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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泛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公安部消防局于近期制订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这是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挂牌督办及立销案工作机制创新。其中《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从直接判定、综合判定两个方面进行了详尽规定。各单位可对照标准自查,找准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本单位的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