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工智能与司法裁判融合的现实难题在于法官独立性、亲历性及司法庄严将受到严峻挑战,“机器人法官”的判决很难获得社会大众认可,算法的技术逻辑与司法裁判道德推理、价值判断之间存在内在张力。融入路径应以平台化整合、无纸化改革为出发点,以法律规范为司法人工智能底层架构,以法律知识图谱构建及法律解释为主要任务,并辅以技术深化、组织转换以及公众观念转变等多维要素的配合。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工智能与司法裁判融合的现实难题在于法官独立性、亲历性及司法庄严将受到严峻挑战,“机器人法官”的判决很难获得社会大众认可,算法的技术逻辑与司法裁判道德推理、价值判断之间存在内在张力。融入路径应以平台化整合、无纸化改革为出发点,以法律规范为司法人工智能底层架构,以法律知识图谱构建及法律解释为主要任务,并辅以技术深化、组织转换以及公众观念转变等多维要素的配合。
其他文献
为探究施氮量和不同肥料调控措施对露地菜地土壤氨(NH3)挥发和氧化亚氮(N2O)排放的影响,在华北地区典型露地菜地设置了不同施氮水平和肥料调控措施的田间试验.结果表明:春播黄瓜生育期内减氮20%和50%分别比常规施氮量降低氨挥发25.7%和48.0%;添加抑制剂(脲酶抑制剂+硝化抑制剂)和生物炭分别比等氮量氮肥处理氨挥发降低10.0%和6.1%;春播黄瓜生育期内减氮20%和50%分别使N2O排放量
生成式人工智能具有拟人类思维能力,涉及法律关系复杂,治理对象具有可变性和高技术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了基本行为规范,但存在适用范围窄及强制力不足等问题,须发挥各类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技术伦理、行业伦理等软法规范的作用,构建软法与硬法结合的规范体系。将政府定位为技术促进者、服务实践者和行政监管机关;服务提供者对生成内容承担生产者责任,意味着产品权益归属于服务提
内部控制建设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企业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的投入可以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行业及业务流程特点建设内控体系。但现阶段仍有部分企业因内控体系不健全而出现诸多问题,为企业带来很大的经营风险,因此,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以B电力公司核销长期借款为案例,基于内部控制视角,针对长期账款核销流程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
以ChatGPT4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具有高度类人性和广泛适用性,有利于生产方式和众多领域的转型升级。然而,这种所谓强人工智能时代的标志性产物,伴随着技术固有的风险性问题,引发伦理以及法律层面的失范性问题。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失范性主要表现为:一是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引发的风险问题,伦理与法律尚无回应;二是现有的伦理体系和法律制度的“规范性”不足。为此,文章借鉴凯尔森的规范性理论,采用“旧论新用”的方
有机固废污染是中国的突出环境问题之一,长期以来,有机固废仍旧存在随意丢弃和露天焚烧的现象,这对土壤环境和大气环境均造成了严重污染,并且有机固废中的资源也得不到有效回收。若从源头削减有机固废产生,从末端实现有机固废的资源回收,不仅有利于减少污染隐患,而且可以缓解资源短缺与社会发展的矛盾。鉴于此,首先,本研究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共享经济理论为指导,借助ArcGIS等辅助工具刻画了有机固废产生量的时空演化
人工智能引发了人们对于智能机器是什么的思考,是“人”,还是“物”?在自由的学术探索中,有人认为由于机器会思考,应摒弃生物学上“人”的观念而位格加等地承认人工智能主体的法律地位。围绕这一基调,各种大同小异的论说应运而生,如电子人格说、有限人格说、法律人格拟制说等。虽然这些求新立异的观点开拓了眼界,但是犯有方向性、人究竟是什么及人与世界之间应有关系的基本认知错位与逻辑混乱的错误。本质上,人才是,也必须
污泥焚烧已被确认为剩余污泥处理处置的终极手段,而污泥自持焚烧有助于节省大量能源消耗。显然,污泥有机质和含水是决定污泥可否自持焚烧的两个关键指标。其中,污泥干化率与污泥有机质含量紧密相关,且结合清洁能源使用又是污泥干化的技术发展方向。本研究以污水厂出水余温热能干化污泥作为研究背景,以与有机质含量密切相关的目标含水率作为干化终点,同时考虑剥离提取污泥胞外聚合物(EPS)后投加麦杆等农业固废补充污泥有机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工智能在艺术构思、艺术传达、艺术传播、接受与评价等方面赋能艺术,为艺术创作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可能性。但由于人工智能艺术的独创性存在争议,著作权法中的智力活动和智力成果是否涵盖人工智能艺术尚不明晰,使得人工智能赋能艺术存在法律风险。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侧重通过审视艺术创作过程中独创性来源对人工智能艺术进行法律规制。