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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983年,上海,复旦大学外文系: 通往勃朗宁的路从这里开始
哦,时值四月,若置身于英格兰,
清晨醒来,在那里,不经意间,你看见
那低垂的树枝和浓密的灌木丛
绕着榆树枝干嫩芽郁葱,
苍头燕雀在果园的枝头鸣唱
就在此时——在英格兰!
四月之后,五月来临,
白喉雀筑巢,还有燕子!
听啊,篱边我的梨树繁花怒放
傍着田野,在苜蓿草上
在压弯的枝头——带露的落英纷纷扬扬——
那聪慧的画眉鸟,把每支歌一唱再唱
生怕你覺得,它再不能
捕获第一遍里无拘无束的狂欢!
尽管白露覆盖原野,一片苍凉,
当正午的太阳唤醒金凤花——孩子们的嫁妆
一切重展笑颜
—— 远比眼前这俗丽的甜瓜花鲜亮!
女学生第一次读到了这首叫作“海外乡思”(Home Thoughts from Abroad)的英文诗,是在复旦大学外文系的课堂上,诗人的名字是罗伯特·勃朗宁 (Robert Browning)__________________。后来她还会知道更多的关于这个诗人的事,他,还有他的妻子,一个叫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的女子。她除了是他的妻子之外,也是诗人。
其实,真正让女学生好奇的,还不是他们的诗,而是他们传奇的爱情故事。这个故事在女学生上学的那个年代,听起来惊世骇俗。女学生小心地掩藏着对八卦的好奇,以诗歌的名义。
过完暑假,女学生从家乡返回到校园的时候,感觉周围的空气在颤动,擦过她的皮肤时酥酥麻麻的,像棉花做的针。
女学生从小生病,体质很弱,这其实也是她从一开始就对伊丽莎白·勃朗宁着迷的原因。她和她一样,都生活在一个崇尚体力和紫外线的世界,一直对自己的身体自卑。每到秋天,刚刚收起短袖衬衫换上长袖衣服,女学生就开始咳嗽。啄木鸟敲打树梆似的,咔咔咔咔,一直要到第二年树木爆出新枝的时节,才会终结。女学生还患有严重的鼻炎。这个毛病让她顾不上斯文,一堂课坐下来,无数次丝溜丝溜地擤着鼻涕,放在课桌上懒得掏来掏去的手绢,下课时总是湿得可以拧出水来。
但女学生知道,空气里面那些轻微的颤动,与她的咳嗽或者擤鼻涕的声响无关,只和她的心脏有关。整个暑假她都处于激动之中。她的心脏是精密仪器上那根极度敏感的指针,总是早于她自己,最先感受到她的激动。
她激动的原因,是因为一门新课程:英国文学史。
秋天返校后,女学生升入四年级,枯燥的语言学习阶段结束了,从第三个学年开始,课程安排已经向文学方面倾斜。她再也不需要去背那些繁琐的特殊动词变位和语法规则,也不需要为自己略带家乡口音的英文发音难为情。在前面的几年中,每一次被老师叫起来朗读课文时,她都会紧张到肠胃痉挛。好了,现在好了,她再也不需要按照严格的规则和口令,在画着明晰界线的地盘里练习正步走了。在英文里,语法操练和军事训练都是同一个词:drill,她觉得那不是巧合,语法练习对她来说就是一种军事操练。现在她终于可以在一个没有明确口令和边界的天地里,以闲散一些的姿势走路,甚至散步了。
女学生不太喜欢那种把外国语比喻作武器和工具的说法,因为她没想过用英文来打仗或者吵架,当然,这个吵架不包括恋爱中的那些小拌嘴。她也没想用英文来组装或者拆卸某种产地在国外的机器设备,她用不着把英文装在工具箱里带着行路。她更愿意把英文当成一扇门,她只是对那扇门里的景致好奇。很多年后,她还总是不厌其烦地纠正那些把她说成毕业于复旦大学“外语系”的人。是“外文系”,不是“外语系”。她认真地说。在别人看来,这两种说法的差别微乎其微,而在她看来,这中间隔着两个行星。
女学生上学的那个年代,天地刚刚开了一条缝。女学生是从南方一个小城考上来的,没去过什么地方,也没见过什么世面,所以她对什么事都一惊一乍,心智像毛孔粗大的海绵,不分青红皂白地吸收着恰巧从上面经过的所有水分,哪怕是毒素。
那个秋天让女学生激动的,不仅仅是一门新课,还有教这门课程的人。女学生早就听说了,教这门课的是一位新教授。准确地说,是一位新来的老教授,从前在复旦教过书,被“文革”耽搁在洛阳多年,现在又被作为特殊人才调回复旦。教授姓索,叫天章。女学生从没听过这样的姓,后来才知道他是旗人。女学生觉得这样的姓名组合很独特,她喜欢那种姓和名组合起来包含特殊意义的名字,她自己的姓名组合起来,就是“飞”的意思。女学生听说这位有着奇特名字的教授,是一位在英国文学的浩瀚海洋里浸润得很深的人,不是湿了身子的那种深,而是连头顶也见不着了的深。所以女学生一整个暑假都在激动地期盼着开学。
终于等到开学时节,女学生带着一个装着秋冬换洗衣服的箱子,还有新一季的咳嗽和鼻涕,回到了校园。在开学的第一个星期里,她见到了期待已久的索天章教授。
他一点儿也不是她想象的样子。其实她也不知道他到底该是什么样子。女学生读的书有点杂,她把书里各种年代的人物混成一锅分不清原材料的汤,用今天的话来描述,就是她的脑子有点穿越。她有时觉得这位叫索天章的英国文学教授,应该是穿着下摆被风吹起来的长袍,腋下夹着一把桐油纸伞的样子—— 可能当年一副流传很广的油画,给她留下了太深的烙印。有时,她又觉得他应该穿着挺括的西装,戴一副金丝边眼镜,有点像徐志摩,或者是某个场合的胡适。
