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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再次就《药品数据管理规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指出,数据管理是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应贯穿整个数据生命周期。数据管理应遵守归属至人、清晰可溯、同步记录、原始一致、准确真实的基本要求,确保数据可靠性;倡导公开、透明的质量文化,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各机构应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技术、设施和设备;应建立规程确保数据可靠性,监测和预防可能影响数据可靠性的风险。此次为《药品数据管理规范》第三次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