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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艺术历史悠久,创造成果丰厚,而戏曲理论的研究却待启零乱,乏善可陈,缺乏系统归纳,微重于曲文评议,忽略宏观研讨和阐发,对戏曲起源、生成和演进流变的研究更是空白。
王国维承继乾嘉学派的朴学精神,在西方文艺思潮的影响下,以事实求是的态度,对被视为“文格卑俗”的戏曲文学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陈寅恪《王静安先生遗书序》),在戏曲研究上独辟蹊跷,言前人所未言,先后写出了《戏曲考源》、《优语录》、《宋大曲考》、《曲录》、《宋元戏曲史》等著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对其戏曲理论观点试举数端:
肯定戏曲作为一种文学形式所应有的地位
戏剧在发展过程中,走的是一条文人创作和民众创作相结合的道路,这也是戏剧艺术从一开始即受到上层士大夫鄙视的原因之一。王国维从文学发展史的角度,指出:“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语,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并进一步指出元人杂剧艺术上的独特之处,以为“能道人情,状物态,词采俊拔,而出乎自然,盖古所未有,而后人不能仿佛也。”(《宋元戏曲史》)又言:“元曲之佳处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盖元剧之作者,……关月之拙劣,所不问也;思想之卑陋,所不讳也;人物之矛盾,所不顾也;彼但摹写其胸中感想,与时代之情状,而真挚之理,与秀杰之气,时时流露于其间。”“又以其自然故,故能写当时政治及社会之情状”。(《宋元戏曲史?元剧之文章》)元杂剧的创作者同下层社会的密切融合,创作过程中的主体参与,使得现实主义的创作实践取得丰硕成果。王国维在阐发元曲的现实主义创作取材的基础上,又进一步论析了其创作的表现形式。他说:“古代文学之形容事物也,率用古语,其用俗语者绝无。……独元曲以许用衬字故,故辄以许多俗语或以自然之声音形容之,此自古文学之所未有也。”既指说元剧取材于现实生活,也明言其语言形式上的生活化、口语化。他是把元杂剧当作“案头之曲”来阅读和考察的。在《戏曲考原》里,开篇也说:“楚词之作,《沧浪》、《凤兮》二歌先之;诗余之兴,齐、梁小乐府先之;独戏曲一体,崛起于金元之间,于是有疑其出自异域,而与前此之文学无关系者,此又不然。”非常明显,王国维把戏曲当作一种文学看,是一以贯之的。虽然他花了相当的篇幅考察了历代戏剧,但其目的和落脚点正在于戏曲(戏剧文学中的曲词部分),在于指出戏曲不同于前代文学的独特之处,在于认识戏剧对乐曲文学的重大影响,那就是,这种文学除了像以往的文学一样是音乐性文学外,还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代言体的文学,还是一种可以用“自由之动作”来表演的文学。一句话,戏曲是一种代言体的音乐型的表演性的文学体裁。他推崇元曲(北剧南戏),不是推崇它作为戏剧的完备,而是推崇它作为一种新型文学的“自然”、“有意境”。
运用 “意境”说对戏曲曲文做出精当评议
王国维的“意境”说即作者主观方面的思想感情(意)与作者笔下之事物情世(境)之间所达到的完善和谐。中国戏曲是以“歌舞演故事”,曲文对音律的要求甚高。曲文结合汉语的特点,讲声韵、字调、字数、曲调、曲律。是以,曲文是可以歌唱的诗;由此,王国维用论述诗词艺术特征的“意境”来论述曲文。
王国维首先以“自然”为“意境”形成的因素。在《宋元戏曲史》中说:“然元剧最佳处……亦一言以蔽之,曰:有意境而已。何以谓之有意境?曰: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是也。”这同他所说的元剧“但摹写胸中之感想与时之情状,而真挚之理与秀杰之气,时时流露于期间”的说法只是表述不同,故而他认为汤显祖虽“诚一时之隽,然较之文人,是有人工与自然之别。”(《宋元戏曲史》109页)
