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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当前高校学生奖学助学体系以其所蕴含的激励与导向、扶持与关爱、引导自立与自强、信用与责任及回报与感恩等功能,在解决学生经济困难、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日益完善的奖学助学体系工作也有需要改进的问题,比如对受资助学生的思想教育欠深入和贷款学生不按时甚至不还贷等。通过改进奖学助学金的申评与资助办法,改进助学贷款的申请与偿还办法,强化大学生的诚信与责任意识等,促进奖学助学体系对于高校人才培养的功效。
关键词: 奖学助学体系 高校人才 培养成效
为加强对大学生的关爱、扶持与激励,鼓励其奋发成才,自2007年以来,我国进一步健全和改进了大学生的奖学助学体系。新构建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既对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发挥了重要作用,又为促进高校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当前大学生奖学助学体系的构成[1]
高校学生奖学助学体系共同构成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目前主要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信贷和学费与贷款代偿等四大块组成。
(一)奖学金体系。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社会赞助奖学金等六部分,其中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于具有评奖制度完善又稳定,授奖面广且奖金多、评奖作用显著等特点而成为奖学金体系中最主要的部分。
目前设立的国家奖学金旨在奖励在读二年级及以上的特别优秀的大学生,奖金为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在于激励在读二年级及以上的优秀贫困大学生,奖金为5000元/人·年,两者的奖励面分别约为在校大学生的0.3%和3%。专业奖学金通常指为鼓励报考师范、农林、民族、体育和航海等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其奖励面为100%,一般分三个等级。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常为25%—30%,一般分三个等级,奖金为每生每年几千元至数百元不等,要求获奖者必须品学兼优。社会赞助奖学金是指由社会上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面相对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明显小很多,奖金为每生每年几千元至数百元不等。
(二)助学金体系。助学金体系主要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和国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与缓交学费、减免学费、助学贷款,以及学费代偿与贷款代偿等九部分组成。助学贷款因面向对象广、涉及金额大、作用明显而成为助学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费问题,其资助标准从2011起由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提为3000元,资助面约为在校大学生的20%。当前的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助学贷款的最高额度均为每生每年6000元,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两者同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大学生助学贷款在学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支付,毕业后开始由个人按规定还本付息,要求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学费代偿与贷款代偿政策于2009年开始实施,政策规定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且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或者高校应届毕业生与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两者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均不超过6000元/人·学年。
二、奖学助学体系对于大学生成才的功效分析[2]
奖学助学体系通过现实中各高校具体组织开展大学生资助工作,不论是对于我所在的广东海洋大学培养能安心、能吃苦、能创业的“三能”人才,还是对于其他高校培养各具特色的各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都既有直接的济困解难作用,又有丰富的育人功能,还有明显的育才效用。
(一)奖学金的激励与导向功能。
奖学奖学,顾名思义其本意在于对在学习中表现出色的学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以积极肯定优秀者并鼓励其更上一层楼,并引导他人向优秀者学习的一种正面举措。因此,包含有各种奖学金的奖学体系对于学生的成才有着显著的激励与导向功能。
(二)助学金的扶持帮助与关爱功能。