很多年后的一个初夏的下午,那个女学生——这时她早已不是女学生了,坐在自己位于多伦多东城的那间小书房里,看着窗外那棵被阳光晒白了的榆树,还有那些被风吹得纷纷扬扬的树钱子,回忆起她遥远的大学时代时,依稀还记得索天章教授第一次走进教室时的样子。外文系的小矮楼即使按当年的标准都不算排场,跟物理系的洋楼、中文系的红楼相比,简直寒酸。索天章进了那座小楼,往左一拐,走入一楼的一个小教室。教室里坐着十三名学生,这样的小班设置,是为了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练习口语。女学生到今天都还会感叹那个贫穷的年代里对教育的重视。 索天章个子中等偏高,面容消瘦,这倒是符合她的猜测的。他穿了一件中山装,扣子一丝不苟地系到下颌。衣服洗过很多水了,几乎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她直觉上猜到那是一件旧军装 —— 他在河南一家军事院校工作了很多年,大约习惯了以军装为日常服饰。他的头发已经开始灰白稀疏,看得出来没有经过刻意的梳理,她没有在上面找到头油或者发蜡的痕迹。他站立和走路的姿势都很正很直,脸是和善的,但她觉得那和善与幽默风趣并不是邻居。其实,他的样子也就是那个年代男人的普通形象,可她期待的不是普通。她执拗地觉得他应该远远超越普通。
那时候女学生已经在校园里听过了一些有意思的课程或者讲座,觉得那些授课老师的样子,和他们讲授的课程有着某种神奇的契合。比方说教古汉语课的骆玉明老师,有时会跳坐到讲台上讲课,随意掏出烟盒,高兴了也给男同学们扔一支,很符合古代文人懒懒散散不拘小节的样子。而葛传槼教授只在极为罕见的场合里出现,比如接见外宾。他讲话时那一字一顿有板有眼的风格,也吻合他负责编纂的《新英汉词典》里的那些词条和例句。可是,女学生期待了一个暑假的索天章教授,样子却和他要开的那门课程不符。至少,在他还没有开口的时候。
后来,他开始上课。他的衣装给他制造的最初印象瞬间土崩瓦解,他的声音和神情从那堆废墟里钻出来,建立起和第一个印象相隔很远的新印象。他的声音算不上洪亮,甚至有些单薄,但是里边裹着一股说不出来的东西。给那样东西命名并不容易,你至多只能找到近义词,比如说能量,或者气场等等。那股东西从他那扣得很严实的旧军装衣缝里钻出来,攀爬上他的眼睛和眉毛,最后爬上他的头顶。头顶上那些开始稀疏的头发,跟随着他口中那些英文格律诗的节奏,抑抑扬扬,扬扬抑抑,女学生被满屋飞溅的重音砸得遍体鳞伤。
大约就是在头年的冬天,抑或是次年的春天,女学生從索天章教授嘴里,听到了罗伯特·勃朗宁和伊丽莎白·勃朗宁的名字。他们的名字是跟随在许多人的名字之后出现的,乔叟、莎士比亚、弥尔顿、拜伦、雪莱、济慈、华兹华斯…… 那个队伍过于庞大,索天章教授能够分给勃朗宁们的时间,大概也就是一两堂课。女学生就是在那一两堂课的间隙中,学到了勃朗宁的“海外乡思”和勃朗宁夫人那首最出名的十四行诗:
我怎样地爱你?让我一一数念。
我爱
你,爱得那么深广、高远,
似浩淼中感受生命尽头的意义,
或探寻完美神恩时灵魂之所及。
我爱你,是每日最平和的需求,
无论白昼艳阳或黑夜的烛光里。
我自由地爱你,像人们为正义奋争,
我纯粹地爱你,像人们摒弃吹捧。
爱你,以昔日无限悲恸时的深切,
爱你,以我童年相信一切的虔诚。
爱你,以曾经对圣贤笃信的热忱,
爱你,以毕生的呼吸、笑容与泪痕!
如果去天国是上帝的旨意,
那么死后我只会更加爱你。(晚枫译)
在勃朗宁夫人之前,女学生也读过一些情诗,普希金、雪莱、爱伦·坡、彭斯…… 但他们都是男人。男人对女人示爱,和雄孔雀对雌孔雀开屏一样,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而女人向男人示爱,且以这种炽烈的声势,女学生稍稍感觉惊讶。女学生把那首情诗反反复复读了几遍,她的英文还没有好到可以准确把握每一个比喻之中暗藏的典故和微妙情绪,但她觉得出来那是些排列成十四行的情爱呓语。女学生自己当时正陷在一起进去了又想出来的恋爱里,但这首诗里显露出来的这种接近于发烧的状态,对她来说还是完全陌生的。
就是在学这首情诗的过程中,女学生捎带着学到了一个新的英文单词:elopement。
根据词形,女学生知道这是个名词,前面的部分才是动词原形。可是无论是动词还是从其演变而来的名词,字母的排列和发音都不能带给女学生动感,她觉得这个词看上去读起来都像是一件摆在商店橱窗里的货品,或是长在花盆里的某种植物,安安静静,中规中矩的,远不如她母语中的同义词刺激。
母语中的同义词是:私奔。
在母语中,这个词可以是名词也可以是动词,两个字都是开音节。第一个字还含在喉咙口的时候,就孕育着一个诡异的嘶声,像蛇在吐信子。第二个字并不适合温文尔雅地道出,它最合宜的释放途径是在旷无人烟的地方,高扬着颈脖,放声狂呼。喊完之后,余音还会嘤嘤嗡嗡地在风中哆嗦很久。
女学生在那极其有限的一两堂课和课后的阅读中,摸摸索索地得出了关于这个全名叫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通常被人称为勃朗宁夫人的女人的一些印像,比如她和罗伯特·勃朗宁的相遇,是两个年青男女之间的一见钟情,是一触即燃的烈火干柴;他带着她私奔的时候,她是个不能行走的瘫子;再比如他的“海外乡思”,是他们私奔到意大利之后而生出的乡愁;再比如她一生写的作品,居多是爱情诗;再比如他们终其一生不即不离,如同一切美好的爱情神话应该有的样子……
女学生还得出了一个在当时感觉铁板钉钉的事实:罗伯特远比伊丽莎白出名。在那册作为课本使用的《英国文学史》里,他的篇幅占了十二页半,被称为“也许是……我们文学史上莎士比亚以降最伟大的诗人”。而关于她的篇幅加在一起才满两页,被直接归在“维多利亚时期次要诗人”的标题之下。那本文学史,女学生到今天还保留着,屡经搬迁,依旧占着她书架的显赫位置。偶尔拿出来翻翻,面对书页上粗粗细细的条杠,还有那些墨汁开始变淡的笔记,她还会感觉羞愧,不是为自己当年的幼稚想法,而是为那本书的来路:当年她和她的同学们一样,都是以一个相对便宜的价格,从外文书店买下了公开销售的影印本。那时,对整个社会来说,“版权”还是个词典里缺失的词。
