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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规定,2010年11月27~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中心一次性使用流量设定微调式输液器等76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