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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523.32 【文章标识码】B 【文章编号】1326-3587(2013)06-0085-01
现代教育学研究表明,学生的学习能力是一种获取知识、多层次的综合能力,阅读能力是基础,思维能力是核心,创造能力是最高目标。新课程理念十分关注学生的“学”,要求教师以学生的探索求知活动为主线展开教学,这就要求学生要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才能在课堂上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有一句话说得好: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新课标中强调“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我想我们教师如果能够在课堂教学中让学生学会学习,具备自主学习的能力,那么学习的主人就会优化他们的学习过程,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我们这些数学学习的组织者们才是真正意义上做到了“授人以渔”。那么,在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呢?
著名的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过这样一句话:“教学如同扶孩子走路,虽小心扶持,而时时不忘放手也。”这一比喻形象而生动地告诫教师在教学中要时刻不忘将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大人教小孩走路,往往经历一个由大人“双手扶着小孩的胳臂走——双手牵着小孩的双手走——伸出一只手引着小孩走——放开双手让小孩自己走”的有序有效的过程。我觉得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何尝不是如此呢?那么,什么时候对学生“扶”、“牵”、“引”、“放”才适当呢?
一、在学生学习能力的定向阶段要“扶”
教师的“扶”,是为了在学生还“不会学习”的情况下,及时给予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和帮助,使学生对“怎样学习”心中有一个谱。因此,教师要把指导学生怎样读书和启发学生如何思考放在首位,在课堂教学中首先要制造悬念,协商好目标,耐心指导学生去读书,引导学生去发现问题而产生求知欲。如初一的学生在学习几何时往往难以入门,有的到了初二还不会进行简单的几何推理,这就要求教师在学生在学习几何的初始阶段耐心指导,教给他们进行几何推理的方法,使他们掌握一定的推理技巧。
二、在学生学习能力的形成阶段要“牵”
教师的“牵”,是为了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重点和难点,引导学生运用自己掌握的学习方法和规律读懂教材的内容,解决学习中的一般问题。因此,教师要在教材的难点处“牵”,在学生理解的难点处“牵”,在解题的思路和方法上“牵”,在解题的技能技巧上“牵”,使学生初步形成学习能力。到了初二下期,学生的推理能力已经形成,教师就应在解题上给予学生指导,如果学生在学习中遇到实在不会做的难题,教师就应帮助解决,扫除学生学习中的障碍,使学生在学习上充满信心。
三、在学生学习能力的发展阶段要“引”
教师的“引”,是为了给学生独立学习铺路搭桥,使学生由教师的“扶”、“牵”学习过渡到独立学习。因此,教师既要引导学生在学习中不断强化和巩固初步形成的学习能力,以便达到熟练的程度,又要引导学生根据学习实际灵活选择和运用学习方法,并自觉克服学习中的困难,主动获取新知识,初步形成独立学习能力。如求二次函数顶点坐标的计算方法有两种:配方法和公式法,教学中可以让学生运用这兩种方法求同一个二次函数的顶点坐标,让他们自己比较这两种方法哪一种最适合自己,从而把这个知识点掌握得更好。又如在“一元二次方程的解法”的学习中会出现四种解题方法,这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在解题过程中进行对比、分析这四种方法的优劣,让学生自己对这四种方法的运用进行总体评价,从而使学生对四种解题方法掌握得更好,运用得更熟练,通过这种形式来培养学生的评价能力。
四、在学生学习能力的巩固阶段要“放”
教师的“放”,是为了促使学生从“领会学习”到“生动学习 ”,把学到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法自觉运用到学习新知识的过程中,巩固和提高学习能力。因此,教师在学生基本概念的掌握、次要内容的理解、解题方法的选择等方面要“放”,以便及时发现学生知识掌握上的缺陷和技能形成中的弱点而强化指导,训练弥补。显然,这里的放并非“放任自流”,而是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双重作用的有机结合,从而使学生很快掌握学习技法,触类旁通,充分发挥其学习主动性,不断巩固和提高学习能力。如七年级的“有理数加法”的研究思想、方法,完全可以迁移到研究“有理数乘法”中去。有理数加法的法则是在数轴上得出的,而有理数乘法的法则也是在数轴上研究的,教师可以让学生自己比照前面研究有理数加法的方法画数轴来研究有理数乘法的法则。这种学生学会这部分知识,能够类比另一个知识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学会解决一个问题的同时也会解决另一个问题,培养了学生的迁移能力,发展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当然,“扶”、“牵”、“引”、“放”不是截然分开的,也不是简单的相加关系,而是穿插交织,紧密结合,从而促使学生的学习能力在定向、形成、发展和巩固中良性循环,不断提高。
现代教育学研究表明,学生的学习能力是一种获取知识、多层次的综合能力,阅读能力是基础,思维能力是核心,创造能力是最高目标。新课程理念十分关注学生的“学”,要求教师以学生的探索求知活动为主线展开教学,这就要求学生要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才能在课堂上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有一句话说得好: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新课标中强调“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我想我们教师如果能够在课堂教学中让学生学会学习,具备自主学习的能力,那么学习的主人就会优化他们的学习过程,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我们这些数学学习的组织者们才是真正意义上做到了“授人以渔”。那么,在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呢?