三十多年之后的一个夏天,当年的女学生终于再次钻进了关于伊丽莎白·勃朗宁的故纸堆里,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从前关于她的种种想法,是多么粗浅,多么一知半解,离真相又是多么遥远。 其实,在复旦外文系的那个小课堂里,当索天章教授引领她进入勃朗宁的世界时,女学生多少也是知道自己的浅薄的。她脑子里有很多乱线团一样的思绪,想请她所崇拜的教授来替她稍稍梳理。可是一到下课,总有那么多人围着他,向他讨教各种各样的问题,谁都想在他的脑子里挖走一片智慧,她插不上嘴。有一次她推着自行车从宿舍的过道往外走,猝然在路口碰到了他。他和善地问她上课去吗?她忘了到底是点头还是摇头,她很想开口说句可以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话,却发现所有的单词都已经僵死在舌头上。她就这样失去了一个独属于她的机会。
但女学生也不是特别焦急,她觉得后面还会有大把的机会。她已经决定报考他的研究生,她对自己的成绩很有信心。等她考上了他的研究生,她就可以不必和这么多人争夺他的时间,她就可以坐下来,和他深入探讨勃朗宁夫人的爱情诗,到底和同时代的男诗人有什么不同。
但是女学生没想到,她竟然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她本科毕业的时候,果真报考了索天章教授的研究生,但却没有考取。女学生落选的原因和成绩毫不相关,而是因为一张品德评语。由于那桩进去了却要出来的恋爱,也由于一串破得不知何从修补的同学关系,还由于一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由于,女学生被扫入道德品行的另册。她所报考的第一志愿以及后边的所有志愿,都被一纸追送到录取办公室的评语关上了大门。这一切都是在女学生的身后悄悄发生的,多年之后,女学生才知道了部分真相。
就这样,女学生独自离开了复旦校园,甚至没有和索天章教授告别。她来到了北京,从事着一份与伊丽莎白·勃朗宁毫无关联的科技翻译工作,走上了一条与十四行诗渐行渐远的路。
三十多年过去了,偶尔,当年的女学生也会想起那个把她的命运捏在掌心的人,她忍不住猜想在当年她该有多么遭人恨。往事被流逝的岁月蒙上一层荒诞的面纱,有点类似于她读过的一些法国现代文学作品。其实,在她的生命中,出不出现那个用一纸权力修改了她命运的人,她都还会有与勃朗宁夫人重逢的一天。只是假若没有那个人,她正在写的这篇文章,很有可能会是一篇学术论文。
2018年6月4日,佛罗伦萨,桂荻居(Casa Guidi):一个英国女人一生中的意大利篇章
I HEARD last night a little child so singing
’Neath Casa Guidi windows,by the church,O bellalibertà,O bella!
——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 Casa Guidi Windows
昨夜我听见一个小孩这样歌唱
在桂荻居窗下,教堂边上,
啊,自由是多么美丽啊,多么美丽!
——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桂荻居窗口》
一个幸运的诗人,或许可以在生前的尘埃落定之后,被后世记住一两句有名的诗,比如雪莱的“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比如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假设你在英伦的街道上遇上一个恰巧也喜欢诗的人,提起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的名字,他极有可能会背出“我怎样地爱你?让我一一数念”这一名句。但病榻上的小女人所写的爱情诗,却不是她留给意大利人的最深印像。她的名字在意大利的记忆火镰上擦出的第一个火星子,一定是上面那几行篆刻在她故居桂荻居侧墙上的诗。诗里“美丽”的自由,不是洒给天底下人看的热血,而是唱给她第二故乡、当时还跌跌撞撞地行走在自由解放之路上的意大利的一首赞美诗。
自1846年秋天他们以炸起一地飞尘的方式离开英格兰之后,勃朗宁夫妇在意大利生活了十五年。为了让常年罹病的她避开酷暑严寒,他们也曾在别的城市短暂地居住过,但佛罗伦萨的桂荻居却是他们最固定的住处,直到她客死他乡。不过,那时的意大利在她的心目中还是他乡吗?我已经无法直接向她寻求答案。在她死后一百五十七年的一个明媚的夏日里,我拿这个问题问过一个吮尽了她诗中的每一滴骨髓、爱她爱到每一个毛孔、为她不惜改写了自己生命轨迹的人,就在佛罗伦萨她的石棺跟前。假若世上真有穿越时空的灵魂知己这一说,那人对勃朗宁夫人的感情,大约是最接近这种听起来略嫌狗血的说法的。我认定她是世上最有资格替代勃朗宁夫人回答这个问题的人——不过那是另一个章节的故事。
世上没有什么地方可以真正替代故土,因为故土既不可选择,也不可复制,一如母亲。但意大利对勃朗宁夫人来说和故土很相近,近到她可以为它血脉贲张,声嘶力竭,为它耗尽身体里仅存的那一点儿热能。幸运的是,意大利没有让她成为一个一厢情愿的人,她给出去的,她也如数收回,尽管是在死后。在意大利文学史里,你不一定能找到她的名字。意大利人有他们自己的铭记方式,他们把她永久地留在了佛罗伦萨的旅游手册上。她对他们的重要性,一如海明威对于古巴,或者白求恩对于中国。桂荻居侧墙上那块刻着她诗句的石匾,大约就是意大利版本的“留取丹心”。