助学,即资助学习与帮助完成学业之义。因为更多的助学行为是无偿地向被助者提供物质资助与精神帮助,所以助学金主要体现为对学生成长的扶助与关爱功能。
(三)勤工助学的引导自立与自强功能。
所谓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勤工助学者需要通过劳动以取得报酬而改善自己的学习与生活,并非不付出即有所获,这说明勤工助学对于学生成才不仅有着济困解难的作用,而且具有引导和锻炼其自立自强的功能。
(四)助学贷款的信用与责任功能。
不论是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都不需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提供任何担保或抵押,只需学生本人承诺届时按期还贷并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即可。既说明党中央与国务院对于作为国家希望所在的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有着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又表明国家推行此项政策的基本前提是充分相信贷款学生普遍具有良好的信用品质和过硬的责任心态的。由此可见,助学贷款政策对于大学生成才与发展,蕴含着教育与引导其必须注重信用与责任的功能。
(五)学费和贷款代偿的回报与感恩功能。
所谓学费代偿与贷款代偿是我国为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部队军营建功立业或者到西部基层或落后地方去就业与发展,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或者到西部基层或落后地方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学费或贷款代偿的一项重要助学政策。之所以推行此优惠政策,一是作为国防事业中坚的部队需要更多的青年人才以加强国防力量,二是西部基层或落后地方因为就业与发展条件较为艰辛而更需要优秀人才予以支持。由此可见,学费代偿与贷款代偿政策的实施,在某种意义上蕴含着投桃报李的传统思维与做法,所体现的正是回报与感恩思想。换言之,国家实施学费与贷款代偿政策就是在教育和引导大学生为人处世必须谨记回报与感恩理念。
(六)奖学助学体系对学生成才的基本效用。 正因为奖学助学体系有着以上育人功能,所以在落实奖学助学体系即开展大学生资助工作对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至少具有六大效用:一是可以有效解决学生经济困难,促进学生安心学习;二是能有效体现学校关爱学生,促进师生密切关系;三是能教育学生加强道德品行,促进提升思想素质;四是能提高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加强学风建设;五是能有效引导学生加强社会实践,促进增强学生应用能力;六是既能保障学校及时收到学费,又可促进维护校园稳定。换言之,奖学助学体系特别是助学体系对于高校人才培养具有助金、助心、助才的效用,其中助金是基础,助心是保障,助才是动力。[3]
三、改进资助工作以提升人才培养成效的问题和对策
虽然奖学助学体系的构建与落实,即开展大学生资助工作对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以上功能与效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以巩固和提高奖学助学体系对高校培养人才的成效。
(一)落实奖学助学体系即当前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存在问题。
1.奖助学金的评审与发放粗放简单欠精细。一是奖学金评审太重课程理论成绩而过轻实践能力和品德表现;二是奖学金的发放往往只是通过校园“一卡通”或学校财务发到学生个人账户即了事,没有或者较少举行隆重的颁发与表彰仪式;三是贫困生认定既简单粗糙又不严谨不科学,甚至出现非贫困生也获得各种助学金特别是国家助学金,从而造成许多负面影响。
2.对受资助学生的思想教育不到位欠深入。一是对各种奖学助学政策的宣传教育不到位。因为对各种奖学助学金评审办法等相关制度的宣传工作既不广泛又欠深入,以致不论是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还是没得到奖助学金的同学,都不能或难以全面深刻地理解和把握国家和学校构建奖学助学体系的精神实质与要求,甚至有些同学不知道或不清楚相关助学奖学政策的基本要求。二是对获得助学奖学金学生的诚信与感恩教育不到位,以致不少为获得或得到资助的同学出现弄虚作假甚至忘恩负义的现象。三是对得到奖学金学生的榜样意识与责任思想教育引导不到位,致使不少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思想认识较为狭隘,没有得到应有的提升,更难以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不少受资助学生出现诚信缺失、缺乏竞争意识、存在心理贫困等诸多问题。[4]
3.对贷款学生按时还贷的跟进工作需加强。既由于毕业生离开学校后,不容易随时联系和跟进其就业与发展状况,又因为目前许多学工人员甚至不少院系领导对贷款毕业生还贷工作的认识尚不充分或不到位,以致对贷款学生按时还贷的跟进工作抓得不紧,从而严重影响了助学信贷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改进奖学助学体系工作以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的对策。
1.改进奖学金的评审与发放方法,大力宣传获得奖学金学生事迹。对于改进奖学金的评审方法,首先在制定评审办法时应由侧重课程理论学习成绩,转为注重学生的学习实践能力,加强学生品德量化考察并减少定性考核。虽然可能会导致某些问题,但是高校培养人才若解决不了多少实际问题,或者没有将其良好的道德品质外化为帮助他人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实际行动,则如此“人才”也不为人才。
