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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食品添加剂中的碳酸氢钠和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40家企业生产的41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7.8%。
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俗称“小苏打”,是食用化工产品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品种,主要用于食品发酵剂,饮料中的二氧化碳发生剂。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碳酸氢钠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内蒙古、天津、山东、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浙江、上海等12个省、直辖市24家企业的25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4%。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87-1998《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中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全项检验。包括:总碱量、干燥减量、pH值、砷含量、重金属含量、铵盐含量、澄清度7项指标。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抽查中有少数产品澄清度不合格。澄清度指标主要表示产品中水不溶物的情况,成分以泥沙、机械杂质和钙镁盐为主。澄清度不合格的产品加入到食品中会影响食品的口感。
2.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总碱量不合格。总碱量是碳酸氢钠产品中最重要的指标,直接影响着作为食品膨松剂和二氧化碳发生剂的使用效果。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及其盐类:主要用于新鲜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及鱼类罐头、人造奶油、果汁、水果色拉、冷饮用酪蛋白酸及其盐类、食用真菌及其制品、以谷物为基料的婴儿和儿童食品、清凉饮料、糖水水果罐头、果酱、蔬菜罐头、冰淇淋、冷冻水果、乳及乳制品、果冻、软饮料、罐装水凝胶点心,亦可用于柑橘的保鲜等。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食品添加剂柠檬酸及其盐类(柠檬酸、柠檬酸钾、柠檬酸钠、柠檬酸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湖南、安徽、山东、江苏、山西5个省16家企业生产的16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8%。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柠檬酸钙含量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203-1998《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钙》规定,柠檬酸钙含量为98.0~100.5%。抽查中有个别产品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钙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主要是原料碳酸钙转化不完全,成品中存在杂质。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食品添加剂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俗称“小苏打”,是食用化工产品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品种,主要用于食品发酵剂,饮料中的二氧化碳发生剂。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碳酸氢钠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内蒙古、天津、山东、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浙江、上海等12个省、直辖市24家企业的25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4%。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87-1998《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中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全项检验。包括:总碱量、干燥减量、pH值、砷含量、重金属含量、铵盐含量、澄清度7项指标。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抽查中有少数产品澄清度不合格。澄清度指标主要表示产品中水不溶物的情况,成分以泥沙、机械杂质和钙镁盐为主。澄清度不合格的产品加入到食品中会影响食品的口感。
2.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总碱量不合格。总碱量是碳酸氢钠产品中最重要的指标,直接影响着作为食品膨松剂和二氧化碳发生剂的使用效果。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及其盐类:主要用于新鲜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及鱼类罐头、人造奶油、果汁、水果色拉、冷饮用酪蛋白酸及其盐类、食用真菌及其制品、以谷物为基料的婴儿和儿童食品、清凉饮料、糖水水果罐头、果酱、蔬菜罐头、冰淇淋、冷冻水果、乳及乳制品、果冻、软饮料、罐装水凝胶点心,亦可用于柑橘的保鲜等。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食品添加剂柠檬酸及其盐类(柠檬酸、柠檬酸钾、柠檬酸钠、柠檬酸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湖南、安徽、山东、江苏、山西5个省16家企业生产的16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8%。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柠檬酸钙含量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203-1998《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钙》规定,柠檬酸钙含量为98.0~100.5%。抽查中有个别产品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钙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主要是原料碳酸钙转化不完全,成品中存在杂质。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食品添加剂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