那块石匾,是我在桂荻居附近的一处民居落脚两天之后,在一次散步途中偶然发现的。那天傍晚,聚集了很久的浓云终于下成了雨,我在勃朗宁夫人诗中提到的那座教堂的墙根下躲雨,偶一抬头,突然发现了对面墙上的一块石匾。破败的石匾镶贴在破败的墙上,雨雾把它们几乎混成了一体,石匾上的雕文历经岁月洗刷,已经模糊不清。我用照相机镜头把它拉到最近,才依稀看清了上面的字,便忍不住惊叹:自认为做足了功课的我,竟然几乎错过了如此重要的一个细节。與桂荻居正门墙上刻着她名字的那块铭牌不同,这块石匾上的字迹有一部分是英文。我把那几行诗句反复读了多遍,用不同的语调,不同的节奏,试想着她用自己的声音吟诵或者呼喊时,会是怎样一种情景。我曾经听过她丈夫在1889年,也就是在她辞世二十八年之后,用爱迪生录音机留下的一段语音。由于年代久远,音质严重失真,我已无法听清诗句的内容,我唯一可以辨别的,是他略显高尖的嗓音和神经质的跳跃节奏,还有围观者喧闹的喝彩声。录音机在当时还是一样极为稀罕的新奇,科技在那个年代的行走速度是一只昏睡的乌龟,追不上时刻儆醒的死神,早生了三十年的她没能给后世留下任何关于她声音的蛛丝马迹。不过,即使声音缺席,在没有时空边界的寂静中,我也知道在她写下那首《桂荻居窗口》的长诗时,她一定感觉身高八尺,刀枪不入,腔子里的每一滴血都可以烧毁一片森林。 桂荻居多年以前曾经是贵族府邸 —— 佛罗伦萨的每一座老楼都曾经是。而现在,它只是一座产权复杂的公寓楼,混在一条叫Piazza San Felice的街上毫不起眼,几乎可以用败落寒酸来形容。桂荻居虽然不起眼,但假设你摊开佛罗伦萨地图,费力地找到它的所在,你一定会忍不住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原来,如此。從桂荻居那扇漆成深棕色的旧木门出去,往左走上短短几步路,就是佛罗伦萨城中最著名的地标性建筑之一:彼提皇宫(Palazzo Pitti),在这里住过的人打一个喷嚏,惊起的飞鸟可以轻而易举地遮暗半爿天空:托斯卡纳大公,拿破仑,维托里奥·埃马努埃莱二世…… 从彼提宫再往前走几步,就到了游人云集的老桥,桥下是那条流淌过无数个世纪的阿诺河,沿河的街上是一家挨一家的店铺和饭馆。假如你在每一家店铺停留三分钟,你大概从黎明走到天黑也走不完半程路。不知当年勃朗宁夫妇在这里租房,是不是因了这里的热闹和便捷?
桂荻居所在的这座楼,当年名为桂荻宫。勃朗宁夫妇租下其中的几个房间之后,伊丽莎白为之起了一个更具有家居意味的名字,叫桂荻居。但凡给一个住处起了名字,就多少有些归属的意思了,一座建筑物和一个家之间的区别,有时只是一个名字。当然,起名字的时候伊丽莎白还没有想到,这会是她一生中的最后一个住处。她离世后,桂荻居几经转手,差一点成了一家银行的办公楼。幸得一群爱她诗的人,用极有温度的呼喊,把焦急和遗憾传回了她的故国。举世闻名的伊顿公学终于购下了桂荻居的产权,与地标信托公司一起,将它开发成纪念馆和学习中心,而没有让其流落在烟波浩瀚的商海之中。
你大概注意到了,我已经改变了对她的称呼。在走进桂荻居之前,我还没想好到底该怎么称呼她。世上对她的称呼五花八门,与她关系亲近的人,都叫她“芭”(Ba),那是从baby的第一个音节衍变而来的昵称。有一些研究她的学者称呼她为巴雷特,以避免与她的丈夫混淆。而普通的读者,居多叫她勃朗宁夫人,也是为了区别于勃朗宁先生。这三种称呼我哪一种也不喜欢,各有各的原因。第一种里隐藏着的那种亲昵,只能属于家人,别人沿用了多少有些唐突;第二种称呼里暗藏着某种不可逾越的距离。如果非要分出一个高下尺度,我可能最不喜欢第三种称呼。那五个字里,没有一个字携带着她自身的DNA。被称为“勃朗宁夫人”的她,就成了他的附属品,像是他衣兜里的一块怀表,或者他脖子上的一根丝巾。我不想叫她勃朗宁夫人(虽然我也随过大流),就如同我不想叫他巴雷特先生。
就在我按响桂荻居的门铃时,我做出了一个冲动的决定:我将按照她婚姻登记册上写下的第一个名字,称呼她为伊丽莎白。简单赤裸的一个名字,没有前缀也没有后缀,因为她不是那些诸如“小姐、女士、夫人”之类的身份说明里所暗指的那种小女人,她具有一颗巨大的心脏,装得下爱情也装得下战争。
出行之前我已和英国的伊顿公学取得了联系,在我抵达桂荻居时,他们已通过电邮吩咐管理员伊蕾娜在屋里等候我。和我每一次写作前的实地勘探一样,这一次我也是事先做过了案头。我已熟知伊丽莎白每一个生活阶段里的大事、那些穿过她的人生、与她的生命轨迹产生交集的人。但我不总是信任白纸黑字带给我的印像,因为它们往往长着翅膀,如萤火虫那样闪闪烁烁,飘浮不定。我需要走进桂荻居,给那些漫天乱飞的印象找到一块落脚的实地。
在钱口袋略微饱实一些的年份里,勃朗宁夫妇租下了这座公寓楼里的八个房间,供一家三口、一个佣人和一个厨子居住。如今归在伊顿公学名下的却只有四间房,它们分别是伊丽莎白的卧室、她的起居室兼写作室、餐厅、还有后来成为连接餐厅和罗伯特写作室的过道。这只是桂荻居一半的领地,还有另外一半,至今还散落在别的主人手中。伊蕾娜告诉我,紧贴着过道的那一间房,是桂荻居里最大的一个房间,也是罗伯特后来的写作室。伊顿公学数次想购回来扩充纪念馆的规模,现任主人却一直不肯松口。据说那间屋子很快将被开发成带早餐的民宿(Bed
哦,时值四月,若置身于英格兰,
清晨醒来,在那里,不经意间,你看见
那低垂的树枝和浓密的灌木丛
绕着榆树枝干嫩芽郁葱,
苍头燕雀在果园的枝头鸣唱
就在此时——在英格兰!
