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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字义疏证》是戴震晚年在义理方面的重要代表作。本文以《疏证》中的五条“权”论为中心,从戴震对“权”的定义及其理论依据、戴震对“理”的创新性阐释、“权”之实践主体与实践途径三方面探索戴震“权”论的内在逻辑理路。在此基础上,从经权二分与“权”之独彰、“权”的批判对象之扩大、“权”的实践方式之区别等方面,来探讨《疏证》对孟子“经权观”的继承与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