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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析指出我国生态环境部门存在非规范化担责现象,环保部门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后,该现象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表现形式为"尽职亦被追责""客观履职不能也被追责"的情形会时有发生。为此,针对生态环境部门履责构建系统科学的责任清单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认为该机制的构建首先应该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充分依靠人大力量、争取政府最大支持,并利用社会力量的广泛监督来参与其中,在此之上,生态环境部门可从综合决策、统一监督管理、监管工业企业三个方面依法划清自身职责范围、科学确定部门尽职要求,构建自身尽职免责体系,从而保障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