四月之后,五月来临,
白喉雀筑巢,还有燕子!
听啊,篱边我的梨树繁花怒放
傍着田野,在苜蓿草上
在压弯的枝头——带露的落英纷纷扬扬——
那聪慧的画眉鸟,把每支歌一唱再唱
生怕你覺得,它再不能
捕获第一遍里无拘无束的狂欢!
尽管白露覆盖原野,一片苍凉,
当正午的太阳唤醒金凤花——孩子们的嫁妆
一切重展笑颜
—— 远比眼前这俗丽的甜瓜花鲜亮!
女学生第一次读到了这首叫作“海外乡思”(Home Thoughts from Abroad)的英文诗,是在复旦大学外文系的课堂上,诗人的名字是罗伯特·勃朗宁 (Robert Browning)__________________。后来她还会知道更多的关于这个诗人的事,他,还有他的妻子,一个叫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的女子。她除了是他的妻子之外,也是诗人。
其实,真正让女学生好奇的,还不是他们的诗,而是他们传奇的爱情故事。这个故事在女学生上学的那个年代,听起来惊世骇俗。女学生小心地掩藏着对八卦的好奇,以诗歌的名义。
过完暑假,女学生从家乡返回到校园的时候,感觉周围的空气在颤动,擦过她的皮肤时酥酥麻麻的,像棉花做的针。
女学生从小生病,体质很弱,这其实也是她从一开始就对伊丽莎白·勃朗宁着迷的原因。她和她一样,都生活在一个崇尚体力和紫外线的世界,一直对自己的身体自卑。每到秋天,刚刚收起短袖衬衫换上长袖衣服,女学生就开始咳嗽。啄木鸟敲打树梆似的,咔咔咔咔,一直要到第二年树木爆出新枝的时节,才会终结。女学生还患有严重的鼻炎。这个毛病让她顾不上斯文,一堂课坐下来,无数次丝溜丝溜地擤着鼻涕,放在课桌上懒得掏来掏去的手绢,下课时总是湿得可以拧出水来。
但女学生知道,空气里面那些轻微的颤动,与她的咳嗽或者擤鼻涕的声响无关,只和她的心脏有关。整个暑假她都处于激动之中。她的心脏是精密仪器上那根极度敏感的指针,总是早于她自己,最先感受到她的激动。
她激动的原因,是因为一门新课程:英国文学史。
秋天返校后,女学生升入四年级,枯燥的语言学习阶段结束了,从第三个学年开始,课程安排已经向文学方面倾斜。她再也不需要去背那些繁琐的特殊动词变位和语法规则,也不需要为自己略带家乡口音的英文发音难为情。在前面的几年中,每一次被老师叫起来朗读课文时,她都会紧张到肠胃痉挛。好了,现在好了,她再也不需要按照严格的规则和口令,在画着明晰界线的地盘里练习正步走了。在英文里,语法操练和军事训练都是同一个词:drill,她觉得那不是巧合,语法练习对她来说就是一种军事操练。现在她终于可以在一个没有明确口令和边界的天地里,以闲散一些的姿势走路,甚至散步了。
女学生不太喜欢那种把外国语比喻作武器和工具的说法,因为她没想过用英文来打仗或者吵架,当然,这个吵架不包括恋爱中的那些小拌嘴。她也没想用英文来组装或者拆卸某种产地在国外的机器设备,她用不着把英文装在工具箱里带着行路。她更愿意把英文当成一扇门,她只是对那扇门里的景致好奇。很多年后,她还总是不厌其烦地纠正那些把她说成毕业于复旦大学“外语系”的人。是“外文系”,不是“外语系”。她认真地说。在别人看来,这两种说法的差别微乎其微,而在她看来,这中间隔着两个行星。
女学生上学的那个年代,天地刚刚开了一条缝。女学生是从南方一个小城考上来的,没去过什么地方,也没见过什么世面,所以她对什么事都一惊一乍,心智像毛孔粗大的海绵,不分青红皂白地吸收着恰巧从上面经过的所有水分,哪怕是毒素。
那个秋天让女学生激动的,不仅仅是一门新课,还有教这门课程的人。女学生早就听说了,教这门课的是一位新教授。准确地说,是一位新来的老教授,从前在复旦教过书,被“文革”耽搁在洛阳多年,现在又被作为特殊人才调回复旦。教授姓索,叫天章。女学生从没听过这样的姓,后来才知道他是旗人。女学生觉得这样的姓名组合很独特,她喜欢那种姓和名组合起来包含特殊意义的名字,她自己的姓名组合起来,就是“飞”的意思。女学生听说这位有着奇特名字的教授,是一位在英国文学的浩瀚海洋里浸润得很深的人,不是湿了身子的那种深,而是连头顶也见不着了的深。所以女学生一整个暑假都在激动地期盼着开学。
终于等到开学时节,女学生带着一个装着秋冬换洗衣服的箱子,还有新一季的咳嗽和鼻涕,回到了校园。在开学的第一个星期里,她见到了期待已久的索天章教授。
他一点儿也不是她想象的样子。其实她也不知道他到底该是什么样子。女学生读的书有点杂,她把书里各种年代的人物混成一锅分不清原材料的汤,用今天的话来描述,就是她的脑子有点穿越。她有时觉得这位叫索天章的英国文学教授,应该是穿着下摆被风吹起来的长袍,腋下夹着一把桐油纸伞的样子—— 可能当年一副流传很广的油画,给她留下了太深的烙印。有时,她又觉得他应该穿着挺括的西装,戴一副金丝边眼镜,有点像徐志摩,或者是某个场合的胡适。
很多年后的一个初夏的下午,那个女学生——这时她早已不是女学生了,坐在自己位于多伦多东城的那间小书房里,看着窗外那棵被阳光晒白了的榆树,还有那些被风吹得纷纷扬扬的树钱子,回忆起她遥远的大学时代时,依稀还记得索天章教授第一次走进教室时的样子。外文系的小矮楼即使按当年的标准都不算排场,跟物理系的洋楼、中文系的红楼相比,简直寒酸。索天章进了那座小楼,往左一拐,走入一楼的一个小教室。教室里坐着十三名学生,这样的小班设置,是为了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练习口语。女学生到今天都还会感叹那个贫穷的年代里对教育的重视。 索天章个子中等偏高,面容消瘦,这倒是符合她的猜测的。他穿了一件中山装,扣子一丝不苟地系到下颌。衣服洗过很多水了,几乎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她直觉上猜到那是一件旧军装 —— 他在河南一家军事院校工作了很多年,大约习惯了以军装为日常服饰。他的头发已经开始灰白稀疏,看得出来没有经过刻意的梳理,她没有在上面找到头油或者发蜡的痕迹。他站立和走路的姿势都很正很直,脸是和善的,但她觉得那和善与幽默风趣并不是邻居。其实,他的样子也就是那个年代男人的普通形象,可她期待的不是普通。她执拗地觉得他应该远远超越普通。
