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二孩政策的放开,让百姓获得了宽广生育权。这原本是一件好事情。但是,在一些地方并没有做到“把好事办好”。以往的“准生制度”依然沿袭下来。
具体来说,情况也有不同。有的地方依然叫“准生证”,虽然放开了二孩,但是在生育的时候,还是需要申报,经过审批拿到了“准生证”才能生育孩子;有的地方把 “准生证”换了一个名字,叫“服务证”,名字换了但本质并没有变,依然要拿到“服务证”之后才能生育;有的地方甚至还是把有没有“准生证”和“服务证”作为婴儿落户的“必须手续”。
固然,办理“准生证”或者是“服务证”手续并不复杂,只要申请就能在很短时间拿到证件。然而,需要正视的是陈旧管理模式,还有没有留下来的必要?
以往的时候,提倡的是“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在那个时代里,实行计划生育是社会现实的需要,只有降低了人口的数量,才能实现轻松的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看,实施“准生证”管理模式确实是需要的措施。可是,随着生育政策的变化,如今已经放开了二孩,所有夫妻都可以生育二个孩子了,陈旧的管理模式也就没有必要了。
这是因为,生育一个孩子,是必须的事情,是合法的事情。这是因为,生育第二个孩子,也是合法的事情。是不是生育一孩和二孩,什么时候生育一孩和二孩,那是市民自己的事情,不管什么时候生育孩子,都是市民自己所具有的基本權益,有关部门没有约束的必要,只要他们的生育不是违法的,比如不是婚外生育,比如不是“不到法定年龄的生育”,就没有必要经过批准。
如今在一些地方沿袭下来的“依然需要审批”,其实就是多此一举,也是对权力的留恋。
生育政策变革了,“结婚证”就应该具有了“准生证”的属性,结婚是合法的,生育一孩和二孩就顺理成章的也是合法的了。把“准生证”丢进历史的垃圾筐,也就是将形式主义丢进了历史的垃圾筐。至于说孩子的落户,根本不需要“准生证”或者是“服务证”,一纸医院的“出生证”就足够了。
当然,一些地方推行的“服务证”也不是一点意义没有。只不过是,是不是办理,要把选择权交给百姓,毕竟你的主要任务是服务。
具体来说,情况也有不同。有的地方依然叫“准生证”,虽然放开了二孩,但是在生育的时候,还是需要申报,经过审批拿到了“准生证”才能生育孩子;有的地方把 “准生证”换了一个名字,叫“服务证”,名字换了但本质并没有变,依然要拿到“服务证”之后才能生育;有的地方甚至还是把有没有“准生证”和“服务证”作为婴儿落户的“必须手续”。
固然,办理“准生证”或者是“服务证”手续并不复杂,只要申请就能在很短时间拿到证件。然而,需要正视的是陈旧管理模式,还有没有留下来的必要?
以往的时候,提倡的是“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在那个时代里,实行计划生育是社会现实的需要,只有降低了人口的数量,才能实现轻松的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看,实施“准生证”管理模式确实是需要的措施。可是,随着生育政策的变化,如今已经放开了二孩,所有夫妻都可以生育二个孩子了,陈旧的管理模式也就没有必要了。
这是因为,生育一个孩子,是必须的事情,是合法的事情。这是因为,生育第二个孩子,也是合法的事情。是不是生育一孩和二孩,什么时候生育一孩和二孩,那是市民自己的事情,不管什么时候生育孩子,都是市民自己所具有的基本權益,有关部门没有约束的必要,只要他们的生育不是违法的,比如不是婚外生育,比如不是“不到法定年龄的生育”,就没有必要经过批准。
如今在一些地方沿袭下来的“依然需要审批”,其实就是多此一举,也是对权力的留恋。
生育政策变革了,“结婚证”就应该具有了“准生证”的属性,结婚是合法的,生育一孩和二孩就顺理成章的也是合法的了。把“准生证”丢进历史的垃圾筐,也就是将形式主义丢进了历史的垃圾筐。至于说孩子的落户,根本不需要“准生证”或者是“服务证”,一纸医院的“出生证”就足够了。
当然,一些地方推行的“服务证”也不是一点意义没有。只不过是,是不是办理,要把选择权交给百姓,毕竟你的主要任务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