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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有偿带孙,既是对儿女们善意的提醒,更是对老人们自身权益的保障。此案中,杨金美状告儿子、前儿媳追索“带孙费”,挑战了传统观念,是老人对自我价值的肯定,更是对子女啃老行为的纠偏。
老人成了免费保姆
2004年8月22日,广西陆川县45岁的杨金美喜得孙女。未过五十岁,就三代同堂,杨金美别提多高兴了,可很快难题就摆在了全家人面前:孩子谁来带?老两口和小两口各自都有工作,最终,杨金美决定提前退休在家带孙女,让儿子儿媳安心工作。
孙女慧慧刚满月不久,儿媳方晴便去上班了。一开始,小夫妻俩下班后还帮着带带孩子,但时间久了,他们嫌烦,下了班就钻进房间玩手机打游戏,任由孩子哭闹都不管不问。杨金美晚上要给孩子喂奶、换尿布,还得早起买菜做饭,一天到晚累得腰都直不起来。她便跟儿媳商量,白天由她照看孩子,晚上则由小夫妻俩带着睡。方晴听后并不乐意。杨金美不好说什么,她只盼着等孙女上了幼儿园,自己就可以轻松一些了。
杨金美盼着慧慧长大,可还没有等她喘口气,如山的重负再次压来。2006年2月,儿子潘帆欣喜地告诉杨金美,妻子怀上了二胎。杨金美听后心情很复杂,她不是不喜欢孩子,只是一想到孩子出生后又得她负责照顾,心里便发怵。
很快,她的担忧变成了现实。2006年11月26日,小孙女敏敏出世,方晴坚持要给孩子喂奶粉,两个小时喂一次,吃完奶要拍嗝,杨金美夜里根本没法睡。她曾不止一次地对丈夫说:“我真想好好睡一觉,哪怕安安稳稳睡上一个小时也好。”丈夫听后既心疼又无奈。
一天中午,儿子儿媳在家休息,杨金美实在太困了,便把两个孩子交到儿媳手上:“我头晕,眯一会,你们俩把孩子看好。”杨金美沾上枕头就睡着了,突然,一阵婴儿的啼哭声将她惊醒。她一睁眼,看到儿媳正抱着哇哇大哭的小孙女站在自己床前……杨金美接过敏敏,气不打一处来:“人家的爸爸妈妈下班了,都抢着抱孩子。可你们倒好,偶尔带个十分钟都嫌烦,我们做父母的只是帮帮你们,照顾孩子的担子可不能全压在我们身上。”面对婆婆的指责,方晴脸上挂不住了:“我不想生,你们非让我生,现在生了你又不管,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说完摔门回自己房间去了。
杨金美气得浑身发抖,眼泪直往下掉。她伤心地对丈夫说:“这孩子哪里是她生的,简直就跟我生的一样。我们辛苦了一辈子,把儿子折腾大,给他成家立业,难道还没有尽到责任吗?现在,好像我们不带孙子就跟犯了多大错似的。”杨金美想等儿媳冷静下来,再跟他们小两口好好谈谈。
养孙重担苦了老人
没等杨金美跟儿子儿媳好好聊聊,儿子潘帆就因为操作不当被工厂解雇。为了缓解经济压力,2007年元旦,潘帆和方晴向杨金美提出要去广州打工赚钱,两人信誓旦旦地承诺每个月寄1000元生活费。杨金美没有多想,她让小两口放心去打工,答应照顾好两个孩子。
起初,儿子儿媳偶尔还给两个女儿寄些吃的和用的。虽然两人没有兑现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的承诺,但杨金美始终毫无怨言,毕竟儿子儿媳知道疼孩子了,只要小夫妻俩过得和和美美,自己苦点算什么。可远在异乡的潘帆和方晴没了父母帮衬,日子过得一团糟。潘帆白天工作,回到家什么事也不做,只顾上网,他说:“挣钱养家是我的责任,其他事情不要让我费神。”方晴也不甘示弱:“你把家养起来了吗?”两人常常为此吵得天翻地覆。
2012年9月,慧慧和敏敏先后上了小学,生活开销加上孙女的学费,使得支出骤增。一开始杨金美用退休金贴补,但很快,退休金就不够用了。老伴潘珂只好在下班后到附近的一家超市干点保洁工作。杨金美想向儿子要点生活费,可每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2013年,潘帆和方晴从广东回到陆川准备过春节。杨金美找到儿媳方晴,跟她商量每月能不能给一些生活费,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也承担一点父母的责任。杨金美哪里会想到,方晴因为经常跟丈夫吵架,早已起了离婚的念头,她一口拒绝了。