那时候女学生已经在校园里听过了一些有意思的课程或者讲座,觉得那些授课老师的样子,和他们讲授的课程有着某种神奇的契合。比方说教古汉语课的骆玉明老师,有时会跳坐到讲台上讲课,随意掏出烟盒,高兴了也给男同学们扔一支,很符合古代文人懒懒散散不拘小节的样子。而葛传槼教授只在极为罕见的场合里出现,比如接见外宾。他讲话时那一字一顿有板有眼的风格,也吻合他负责编纂的《新英汉词典》里的那些词条和例句。可是,女学生期待了一个暑假的索天章教授,样子却和他要开的那门课程不符。至少,在他还没有开口的时候。
后来,他开始上课。他的衣装给他制造的最初印象瞬间土崩瓦解,他的声音和神情从那堆废墟里钻出来,建立起和第一个印象相隔很远的新印象。他的声音算不上洪亮,甚至有些单薄,但是里边裹着一股说不出来的东西。给那样东西命名并不容易,你至多只能找到近义词,比如说能量,或者气场等等。那股东西从他那扣得很严实的旧军装衣缝里钻出来,攀爬上他的眼睛和眉毛,最后爬上他的头顶。头顶上那些开始稀疏的头发,跟随着他口中那些英文格律诗的节奏,抑抑扬扬,扬扬抑抑,女学生被满屋飞溅的重音砸得遍体鳞伤。
大约就是在头年的冬天,抑或是次年的春天,女学生從索天章教授嘴里,听到了罗伯特·勃朗宁和伊丽莎白·勃朗宁的名字。他们的名字是跟随在许多人的名字之后出现的,乔叟、莎士比亚、弥尔顿、拜伦、雪莱、济慈、华兹华斯…… 那个队伍过于庞大,索天章教授能够分给勃朗宁们的时间,大概也就是一两堂课。女学生就是在那一两堂课的间隙中,学到了勃朗宁的“海外乡思”和勃朗宁夫人那首最出名的十四行诗:
我怎样地爱你?让我一一数念。
我爱
你,爱得那么深广、高远,
似浩淼中感受生命尽头的意义,
或探寻完美神恩时灵魂之所及。
我爱你,是每日最平和的需求,
无论白昼艳阳或黑夜的烛光里。
我自由地爱你,像人们为正义奋争,
我纯粹地爱你,像人们摒弃吹捧。
爱你,以昔日无限悲恸时的深切,
爱你,以我童年相信一切的虔诚。
爱你,以曾经对圣贤笃信的热忱,
爱你,以毕生的呼吸、笑容与泪痕!
如果去天国是上帝的旨意,
那么死后我只会更加爱你。(晚枫译)
在勃朗宁夫人之前,女学生也读过一些情诗,普希金、雪莱、爱伦·坡、彭斯…… 但他们都是男人。男人对女人示爱,和雄孔雀对雌孔雀开屏一样,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而女人向男人示爱,且以这种炽烈的声势,女学生稍稍感觉惊讶。女学生把那首情诗反反复复读了几遍,她的英文还没有好到可以准确把握每一个比喻之中暗藏的典故和微妙情绪,但她觉得出来那是些排列成十四行的情爱呓语。女学生自己当时正陷在一起进去了又想出来的恋爱里,但这首诗里显露出来的这种接近于发烧的状态,对她来说还是完全陌生的。
就是在学这首情诗的过程中,女学生捎带着学到了一个新的英文单词:elopement。
根据词形,女学生知道这是个名词,前面的部分才是动词原形。可是无论是动词还是从其演变而来的名词,字母的排列和发音都不能带给女学生动感,她觉得这个词看上去读起来都像是一件摆在商店橱窗里的货品,或是长在花盆里的某种植物,安安静静,中规中矩的,远不如她母语中的同义词刺激。
母语中的同义词是:私奔。
在母语中,这个词可以是名词也可以是动词,两个字都是开音节。第一个字还含在喉咙口的时候,就孕育着一个诡异的嘶声,像蛇在吐信子。第二个字并不适合温文尔雅地道出,它最合宜的释放途径是在旷无人烟的地方,高扬着颈脖,放声狂呼。喊完之后,余音还会嘤嘤嗡嗡地在风中哆嗦很久。
女学生在那极其有限的一两堂课和课后的阅读中,摸摸索索地得出了关于这个全名叫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通常被人称为勃朗宁夫人的女人的一些印像,比如她和罗伯特·勃朗宁的相遇,是两个年青男女之间的一见钟情,是一触即燃的烈火干柴;他带着她私奔的时候,她是个不能行走的瘫子;再比如他的“海外乡思”,是他们私奔到意大利之后而生出的乡愁;再比如她一生写的作品,居多是爱情诗;再比如他们终其一生不即不离,如同一切美好的爱情神话应该有的样子……
女学生还得出了一个在当时感觉铁板钉钉的事实:罗伯特远比伊丽莎白出名。在那册作为课本使用的《英国文学史》里,他的篇幅占了十二页半,被称为“也许是……我们文学史上莎士比亚以降最伟大的诗人”。而关于她的篇幅加在一起才满两页,被直接归在“维多利亚时期次要诗人”的标题之下。那本文学史,女学生到今天还保留着,屡经搬迁,依旧占着她书架的显赫位置。偶尔拿出来翻翻,面对书页上粗粗细细的条杠,还有那些墨汁开始变淡的笔记,她还会感觉羞愧,不是为自己当年的幼稚想法,而是为那本书的来路:当年她和她的同学们一样,都是以一个相对便宜的价格,从外文书店买下了公开销售的影印本。那时,对整个社会来说,“版权”还是个词典里缺失的词。
