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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集体林权改革后,广大林农由原来游离于林业经济之外的"雇工"变为集体林权主人,成为林业经营的主体,拥有实实在在的林木所有权、经营权、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就如何合理经营、科学管理和监护好这部分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森林多种效益为目的,探讨集体林改革后合理经营、科学管理、强化监护的有效途径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