2014年9月1日,方晴正式向法院起诉离婚。当晚杨金美得知这一消息,急得直跺脚,指着儿子骂道:“我这么多年没日没夜的忙,不就是希望你们好好过日子,结果你们要离婚。”潘帆激动地数落起老婆的种种不是,方晴也是一肚子火,两个人又吵了起来。
杨金美气得猛拍桌子,愤怒地问:“你们有没有想过,分开了孩子怎么办?谁来带?”没想到,在这件事上小夫妻俩迅速达成了一致,同时抬手指向了杨金美:“你带!”杨金美激动地站了起来,愤怒地盯着小夫妻俩,劈头盖脸一顿痛骂:“你们配做父母吗?从孩子出生起,你们就没管过一天,打预防针、体检、上学都是我们老两口一起带的。你们知道孩子现在多重?我看连她们是哪天出生的你们都不记得了吧!”方晴白了杨金美一眼:“不管你说啥,这婚我离定了,孩子给潘帆吧,我月薪才两千多点,自己都不够花,也没钱付抚养费,等以后有钱了我会补偿孩子的。”
潘帆一听,急得直摆手:“你把孩子给我,我又没钱养。如果你坚持不要孩子,我妈可以接着带,但你每个月必须得出2000块钱抚养费。”眼见儿子儿媳闹得不可开交,杨金美撂下一句狠话:“孩子是你俩的,你们要离婚,孩子自己带!”
2015年2月13日,潘帆和方晴最终离婚,两个孩子由潘帆抚养,方晴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杨金美窝在家中的沙发上,抱着两个孙女号啕大哭。
“带孙费”,要得合法!
两人离婚后不久,方晴便和孩子中断了联系,没有支付过抚养费。眼看两个孩子大了,用钱的地方越来越多,杨金美实在无力承担,她多次联系儿子和前儿媳,希望他们给些生活费,可两人都找借口推脱了。
2015年5月初,潘帆从外地回家办事,顺道看了一下两个孩子。那段时间流感严重,两个孩子都得了重感冒。见女儿流着鼻涕发着高烧,潘帆有些心疼,指责母亲怎么把孩子搞成这样。杨金美很委屈:“以前没钱买奶粉的时候你咋不管?现在孩子病了,你反倒怪我们,有你这样当儿子的吗?”说着说着,杨金美大哭起来。潘帆见状,拿起衣服就出了门,此后再也没回来,连个电话都没打。
杨金美越想越气,凭什么自己出钱出力带孙子,还得忍受儿子的埋怨。2015年5月5日,她一怒之下将儿子潘帆、前儿媳方晴告上了陆川县人民法院,要求他们支付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她抚养两个孙女所支出的33600元“带孙费”。
2015年6月3日,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杨金美向法官阐述了她诉讼的原因:“我虽然是两个孩子的奶奶,但没有抚养两个孩子的义务,也不是他们的监护人,我只希望通过这场官司,让儿子和前儿媳知道抚养子女是他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在父母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小孩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对自己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并没有法定抚养教育义务。法院还认为,老人向子女收取“带孙费”是合法的。依照《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被告潘帆、方晴对两个孩子负有法定抚养义务,而作为奶奶的杨金美对两个孙女没有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其为维护潘帆、方晴对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在两人外出期间代为抚养且支付了必要的抚养费,有权要求潘帆、方晴偿还为此而支付的“带孙费”。
2015年7月14日,陆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酌情判定潘帆、方晴每月共负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1000元,两年共计24000元,每人承担12000元。
