家政治,敢于质疑、敢于挑战权威,对官员腐败等热点问题极为关注,由此,大学生利用网络进行政治参与的力度不断加强,这也使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进一步提高。
(三)网络环境因素
网络环境是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依托,大学生之所以寄托于虚拟的网络环境表达自我正是因为网络环境的宽松与舒适。首先,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其次,网络的匿名性、无规制性、自由性等特点使学生主体参与到大学社网络集群行为中的成本几乎为零,这就为大学生的情绪宣泄提供了平台。具体来讲,社会竞争越发激烈使大学生面临更大的压力,存在较多的消极情绪,他们有着共同的烦恼,也更加热衷于在网络平台中分享、宣泄这种负面情绪,不受限制的网络平台就为大学生群体提供了良好的网络环境,同时也增加了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概率。
三、应对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策略
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是一个具有双重效应的社会现象,积极的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是舆论监督的中坚力量,是社会发展的助推器,相反,消极的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引发网络暴力,使舆论发展失控、不利于社会安定。因此,必须探索相關策略应对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
(一)提高大学生对网络的辨别能力、自控能力
大学生的个体品质是引发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提高大学生对互联网的自控能力、辨别能力是有效避免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重要举措。首先,高校应当提高大学生对网络议题的自我辨别能力,可以将网络热点问题及网络流行文化纳入高校课堂,满足学生对网络文化的诉求,实现对大学生热点议题的自我解读和自我辨别能力培养,使大学生在网络平台参与讨论的过程中学会辨别真伪、避免盲从接受,从而使不同的声音出现在网络,减小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发生概率。再者,作为相对自由且无规制的网络平台,大学生自控能力的培养是重中之重。大学生利用网络的过程中,应当提高自控能力,不能因为网络环境的虚拟化和追责的困难化而抱有侥幸心理,不负责任地在网络平台进行消极情绪宣泄。总之,高校大学生在利用网络的过程中应当提高对网络的自控能力,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这是从主体层面减少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重要措施。
(二)建立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预警体系
高校在对大学生教育的过程中,辅导员及其他相关专业教师应当及时与大学生群体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大学生群体当下所关注及讨论的问题。校园网站管理人员要密切关注网站状况,对网站中的失实、反动、错误导向的信息及时进行删除管理。此外,预防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发生,要重视诱发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发生的因素,并且对这些因素进行分类与评估,根据评估数据建立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监管体系,根据该监管体系预测不同的外部刺激下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便于及时制定应对策略。
(三)规制网络中“意见领袖”的行为
网络环境中意见领袖作为一手信息的传播者,其言语表达中的价值导向对大学生信息的接收产生重要的影响,是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在实践中,因缺乏有效法律监管,一些意见领袖凭借在学生间的影响力枉顾事实、利用大学生集群效应左右舆论的现象层出不穷,国家应当完善网络监管法,建立对意见领袖的问责机制,加强意见领袖的责任感和道德感。再者,高校教师应当实现与意见领袖的及时沟通,教师可以登录学生普遍关注的网站、论坛了解学生的关注热点,劝导一些发布不实信息的意见领袖,并通过课堂教育对学生的认知进行及时矫正。总之,发挥意见领袖对高校大学生的积极引导作用,避免其传递错误信息诱发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发生,是有效的应对举措。
四、结语
综上,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是各因素所综合作用的结果,它的频发所造成的危害是不容忽视的。针对互联网发展所带来的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高校必须足够重视,从预警体系、大学生道德提升等各个方面规避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产生,国家和社会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
注:本文为2018年度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及其引导策略研究”(Y201840198)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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