在发放奖学金时,不能简单地通过学校财务或合作银行将钱发给学生或发到学生个人账号上就了事,应举办隆重的颁发与表彰典礼,建立优秀学生帮助学习困难者机制,并通过举行学习经验交流会和校园网、橱窗、校园广播等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获得奖学金学生的先进事迹,不断地激发、巩固和提升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努力强化获得奖学金学生的自信自尊与自立自豪感,教育和引导学习优秀者努力带动和帮助学习困难者,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发展。
2.改进助学金的申评与资助办法,深化大学生的感恩与回报精神。当前高校助学金的申评程序一般为学生申请贫困认定,所在班级与院系评议和公示学生困难等级,学校根据学生困难程度给予相应资助。这里要着重改进的是贫困生的认定不能单靠或者主要看学生本人提供的贫困评明,要既广泛听取其同班同学和相关老师的意见,又充分结合其日常消费表现,并要求学生本人提供出具其贫困证明材料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同时,国家相关部门也要出台相应规定以明确地方民政部门等不但要在网上公示所辖地的贫困标准与贫困户名单,而且要积极配合学校调查贫困生情况。
对于贫困生的资助理念应由大量地无偿发放助学金改为重在通过勤工助学获得有偿资助,以鼓励和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食其力,进而练就和塑造其自信、自尊、自爱、自立、自强、自豪的品性与素质,从而显著地减少或消除某些学生等、靠、要的不良思想与行为。与此同时,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机制并通过各种形式与载体,不断地教育和深化大学生尤其是获得资助者的感恩与回报精神,使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热心于各种公益事,比如参加无偿献血或志愿者服务等。
3.改进助学贷款的申请与偿还办法,强化学生的诚信与责任意识。一是不应由学校既帮助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又承担协助银行催促学生还贷的责任,应重点甚至完全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办学方的高校在市场经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下,实在是既无法又不该担负催促学生还贷不力则须支付风险补偿金的责任。二是学校要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大力加强广大学生尤其是贷款同学的诚信与责任意识,教育学生深刻认识诚信立身在市场经济社会的必要性、重要性与紧迫性,以及背信弃义的破坏性与危害性,引导学生正确把握勇担责任与逃避责任对于个人成才与发展的关系和利害。
4.完善学生还贷的激励与处罚机制,加强师生的领导与使命思想。对于能按时还清本息的贷款学生,一方面助学贷款的政府主管部门可以考虑给予学生及其所在学校一定的精神或物质鼓励,另一方面贷款学生所在学校也可对学生予以一定奖励,比如拿出一些资金并以奖励按时还贷学生的名义设立某项助学金或公益基金,以回报和帮助其他急需关爱的弱势群体或个人,如此既能激发和强化贷款学生按时还贷的意愿与行为,又能进一步调动学校相关老师催促学生还贷的积极性。相反,对于不能按时还清贷款本息的学生,首先国家要加强公民个人的征信管理;其次要有步骤有范围地及时通报还贷违约学生的相关情况,切勿轻易棒杀或封锁还贷违约学生;最后要负责学生助学信贷工作的政府部门要对相应的学校进行适当处罚,学校也必须对负有协助催促学生还贷责任的相关老师予以一定处罚,从而做到助学信贷既注重防范管理又讲究奖惩分明,不断加强相关师生千方百计做好助学信贷工作的领导与使命思想,确保助学信贷和助学育人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高校“资助育人体系”,应重在调动贫困大学生的内在精神层面力量,引导他们去思考“人生的目的”和“生活的意义”等根本性问题,进而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最终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5]在资助育人的具体实践中,应“以服务学习为理念,搭建以助学金为主载体的感恩教育平台;发挥激励效应,搭建以奖学金为主载体的专业成才平台;以诚信为本,搭建以助学贷款为主载体的励志育人平台;孵化创业型岗位,搭建以勤工助学为主载体的能力提升平台”[6],全方位全过程地加强和改进奖学助学体系对于高校人才培养的成效。
参考文献:
[1]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11年版)[EB/OL](2011-08-20)[2012-03-06].http://www.csa.cee.edu.cn/show_news.jsp?id=2038.
[2]邱日梅,刘金明.大学生资助工作在“三能”人才培养中的成效研究[J].出国与就业,2012,(2):38-39.
[3]李凤.助金、助心、助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新模式[J].高校辅导员学刊,2011,(6):53-56.
[4]李艳,汪朝杰,李志明等.新资助体系下大学生思想教育[J].高校辅导员学刊,2010,(4):31-33.
[5]曾庆璋.建构和谐社会视阈下的高校“资助育人”体系[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5):72-73.
[6]曹瑛,李萍.新资助政策背景下资助育人实践的路径探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10):124-125.