王国维在《人间词语》中指出“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在《宋元戏曲史》中,王国维特举马致远《汉宫秋》第二折《梅花酒》做出评议:“真所谓写情则沁人心脾,写境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是也。”
“意境”强调的是主体感情的真挚抒发和客体情境的自然描述之统一,而反对只单纯对客观形态做逼真过分再现。王国维运用“意境”论指出元剧的总体风格就是“自然”。
对古代戏剧的悲剧审美做出最早阐释
我国戏剧创作受中国传统哲学和文学的影响,在审美追求上讲求艺术的教化作用,在艺术实践中讲究和谐统一,舞台中的各种情感表现总是最终趋向于建立一种和谐氛围。“怨而不怒”、“哀而不伤”、“乐而不淫”,明明是一出大悲剧,结尾却是光明显露,在黑暗中露出亮色,在戏曲中缺少西方那种严格意义的悲剧。但王国维却用“悲剧”理论审视中国戏曲中包含的悲剧内容、悲剧表现手段及营造出来的悲剧艺术气氛。他在《宋元戏曲史》中指出:“其最有悲剧之性质者,则如关汉卿之《窦娥冤》、纪君祥《赵氏孤儿》,剧中虽有恶人交构期间,而赴汤蹈火者,仍出于其主人翁之意志,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
王国维的戏曲研究中亦有不足。他重视材料,注重对材料运用科学的分析比较方法作初步概括。此方法固然可取,但如果一味从材料到材料,不放开视野从各种现象中探求联系,则对有些问题的最终解答会有局限。如王国维对戏曲起源和兴盛的原因,只从形式本身的渊源做了考究,而忽视社会生活对艺术的影响。以王国维搜寻史料之功,想来亦可觅得当时社会因素对戏曲产生兴盛之影响的材料并从而论证。遗憾的是,他没有这样做,这或许也是后学者该记取之处。
参考文献:
①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北京市中国书店据中华书局1936年版影印,1985年版,第364页。
②王国维《宋元戏曲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3页。 ■
王国维承继乾嘉学派的朴学精神,在西方文艺思潮的影响下,以事实求是的态度,对被视为“文格卑俗”的戏曲文学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陈寅恪《王静安先生遗书序》),在戏曲研究上独辟蹊跷,言前人所未言,先后写出了《戏曲考源》、《优语录》、《宋大曲考》、《曲录》、《宋元戏曲史》等著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对其戏曲理论观点试举数端:
肯定戏曲作为一种文学形式所应有的地位
戏剧在发展过程中,走的是一条文人创作和民众创作相结合的道路,这也是戏剧艺术从一开始即受到上层士大夫鄙视的原因之一。王国维从文学发展史的角度,指出:“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语,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并进一步指出元人杂剧艺术上的独特之处,以为“能道人情,状物态,词采俊拔,而出乎自然,盖古所未有,而后人不能仿佛也。”(《宋元戏曲史》)又言:“元曲之佳处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盖元剧之作者,……关月之拙劣,所不问也;思想之卑陋,所不讳也;人物之矛盾,所不顾也;彼但摹写其胸中感想,与时代之情状,而真挚之理,与秀杰之气,时时流露于其间。”“又以其自然故,故能写当时政治及社会之情状”。(《宋元戏曲史?元剧之文章》)元杂剧的创作者同下层社会的密切融合,创作过程中的主体参与,使得现实主义的创作实践取得丰硕成果。王国维在阐发元曲的现实主义创作取材的基础上,又进一步论析了其创作的表现形式。他说:“古代文学之形容事物也,率用古语,其用俗语者绝无。