三十多年之后的一个夏天,当年的女学生终于再次钻进了关于伊丽莎白·勃朗宁的故纸堆里,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从前关于她的种种想法,是多么粗浅,多么一知半解,离真相又是多么遥远。 其实,在复旦外文系的那个小课堂里,当索天章教授引领她进入勃朗宁的世界时,女学生多少也是知道自己的浅薄的。她脑子里有很多乱线团一样的思绪,想请她所崇拜的教授来替她稍稍梳理。可是一到下课,总有那么多人围着他,向他讨教各种各样的问题,谁都想在他的脑子里挖走一片智慧,她插不上嘴。有一次她推着自行车从宿舍的过道往外走,猝然在路口碰到了他。他和善地问她上课去吗?她忘了到底是点头还是摇头,她很想开口说句可以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话,却发现所有的单词都已经僵死在舌头上。她就这样失去了一个独属于她的机会。
但女学生也不是特别焦急,她觉得后面还会有大把的机会。她已经决定报考他的研究生,她对自己的成绩很有信心。等她考上了他的研究生,她就可以不必和这么多人争夺他的时间,她就可以坐下来,和他深入探讨勃朗宁夫人的爱情诗,到底和同时代的男诗人有什么不同。
但是女学生没想到,她竟然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她本科毕业的时候,果真报考了索天章教授的研究生,但却没有考取。女学生落选的原因和成绩毫不相关,而是因为一张品德评语。由于那桩进去了却要出来的恋爱,也由于一串破得不知何从修补的同学关系,还由于一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由于,女学生被扫入道德品行的另册。她所报考的第一志愿以及后边的所有志愿,都被一纸追送到录取办公室的评语关上了大门。这一切都是在女学生的身后悄悄发生的,多年之后,女学生才知道了部分真相。
就这样,女学生独自离开了复旦校园,甚至没有和索天章教授告别。她来到了北京,从事着一份与伊丽莎白·勃朗宁毫无关联的科技翻译工作,走上了一条与十四行诗渐行渐远的路。
三十多年过去了,偶尔,当年的女学生也会想起那个把她的命运捏在掌心的人,她忍不住猜想在当年她该有多么遭人恨。往事被流逝的岁月蒙上一层荒诞的面纱,有点类似于她读过的一些法国现代文学作品。其实,在她的生命中,出不出现那个用一纸权力修改了她命运的人,她都还会有与勃朗宁夫人重逢的一天。只是假若没有那个人,她正在写的这篇文章,很有可能会是一篇学术论文。
2018年6月4日,佛罗伦萨,桂荻居(Casa Guidi):一个英国女人一生中的意大利篇章
I HEARD last night a little child so singing
’Neath Casa Guidi windows,by the church,O bellalibertà,O bella!
——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 Casa Guidi Windows
昨夜我听见一个小孩这样歌唱
在桂荻居窗下,教堂边上,
啊,自由是多么美丽啊,多么美丽!
——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桂荻居窗口》
一个幸运的诗人,或许可以在生前的尘埃落定之后,被后世记住一两句有名的诗,比如雪莱的“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比如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假设你在英伦的街道上遇上一个恰巧也喜欢诗的人,提起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的名字,他极有可能会背出“我怎样地爱你?让我一一数念”这一名句。但病榻上的小女人所写的爱情诗,却不是她留给意大利人的最深印像。她的名字在意大利的记忆火镰上擦出的第一个火星子,一定是上面那几行篆刻在她故居桂荻居侧墙上的诗。诗里“美丽”的自由,不是洒给天底下人看的热血,而是唱给她第二故乡、当时还跌跌撞撞地行走在自由解放之路上的意大利的一首赞美诗。
自1846年秋天他们以炸起一地飞尘的方式离开英格兰之后,勃朗宁夫妇在意大利生活了十五年。为了让常年罹病的她避开酷暑严寒,他们也曾在别的城市短暂地居住过,但佛罗伦萨的桂荻居却是他们最固定的住处,直到她客死他乡。不过,那时的意大利在她的心目中还是他乡吗?我已经无法直接向她寻求答案。在她死后一百五十七年的一个明媚的夏日里,我拿这个问题问过一个吮尽了她诗中的每一滴骨髓、爱她爱到每一个毛孔、为她不惜改写了自己生命轨迹的人,就在佛罗伦萨她的石棺跟前。假若世上真有穿越时空的灵魂知己这一说,那人对勃朗宁夫人的感情,大约是最接近这种听起来略嫌狗血的说法的。我认定她是世上最有资格替代勃朗宁夫人回答这个问题的人——不过那是另一个章节的故事。
世上没有什么地方可以真正替代故土,因为故土既不可选择,也不可复制,一如母亲。但意大利对勃朗宁夫人来说和故土很相近,近到她可以为它血脉贲张,声嘶力竭,为它耗尽身体里仅存的那一点儿热能。幸运的是,意大利没有让她成为一个一厢情愿的人,她给出去的,她也如数收回,尽管是在死后。在意大利文学史里,你不一定能找到她的名字。意大利人有他们自己的铭记方式,他们把她永久地留在了佛罗伦萨的旅游手册上。她对他们的重要性,一如海明威对于古巴,或者白求恩对于中国。桂荻居侧墙上那块刻着她诗句的石匾,大约就是意大利版本的“留取丹心”。