基金项目:广东海洋大学2008年“三能”人才课题研究项目(奖学助学体系对“三能”人才培养的成效研究),广东海洋大学2009年“三能”人才课题研究项目(项目编号SNKT200923)。
关键词: 奖学助学体系 高校人才 培养成效
为加强对大学生的关爱、扶持与激励,鼓励其奋发成才,自2007年以来,我国进一步健全和改进了大学生的奖学助学体系。新构建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既对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发挥了重要作用,又为促进高校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当前大学生奖学助学体系的构成[1]
高校学生奖学助学体系共同构成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目前主要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信贷和学费与贷款代偿等四大块组成。
(一)奖学金体系。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社会赞助奖学金等六部分,其中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于具有评奖制度完善又稳定,授奖面广且奖金多、评奖作用显著等特点而成为奖学金体系中最主要的部分。
目前设立的国家奖学金旨在奖励在读二年级及以上的特别优秀的大学生,奖金为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在于激励在读二年级及以上的优秀贫困大学生,奖金为5000元/人·年,两者的奖励面分别约为在校大学生的0.3%和3%。专业奖学金通常指为鼓励报考师范、农林、民族、体育和航海等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其奖励面为100%,一般分三个等级。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常为25%—30%,一般分三个等级,奖金为每生每年几千元至数百元不等,要求获奖者必须品学兼优。社会赞助奖学金是指由社会上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面相对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明显小很多,奖金为每生每年几千元至数百元不等。
(二)助学金体系。助学金体系主要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和国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与缓交学费、减免学费、助学贷款,以及学费代偿与贷款代偿等九部分组成。助学贷款因面向对象广、涉及金额大、作用明显而成为助学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费问题,其资助标准从2011起由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提为3000元,资助面约为在校大学生的20%。当前的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助学贷款的最高额度均为每生每年6000元,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两者同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大学生助学贷款在学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支付,毕业后开始由个人按规定还本付息,要求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学费代偿与贷款代偿政策于2009年开始实施,政策规定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且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或者高校应届毕业生与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两者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均不超过6000元/人·学年。
二、奖学助学体系对于大学生成才的功效分析[2]
奖学助学体系通过现实中各高校具体组织开展大学生资助工作,不论是对于我所在的广东海洋大学培养能安心、能吃苦、能创业的“三能”人才,还是对于其他高校培养各具特色的各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都既有直接的济困解难作用,又有丰富的育人功能,还有明显的育才效用。
(一)奖学金的激励与导向功能。
奖学奖学,顾名思义其本意在于对在学习中表现出色的学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以积极肯定优秀者并鼓励其更上一层楼,并引导他人向优秀者学习的一种正面举措。因此,包含有各种奖学金的奖学体系对于学生的成才有着显著的激励与导向功能。
(二)助学金的扶持帮助与关爱功能。
助学,即资助学习与帮助完成学业之义。因为更多的助学行为是无偿地向被助者提供物质资助与精神帮助,所以助学金主要体现为对学生成长的扶助与关爱功能。
(三)勤工助学的引导自立与自强功能。
所谓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勤工助学者需要通过劳动以取得报酬而改善自己的学习与生活,并非不付出即有所获,这说明勤工助学对于学生成才不仅有着济困解难的作用,而且具有引导和锻炼其自立自强的功能。
(四)助学贷款的信用与责任功能。