……独元曲以许用衬字故,故辄以许多俗语或以自然之声音形容之,此自古文学之所未有也。”既指说元剧取材于现实生活,也明言其语言形式上的生活化、口语化。他是把元杂剧当作“案头之曲”来阅读和考察的。在《戏曲考原》里,开篇也说:“楚词之作,《沧浪》、《凤兮》二歌先之;诗余之兴,齐、梁小乐府先之;独戏曲一体,崛起于金元之间,于是有疑其出自异域,而与前此之文学无关系者,此又不然。”非常明显,王国维把戏曲当作一种文学看,是一以贯之的。虽然他花了相当的篇幅考察了历代戏剧,但其目的和落脚点正在于戏曲(戏剧文学中的曲词部分),在于指出戏曲不同于前代文学的独特之处,在于认识戏剧对乐曲文学的重大影响,那就是,这种文学除了像以往的文学一样是音乐性文学外,还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代言体的文学,还是一种可以用“自由之动作”来表演的文学。一句话,戏曲是一种代言体的音乐型的表演性的文学体裁。他推崇元曲(北剧南戏),不是推崇它作为戏剧的完备,而是推崇它作为一种新型文学的“自然”、“有意境”。
运用 “意境”说对戏曲曲文做出精当评议
王国维的“意境”说即作者主观方面的思想感情(意)与作者笔下之事物情世(境)之间所达到的完善和谐。中国戏曲是以“歌舞演故事”,曲文对音律的要求甚高。曲文结合汉语的特点,讲声韵、字调、字数、曲调、曲律。是以,曲文是可以歌唱的诗;由此,王国维用论述诗词艺术特征的“意境”来论述曲文。
王国维首先以“自然”为“意境”形成的因素。在《宋元戏曲史》中说:“然元剧最佳处……亦一言以蔽之,曰:有意境而已。何以谓之有意境?曰: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是也。”这同他所说的元剧“但摹写胸中之感想与时之情状,而真挚之理与秀杰之气,时时流露于期间”的说法只是表述不同,故而他认为汤显祖虽“诚一时之隽,然较之文人,是有人工与自然之别。”(《宋元戏曲史》109页)
王国维在《人间词语》中指出“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在《宋元戏曲史》中,王国维特举马致远《汉宫秋》第二折《梅花酒》做出评议:“真所谓写情则沁人心脾,写境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是也。”
“意境”强调的是主体感情的真挚抒发和客体情境的自然描述之统一,而反对只单纯对客观形态做逼真过分再现。王国维运用“意境”论指出元剧的总体风格就是“自然”。
对古代戏剧的悲剧审美做出最早阐释
我国戏剧创作受中国传统哲学和文学的影响,在审美追求上讲求艺术的教化作用,在艺术实践中讲究和谐统一,舞台中的各种情感表现总是最终趋向于建立一种和谐氛围。“怨而不怒”、“哀而不伤”、“乐而不淫”,明明是一出大悲剧,结尾却是光明显露,在黑暗中露出亮色,在戏曲中缺少西方那种严格意义的悲剧。但王国维却用“悲剧”理论审视中国戏曲中包含的悲剧内容、悲剧表现手段及营造出来的悲剧艺术气氛。他在《宋元戏曲史》中指出:“其最有悲剧之性质者,则如关汉卿之《窦娥冤》、纪君祥《赵氏孤儿》,剧中虽有恶人交构期间,而赴汤蹈火者,仍出于其主人翁之意志,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
王国维的戏曲研究中亦有不足。他重视材料,注重对材料运用科学的分析比较方法作初步概括。此方法固然可取,但如果一味从材料到材料,不放开视野从各种现象中探求联系,则对有些问题的最终解答会有局限。如王国维对戏曲起源和兴盛的原因,只从形式本身的渊源做了考究,而忽视社会生活对艺术的影响。以王国维搜寻史料之功,想来亦可觅得当时社会因素对戏曲产生兴盛之影响的材料并从而论证。遗憾的是,他没有这样做,这或许也是后学者该记取之处。
参考文献:
①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北京市中国书店据中华书局1936年版影印,1985年版,第364页。
②王国维《宋元戏曲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