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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财政部消息)不久前,财政部发布《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从今年2月1日起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工作,通过增加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加大预算保障力度等措施,确保地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