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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霍耐特一本名为"Das Recht der Freiheit"的新书,其汉译本由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4月出版。这本书的汉语书名为《自由的权利》。然而,我们知道,在德文中,"das Recht"既可以翻译为"权利",也可以翻译为"法"。比如,黑格尔的"Grur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就翻译为《法哲学原理》,而没有翻译为"权利哲学原理"。那么将黑格尔的这本书书名翻译为《法哲学原理》是不是恰当呢?同样这也涉及到霍耐特的这本书书名被翻译为《自由的权利》是否恰当的问题。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