如今,潘帆一个人过,因为要工作,不可能照顾两个女儿,杨金美老两口还要继续当“保姆”。不过杨金美还是很欣慰,至少她给儿子和前儿媳上了一课,教会了他们责任与担当,前儿媳也表示,以后会多关心孩子。
编辑 吴忞忞 [email protected]
老人成了免费保姆
2004年8月22日,广西陆川县45岁的杨金美喜得孙女。未过五十岁,就三代同堂,杨金美别提多高兴了,可很快难题就摆在了全家人面前:孩子谁来带?老两口和小两口各自都有工作,最终,杨金美决定提前退休在家带孙女,让儿子儿媳安心工作。
孙女慧慧刚满月不久,儿媳方晴便去上班了。一开始,小夫妻俩下班后还帮着带带孩子,但时间久了,他们嫌烦,下了班就钻进房间玩手机打游戏,任由孩子哭闹都不管不问。杨金美晚上要给孩子喂奶、换尿布,还得早起买菜做饭,一天到晚累得腰都直不起来。她便跟儿媳商量,白天由她照看孩子,晚上则由小夫妻俩带着睡。方晴听后并不乐意。杨金美不好说什么,她只盼着等孙女上了幼儿园,自己就可以轻松一些了。
杨金美盼着慧慧长大,可还没有等她喘口气,如山的重负再次压来。2006年2月,儿子潘帆欣喜地告诉杨金美,妻子怀上了二胎。杨金美听后心情很复杂,她不是不喜欢孩子,只是一想到孩子出生后又得她负责照顾,心里便发怵。
很快,她的担忧变成了现实。2006年11月26日,小孙女敏敏出世,方晴坚持要给孩子喂奶粉,两个小时喂一次,吃完奶要拍嗝,杨金美夜里根本没法睡。她曾不止一次地对丈夫说:“我真想好好睡一觉,哪怕安安稳稳睡上一个小时也好。”丈夫听后既心疼又无奈。
一天中午,儿子儿媳在家休息,杨金美实在太困了,便把两个孩子交到儿媳手上:“我头晕,眯一会,你们俩把孩子看好。”杨金美沾上枕头就睡着了,突然,一阵婴儿的啼哭声将她惊醒。她一睁眼,看到儿媳正抱着哇哇大哭的小孙女站在自己床前……杨金美接过敏敏,气不打一处来:“人家的爸爸妈妈下班了,都抢着抱孩子。可你们倒好,偶尔带个十分钟都嫌烦,我们做父母的只是帮帮你们,照顾孩子的担子可不能全压在我们身上。”面对婆婆的指责,方晴脸上挂不住了:“我不想生,你们非让我生,现在生了你又不管,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说完摔门回自己房间去了。
杨金美气得浑身发抖,眼泪直往下掉。她伤心地对丈夫说:“这孩子哪里是她生的,简直就跟我生的一样。我们辛苦了一辈子,把儿子折腾大,给他成家立业,难道还没有尽到责任吗?现在,好像我们不带孙子就跟犯了多大错似的。”杨金美想等儿媳冷静下来,再跟他们小两口好好谈谈。
养孙重担苦了老人
没等杨金美跟儿子儿媳好好聊聊,儿子潘帆就因为操作不当被工厂解雇。为了缓解经济压力,2007年元旦,潘帆和方晴向杨金美提出要去广州打工赚钱,两人信誓旦旦地承诺每个月寄1000元生活费。杨金美没有多想,她让小两口放心去打工,答应照顾好两个孩子。
起初,儿子儿媳偶尔还给两个女儿寄些吃的和用的。虽然两人没有兑现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的承诺,但杨金美始终毫无怨言,毕竟儿子儿媳知道疼孩子了,只要小夫妻俩过得和和美美,自己苦点算什么。可远在异乡的潘帆和方晴没了父母帮衬,日子过得一团糟。潘帆白天工作,回到家什么事也不做,只顾上网,他说:“挣钱养家是我的责任,其他事情不要让我费神。”方晴也不甘示弱:“你把家养起来了吗?”两人常常为此吵得天翻地覆。
2012年9月,慧慧和敏敏先后上了小学,生活开销加上孙女的学费,使得支出骤增。一开始杨金美用退休金贴补,但很快,退休金就不够用了。老伴潘珂只好在下班后到附近的一家超市干点保洁工作。杨金美想向儿子要点生活费,可每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2013年,潘帆和方晴从广东回到陆川准备过春节。杨金美找到儿媳方晴,跟她商量每月能不能给一些生活费,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也承担一点父母的责任。杨金美哪里会想到,方晴因为经常跟丈夫吵架,早已起了离婚的念头,她一口拒绝了。
2014年9月1日,方晴正式向法院起诉离婚。当晚杨金美得知这一消息,急得直跺脚,指着儿子骂道:“我这么多年没日没夜的忙,不就是希望你们好好过日子,结果你们要离婚。”潘帆激动地数落起老婆的种种不是,方晴也是一肚子火,两个人又吵了起来。
