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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是新刑法中为数很少的几个告诉才处理犯罪之一,司法机关不对该犯罪行为主动追诉,要求被害人亲告,不告不理。这一规定的初衰,是为了维护社会团结和社会关系的稳定。但是,我国刑法中侵占罪告诉才处理的立法规定并未体现出这一指导思想,且在司法实践运作中遇到许多困难。为此有必要在维持侵占罪告诉才处理立法规定的前提下,设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侵占案件的介入与协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