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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通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调研发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并及时加以解决。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委托代理制度执行不严。调研发现,在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地区,存在管理不完善、程序不严格、报账不及时等问题。二是土地补偿收入资金管理需要进一步严格。存在村级土地补偿收入发放不及时、土地补偿资金超范围使用等问题。三是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未经过代理中心帐户将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将其他补助资金混为村级补助资金等问题。四是“三费”支出存在超标现象。村级公务费支出超出规定限额。五是合同管理不规范。村级书面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导致承包费收缴困难。六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不清。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长期以来处于模糊状态,存在产权不清的现象。
2.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2.1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认识不高
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 少数基层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现在财务制度全、群众监督紧,村干部无机可乘。二是认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基层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三是“三资”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个别地方一直沿用过去的老办法,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导致“三资”管理不到位。
2.2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渠道不畅
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组干部的经济问题。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不便查处。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同时,村理财小组成员碍于情面,或者怕得罪村干部,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
2.3会计队伍不稳定
一方面,每逢村“两委”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届,出现“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另一方面,在一些落后地区由于干部报酬低,年轻人又不愿意担任村集体干部,致使会计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
3.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政权建设的需要,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如何解决好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始终是市委市政府以及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经过深入的调研后,现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3.1提高领导重视程度,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力度
建议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使其“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财会人员的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加强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
3.2健全制度,加强“三资”管理
一是健全委托代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加大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土地补偿资金的管理。建议将土地补偿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建立完善的民主监督使用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三是严格实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实行决策公开。把推行决策听证制度作为决策公开的重要举措;实行重大事项公开,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实行财务逐项逐笔公开,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建立民主管理与审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和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制度,完善村集体组织“三资”审计制度和监督渠道。五是实行招投标制度。村级招投标事务要全部委托“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由招投标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投标。六是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村集体所有资产状况要进行全面清查,明晰集体资产所有权。在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后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3.3健全监督体系,推进权力公开
民主决策是权力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规范农村民主决策过程,对农村土地租赁承包、企业改制、集体资产处置以及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建设承包等重大事项,坚持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議、决议公告、结果公示”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办事”的民主决策模式,使农村两委的决策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3.4严肃纪律,查处农村“三资”违纪案件
一方面,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着重查处以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涉农的各项补贴补助的案件,严肃查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另一方面,对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包庇、隐瞒,或者有案不报、有案不查、执纪不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通过查处案件,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委托代理制度执行不严。调研发现,在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地区,存在管理不完善、程序不严格、报账不及时等问题。二是土地补偿收入资金管理需要进一步严格。存在村级土地补偿收入发放不及时、土地补偿资金超范围使用等问题。三是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未经过代理中心帐户将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将其他补助资金混为村级补助资金等问题。四是“三费”支出存在超标现象。村级公务费支出超出规定限额。五是合同管理不规范。村级书面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导致承包费收缴困难。六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不清。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长期以来处于模糊状态,存在产权不清的现象。
2.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2.1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认识不高
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 少数基层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现在财务制度全、群众监督紧,村干部无机可乘。二是认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基层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三是“三资”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个别地方一直沿用过去的老办法,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导致“三资”管理不到位。
2.2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渠道不畅
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组干部的经济问题。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不便查处。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同时,村理财小组成员碍于情面,或者怕得罪村干部,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
2.3会计队伍不稳定
一方面,每逢村“两委”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届,出现“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另一方面,在一些落后地区由于干部报酬低,年轻人又不愿意担任村集体干部,致使会计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
3.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政权建设的需要,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如何解决好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始终是市委市政府以及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经过深入的调研后,现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3.1提高领导重视程度,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力度
建议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使其“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财会人员的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加强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
3.2健全制度,加强“三资”管理
一是健全委托代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加大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土地补偿资金的管理。建议将土地补偿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建立完善的民主监督使用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三是严格实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实行决策公开。把推行决策听证制度作为决策公开的重要举措;实行重大事项公开,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实行财务逐项逐笔公开,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建立民主管理与审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和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制度,完善村集体组织“三资”审计制度和监督渠道。五是实行招投标制度。村级招投标事务要全部委托“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由招投标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投标。六是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村集体所有资产状况要进行全面清查,明晰集体资产所有权。在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后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3.3健全监督体系,推进权力公开
民主决策是权力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规范农村民主决策过程,对农村土地租赁承包、企业改制、集体资产处置以及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建设承包等重大事项,坚持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議、决议公告、结果公示”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办事”的民主决策模式,使农村两委的决策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3.4严肃纪律,查处农村“三资”违纪案件
一方面,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着重查处以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涉农的各项补贴补助的案件,严肃查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另一方面,对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包庇、隐瞒,或者有案不报、有案不查、执纪不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通过查处案件,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