杨金美气得猛拍桌子,愤怒地问:“你们有没有想过,分开了孩子怎么办?谁来带?”没想到,在这件事上小夫妻俩迅速达成了一致,同时抬手指向了杨金美:“你带!”杨金美激动地站了起来,愤怒地盯着小夫妻俩,劈头盖脸一顿痛骂:“你们配做父母吗?从孩子出生起,你们就没管过一天,打预防针、体检、上学都是我们老两口一起带的。你们知道孩子现在多重?我看连她们是哪天出生的你们都不记得了吧!”方晴白了杨金美一眼:“不管你说啥,这婚我离定了,孩子给潘帆吧,我月薪才两千多点,自己都不够花,也没钱付抚养费,等以后有钱了我会补偿孩子的。”
潘帆一听,急得直摆手:“你把孩子给我,我又没钱养。如果你坚持不要孩子,我妈可以接着带,但你每个月必须得出2000块钱抚养费。”眼见儿子儿媳闹得不可开交,杨金美撂下一句狠话:“孩子是你俩的,你们要离婚,孩子自己带!”
2015年2月13日,潘帆和方晴最终离婚,两个孩子由潘帆抚养,方晴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杨金美窝在家中的沙发上,抱着两个孙女号啕大哭。
“带孙费”,要得合法!
两人离婚后不久,方晴便和孩子中断了联系,没有支付过抚养费。眼看两个孩子大了,用钱的地方越来越多,杨金美实在无力承担,她多次联系儿子和前儿媳,希望他们给些生活费,可两人都找借口推脱了。
2015年5月初,潘帆从外地回家办事,顺道看了一下两个孩子。那段时间流感严重,两个孩子都得了重感冒。见女儿流着鼻涕发着高烧,潘帆有些心疼,指责母亲怎么把孩子搞成这样。杨金美很委屈:“以前没钱买奶粉的时候你咋不管?现在孩子病了,你反倒怪我们,有你这样当儿子的吗?”说着说着,杨金美大哭起来。潘帆见状,拿起衣服就出了门,此后再也没回来,连个电话都没打。
杨金美越想越气,凭什么自己出钱出力带孙子,还得忍受儿子的埋怨。2015年5月5日,她一怒之下将儿子潘帆、前儿媳方晴告上了陆川县人民法院,要求他们支付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她抚养两个孙女所支出的33600元“带孙费”。
2015年6月3日,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杨金美向法官阐述了她诉讼的原因:“我虽然是两个孩子的奶奶,但没有抚养两个孩子的义务,也不是他们的监护人,我只希望通过这场官司,让儿子和前儿媳知道抚养子女是他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在父母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小孩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对自己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并没有法定抚养教育义务。法院还认为,老人向子女收取“带孙费”是合法的。依照《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被告潘帆、方晴对两个孩子负有法定抚养义务,而作为奶奶的杨金美对两个孙女没有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其为维护潘帆、方晴对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在两人外出期间代为抚养且支付了必要的抚养费,有权要求潘帆、方晴偿还为此而支付的“带孙费”。
2015年7月14日,陆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酌情判定潘帆、方晴每月共负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1000元,两年共计24000元,每人承担12000元。
如今,潘帆一个人过,因为要工作,不可能照顾两个女儿,杨金美老两口还要继续当“保姆”。不过杨金美还是很欣慰,至少她给儿子和前儿媳上了一课,教会了他们责任与担当,前儿媳也表示,以后会多关心孩子。
编辑 吴忞忞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