不论是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都不需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提供任何担保或抵押,只需学生本人承诺届时按期还贷并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即可。既说明党中央与国务院对于作为国家希望所在的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有着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又表明国家推行此项政策的基本前提是充分相信贷款学生普遍具有良好的信用品质和过硬的责任心态的。由此可见,助学贷款政策对于大学生成才与发展,蕴含着教育与引导其必须注重信用与责任的功能。
(五)学费和贷款代偿的回报与感恩功能。
所谓学费代偿与贷款代偿是我国为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部队军营建功立业或者到西部基层或落后地方去就业与发展,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或者到西部基层或落后地方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学费或贷款代偿的一项重要助学政策。之所以推行此优惠政策,一是作为国防事业中坚的部队需要更多的青年人才以加强国防力量,二是西部基层或落后地方因为就业与发展条件较为艰辛而更需要优秀人才予以支持。由此可见,学费代偿与贷款代偿政策的实施,在某种意义上蕴含着投桃报李的传统思维与做法,所体现的正是回报与感恩思想。换言之,国家实施学费与贷款代偿政策就是在教育和引导大学生为人处世必须谨记回报与感恩理念。
(六)奖学助学体系对学生成才的基本效用。 正因为奖学助学体系有着以上育人功能,所以在落实奖学助学体系即开展大学生资助工作对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至少具有六大效用:一是可以有效解决学生经济困难,促进学生安心学习;二是能有效体现学校关爱学生,促进师生密切关系;三是能教育学生加强道德品行,促进提升思想素质;四是能提高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加强学风建设;五是能有效引导学生加强社会实践,促进增强学生应用能力;六是既能保障学校及时收到学费,又可促进维护校园稳定。换言之,奖学助学体系特别是助学体系对于高校人才培养具有助金、助心、助才的效用,其中助金是基础,助心是保障,助才是动力。[3]
三、改进资助工作以提升人才培养成效的问题和对策
虽然奖学助学体系的构建与落实,即开展大学生资助工作对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以上功能与效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以巩固和提高奖学助学体系对高校培养人才的成效。
(一)落实奖学助学体系即当前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存在问题。
1.奖助学金的评审与发放粗放简单欠精细。一是奖学金评审太重课程理论成绩而过轻实践能力和品德表现;二是奖学金的发放往往只是通过校园“一卡通”或学校财务发到学生个人账户即了事,没有或者较少举行隆重的颁发与表彰仪式;三是贫困生认定既简单粗糙又不严谨不科学,甚至出现非贫困生也获得各种助学金特别是国家助学金,从而造成许多负面影响。
2.对受资助学生的思想教育不到位欠深入。一是对各种奖学助学政策的宣传教育不到位。因为对各种奖学助学金评审办法等相关制度的宣传工作既不广泛又欠深入,以致不论是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还是没得到奖助学金的同学,都不能或难以全面深刻地理解和把握国家和学校构建奖学助学体系的精神实质与要求,甚至有些同学不知道或不清楚相关助学奖学政策的基本要求。二是对获得助学奖学金学生的诚信与感恩教育不到位,以致不少为获得或得到资助的同学出现弄虚作假甚至忘恩负义的现象。三是对得到奖学金学生的榜样意识与责任思想教育引导不到位,致使不少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思想认识较为狭隘,没有得到应有的提升,更难以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不少受资助学生出现诚信缺失、缺乏竞争意识、存在心理贫困等诸多问题。[4]
3.对贷款学生按时还贷的跟进工作需加强。既由于毕业生离开学校后,不容易随时联系和跟进其就业与发展状况,又因为目前许多学工人员甚至不少院系领导对贷款毕业生还贷工作的认识尚不充分或不到位,以致对贷款学生按时还贷的跟进工作抓得不紧,从而严重影响了助学信贷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改进奖学助学体系工作以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的对策。
1.改进奖学金的评审与发放方法,大力宣传获得奖学金学生事迹。对于改进奖学金的评审方法,首先在制定评审办法时应由侧重课程理论学习成绩,转为注重学生的学习实践能力,加强学生品德量化考察并减少定性考核。虽然可能会导致某些问题,但是高校培养人才若解决不了多少实际问题,或者没有将其良好的道德品质外化为帮助他人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实际行动,则如此“人才”也不为人才。