那块石匾,是我在桂荻居附近的一处民居落脚两天之后,在一次散步途中偶然发现的。那天傍晚,聚集了很久的浓云终于下成了雨,我在勃朗宁夫人诗中提到的那座教堂的墙根下躲雨,偶一抬头,突然发现了对面墙上的一块石匾。破败的石匾镶贴在破败的墙上,雨雾把它们几乎混成了一体,石匾上的雕文历经岁月洗刷,已经模糊不清。我用照相机镜头把它拉到最近,才依稀看清了上面的字,便忍不住惊叹:自认为做足了功课的我,竟然几乎错过了如此重要的一个细节。與桂荻居正门墙上刻着她名字的那块铭牌不同,这块石匾上的字迹有一部分是英文。我把那几行诗句反复读了多遍,用不同的语调,不同的节奏,试想着她用自己的声音吟诵或者呼喊时,会是怎样一种情景。我曾经听过她丈夫在1889年,也就是在她辞世二十八年之后,用爱迪生录音机留下的一段语音。由于年代久远,音质严重失真,我已无法听清诗句的内容,我唯一可以辨别的,是他略显高尖的嗓音和神经质的跳跃节奏,还有围观者喧闹的喝彩声。录音机在当时还是一样极为稀罕的新奇,科技在那个年代的行走速度是一只昏睡的乌龟,追不上时刻儆醒的死神,早生了三十年的她没能给后世留下任何关于她声音的蛛丝马迹。不过,即使声音缺席,在没有时空边界的寂静中,我也知道在她写下那首《桂荻居窗口》的长诗时,她一定感觉身高八尺,刀枪不入,腔子里的每一滴血都可以烧毁一片森林。 桂荻居多年以前曾经是贵族府邸 —— 佛罗伦萨的每一座老楼都曾经是。而现在,它只是一座产权复杂的公寓楼,混在一条叫Piazza San Felice的街上毫不起眼,几乎可以用败落寒酸来形容。桂荻居虽然不起眼,但假设你摊开佛罗伦萨地图,费力地找到它的所在,你一定会忍不住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原来,如此。從桂荻居那扇漆成深棕色的旧木门出去,往左走上短短几步路,就是佛罗伦萨城中最著名的地标性建筑之一:彼提皇宫(Palazzo Pitti),在这里住过的人打一个喷嚏,惊起的飞鸟可以轻而易举地遮暗半爿天空:托斯卡纳大公,拿破仑,维托里奥·埃马努埃莱二世…… 从彼提宫再往前走几步,就到了游人云集的老桥,桥下是那条流淌过无数个世纪的阿诺河,沿河的街上是一家挨一家的店铺和饭馆。假如你在每一家店铺停留三分钟,你大概从黎明走到天黑也走不完半程路。不知当年勃朗宁夫妇在这里租房,是不是因了这里的热闹和便捷?
桂荻居所在的这座楼,当年名为桂荻宫。勃朗宁夫妇租下其中的几个房间之后,伊丽莎白为之起了一个更具有家居意味的名字,叫桂荻居。但凡给一个住处起了名字,就多少有些归属的意思了,一座建筑物和一个家之间的区别,有时只是一个名字。当然,起名字的时候伊丽莎白还没有想到,这会是她一生中的最后一个住处。她离世后,桂荻居几经转手,差一点成了一家银行的办公楼。幸得一群爱她诗的人,用极有温度的呼喊,把焦急和遗憾传回了她的故国。举世闻名的伊顿公学终于购下了桂荻居的产权,与地标信托公司一起,将它开发成纪念馆和学习中心,而没有让其流落在烟波浩瀚的商海之中。
你大概注意到了,我已经改变了对她的称呼。在走进桂荻居之前,我还没想好到底该怎么称呼她。世上对她的称呼五花八门,与她关系亲近的人,都叫她“芭”(Ba),那是从baby的第一个音节衍变而来的昵称。有一些研究她的学者称呼她为巴雷特,以避免与她的丈夫混淆。而普通的读者,居多叫她勃朗宁夫人,也是为了区别于勃朗宁先生。这三种称呼我哪一种也不喜欢,各有各的原因。第一种里隐藏着的那种亲昵,只能属于家人,别人沿用了多少有些唐突;第二种称呼里暗藏着某种不可逾越的距离。如果非要分出一个高下尺度,我可能最不喜欢第三种称呼。那五个字里,没有一个字携带着她自身的DNA。被称为“勃朗宁夫人”的她,就成了他的附属品,像是他衣兜里的一块怀表,或者他脖子上的一根丝巾。我不想叫她勃朗宁夫人(虽然我也随过大流),就如同我不想叫他巴雷特先生。
就在我按响桂荻居的门铃时,我做出了一个冲动的决定:我将按照她婚姻登记册上写下的第一个名字,称呼她为伊丽莎白。简单赤裸的一个名字,没有前缀也没有后缀,因为她不是那些诸如“小姐、女士、夫人”之类的身份说明里所暗指的那种小女人,她具有一颗巨大的心脏,装得下爱情也装得下战争。
出行之前我已和英国的伊顿公学取得了联系,在我抵达桂荻居时,他们已通过电邮吩咐管理员伊蕾娜在屋里等候我。和我每一次写作前的实地勘探一样,这一次我也是事先做过了案头。我已熟知伊丽莎白每一个生活阶段里的大事、那些穿过她的人生、与她的生命轨迹产生交集的人。但我不总是信任白纸黑字带给我的印像,因为它们往往长着翅膀,如萤火虫那样闪闪烁烁,飘浮不定。我需要走进桂荻居,给那些漫天乱飞的印象找到一块落脚的实地。
在钱口袋略微饱实一些的年份里,勃朗宁夫妇租下了这座公寓楼里的八个房间,供一家三口、一个佣人和一个厨子居住。如今归在伊顿公学名下的却只有四间房,它们分别是伊丽莎白的卧室、她的起居室兼写作室、餐厅、还有后来成为连接餐厅和罗伯特写作室的过道。这只是桂荻居一半的领地,还有另外一半,至今还散落在别的主人手中。伊蕾娜告诉我,紧贴着过道的那一间房,是桂荻居里最大的一个房间,也是罗伯特后来的写作室。伊顿公学数次想购回来扩充纪念馆的规模,现任主人却一直不肯松口。据说那间屋子很快将被开发成带早餐的民宿(B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