著名的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过这样一句话:“教学如同扶孩子走路,虽小心扶持,而时时不忘放手也。”这一比喻形象而生动地告诫教师在教学中要时刻不忘将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大人教小孩走路,往往经历一个由大人“双手扶着小孩的胳臂走——双手牵着小孩的双手走——伸出一只手引着小孩走——放开双手让小孩自己走”的有序有效的过程。我觉得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何尝不是如此呢?那么,什么时候对学生“扶”、“牵”、“引”、“放”才适当呢?
一、在学生学习能力的定向阶段要“扶”
教师的“扶”,是为了在学生还“不会学习”的情况下,及时给予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和帮助,使学生对“怎样学习”心中有一个谱。因此,教师要把指导学生怎样读书和启发学生如何思考放在首位,在课堂教学中首先要制造悬念,协商好目标,耐心指导学生去读书,引导学生去发现问题而产生求知欲。如初一的学生在学习几何时往往难以入门,有的到了初二还不会进行简单的几何推理,这就要求教师在学生在学习几何的初始阶段耐心指导,教给他们进行几何推理的方法,使他们掌握一定的推理技巧。
二、在学生学习能力的形成阶段要“牵”
教师的“牵”,是为了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重点和难点,引导学生运用自己掌握的学习方法和规律读懂教材的内容,解决学习中的一般问题。因此,教师要在教材的难点处“牵”,在学生理解的难点处“牵”,在解题的思路和方法上“牵”,在解题的技能技巧上“牵”,使学生初步形成学习能力。到了初二下期,学生的推理能力已经形成,教师就应在解题上给予学生指导,如果学生在学习中遇到实在不会做的难题,教师就应帮助解决,扫除学生学习中的障碍,使学生在学习上充满信心。
三、在学生学习能力的发展阶段要“引”
教师的“引”,是为了给学生独立学习铺路搭桥,使学生由教师的“扶”、“牵”学习过渡到独立学习。因此,教师既要引导学生在学习中不断强化和巩固初步形成的学习能力,以便达到熟练的程度,又要引导学生根据学习实际灵活选择和运用学习方法,并自觉克服学习中的困难,主动获取新知识,初步形成独立学习能力。如求二次函数顶点坐标的计算方法有两种:配方法和公式法,教学中可以让学生运用这兩种方法求同一个二次函数的顶点坐标,让他们自己比较这两种方法哪一种最适合自己,从而把这个知识点掌握得更好。又如在“一元二次方程的解法”的学习中会出现四种解题方法,这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在解题过程中进行对比、分析这四种方法的优劣,让学生自己对这四种方法的运用进行总体评价,从而使学生对四种解题方法掌握得更好,运用得更熟练,通过这种形式来培养学生的评价能力。
四、在学生学习能力的巩固阶段要“放”
教师的“放”,是为了促使学生从“领会学习”到“生动学习 ”,把学到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法自觉运用到学习新知识的过程中,巩固和提高学习能力。因此,教师在学生基本概念的掌握、次要内容的理解、解题方法的选择等方面要“放”,以便及时发现学生知识掌握上的缺陷和技能形成中的弱点而强化指导,训练弥补。显然,这里的放并非“放任自流”,而是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双重作用的有机结合,从而使学生很快掌握学习技法,触类旁通,充分发挥其学习主动性,不断巩固和提高学习能力。如七年级的“有理数加法”的研究思想、方法,完全可以迁移到研究“有理数乘法”中去。有理数加法的法则是在数轴上得出的,而有理数乘法的法则也是在数轴上研究的,教师可以让学生自己比照前面研究有理数加法的方法画数轴来研究有理数乘法的法则。这种学生学会这部分知识,能够类比另一个知识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学会解决一个问题的同时也会解决另一个问题,培养了学生的迁移能力,发展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当然,“扶”、“牵”、“引”、“放”不是截然分开的,也不是简单的相加关系,而是穿插交织,紧密结合,从而促使学生的学习能力在定向、形成、发展和巩固中良性循环,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