在发放奖学金时,不能简单地通过学校财务或合作银行将钱发给学生或发到学生个人账号上就了事,应举办隆重的颁发与表彰典礼,建立优秀学生帮助学习困难者机制,并通过举行学习经验交流会和校园网、橱窗、校园广播等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获得奖学金学生的先进事迹,不断地激发、巩固和提升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努力强化获得奖学金学生的自信自尊与自立自豪感,教育和引导学习优秀者努力带动和帮助学习困难者,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发展。
2.改进助学金的申评与资助办法,深化大学生的感恩与回报精神。当前高校助学金的申评程序一般为学生申请贫困认定,所在班级与院系评议和公示学生困难等级,学校根据学生困难程度给予相应资助。这里要着重改进的是贫困生的认定不能单靠或者主要看学生本人提供的贫困评明,要既广泛听取其同班同学和相关老师的意见,又充分结合其日常消费表现,并要求学生本人提供出具其贫困证明材料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同时,国家相关部门也要出台相应规定以明确地方民政部门等不但要在网上公示所辖地的贫困标准与贫困户名单,而且要积极配合学校调查贫困生情况。
对于贫困生的资助理念应由大量地无偿发放助学金改为重在通过勤工助学获得有偿资助,以鼓励和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食其力,进而练就和塑造其自信、自尊、自爱、自立、自强、自豪的品性与素质,从而显著地减少或消除某些学生等、靠、要的不良思想与行为。与此同时,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机制并通过各种形式与载体,不断地教育和深化大学生尤其是获得资助者的感恩与回报精神,使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热心于各种公益事,比如参加无偿献血或志愿者服务等。
3.改进助学贷款的申请与偿还办法,强化学生的诚信与责任意识。一是不应由学校既帮助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又承担协助银行催促学生还贷的责任,应重点甚至完全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办学方的高校在市场经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下,实在是既无法又不该担负催促学生还贷不力则须支付风险补偿金的责任。二是学校要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大力加强广大学生尤其是贷款同学的诚信与责任意识,教育学生深刻认识诚信立身在市场经济社会的必要性、重要性与紧迫性,以及背信弃义的破坏性与危害性,引导学生正确把握勇担责任与逃避责任对于个人成才与发展的关系和利害。
4.完善学生还贷的激励与处罚机制,加强师生的领导与使命思想。对于能按时还清本息的贷款学生,一方面助学贷款的政府主管部门可以考虑给予学生及其所在学校一定的精神或物质鼓励,另一方面贷款学生所在学校也可对学生予以一定奖励,比如拿出一些资金并以奖励按时还贷学生的名义设立某项助学金或公益基金,以回报和帮助其他急需关爱的弱势群体或个人,如此既能激发和强化贷款学生按时还贷的意愿与行为,又能进一步调动学校相关老师催促学生还贷的积极性。相反,对于不能按时还清贷款本息的学生,首先国家要加强公民个人的征信管理;其次要有步骤有范围地及时通报还贷违约学生的相关情况,切勿轻易棒杀或封锁还贷违约学生;最后要负责学生助学信贷工作的政府部门要对相应的学校进行适当处罚,学校也必须对负有协助催促学生还贷责任的相关老师予以一定处罚,从而做到助学信贷既注重防范管理又讲究奖惩分明,不断加强相关师生千方百计做好助学信贷工作的领导与使命思想,确保助学信贷和助学育人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高校“资助育人体系”,应重在调动贫困大学生的内在精神层面力量,引导他们去思考“人生的目的”和“生活的意义”等根本性问题,进而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最终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5]在资助育人的具体实践中,应“以服务学习为理念,搭建以助学金为主载体的感恩教育平台;发挥激励效应,搭建以奖学金为主载体的专业成才平台;以诚信为本,搭建以助学贷款为主载体的励志育人平台;孵化创业型岗位,搭建以勤工助学为主载体的能力提升平台”[6],全方位全过程地加强和改进奖学助学体系对于高校人才培养的成效。
参考文献:
[1]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11年版)[EB/OL](2011-08-20)[2012-03-06].http://www.csa.cee.edu.cn/show_news.jsp?id=2038.
[2]邱日梅,刘金明.大学生资助工作在“三能”人才培养中的成效研究[J].出国与就业,2012,(2):38-39.
[3]李凤.助金、助心、助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新模式[J].高校辅导员学刊,2011,(6):53-56.
[4]李艳,汪朝杰,李志明等.新资助体系下大学生思想教育[J].高校辅导员学刊,2010,(4):31-33.
[5]曾庆璋.建构和谐社会视阈下的高校“资助育人”体系[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5):72-73.
[6]曹瑛,李萍.新资助政策背景下资助育人实践的路径探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10):124-125.
基金项目:广东海洋大学2008年“三能”人才课题研究项目(奖学助学体系对“三能”人才培养的成效研究),广东海洋大学2009年“三能”人才课题研究项目(项目编号SNKT20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